发生在南亚的灾难,不知不觉已经作为去年的年历悄悄翻过。同情的声音里面开始夹杂着批判的眼光、政治的阴影,有些人也开始不知所措,面对灾难我们要怎么做?
有一篇在网上流传颇广的文章,倡议大家不要为受灾的地区捐助。文章揭开了好几道中国人心里的伤疤,提醒我们,不要忘记了曾经的仇恨。
对此,我觉得很悲哀。我不是不爱国,也不是不为这次的灾难难过,我当然更知道98年发生在印尼的事件和南京的历史。可是,作为我个人,一个极普通的中国人,我不想考虑是否这是某些人认为的“报应”。
圣经里对基督徒的要求是“爱”,不单要爱“弟兄”爱“邻舍”,也要爱“仇敌”,而且要“爱人如己”。若是爱值得爱的人,并没有什么可自夸的,因为人人都会这样做。可是爱仇敌,却不是人人都做得到。
那些伤害过我们的同胞的日本人、印尼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爱”之处。若是我们一味地去强调“恨”,则可“恨”之人,何止他们两国?还有清末时的殖民中国的列强,再早些,入主中原的元朝清朝遗民,再早些,匈奴、回骰……这还有完没完了!
我们捐助灾民,多半是出于同情与怜悯。捐或者不捐,都是量力而行。日本也好,美国也好,他们都得了他们该得到的夸赞,我们也不必为此心里不平。若中国也想得着夸赞(似乎也已经得着了吧,安南不是也对中国的救援行为赞赏有加吗?),也这样去做便好。可是,这似乎又离了捐助的本意,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去援助受灾的人?是他们的可怜处境,还是他们将来的报答,亦或是世界的赞誉?
施比受更为有福。我们施,因为我们有,也给得出,因为我们更有福,他们值不值得宽恕,取决于他们自己。我们宽恕与施舍的时候,已经处在比他们高的位置上。又何必跳下来,揪住一个落魄的人说“我不帮你,因为你曾经害过我”,这,也是中国人的大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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