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7日 星期日 晴
昨天趁着天气还是冬天的天气,吃了一个玉米香,再凉一次.我想我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怕冷.
有一段话,看了多年,现在终于可以把它抄下来,真的,我反反复复看过这段对话很多遍,看了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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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子呷一口茶,回忆说:”看新浪潮电影,读存在主义小说,替小孩子补习,投稿到中国学生周报.”
丹青疑惑,”听上去不十分刺激.”
“而且,我们都比较笨,现在这一代才精灵通透呢.”
“笨?”
“譬如说,相信有真爱这种事.”
丹青含着一口茶,闻言忍不住嗤一声笑出来,差些没呛死,剧烈咳嗽.
娟子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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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是这样的:”丹青推开窗子,她生命里无疑还有许多许多夏天,但肯定没有一个夏天,会如今夏.”
那么我也可以说:我生命里不知还会有几个冬天,但肯定没有一个冬天,会如今冬.
若干年前,我也是被人当偶像看的,并且没有人相信我会哭.
但是斗转星移,斗转星移啊,我幸亏是一直知道自己的斤两的,只求活着的时候温饱就好.从来不敢有什么要求,尤其不敢对别人有什么要求.我只是普通人,哪里有资格要求别人,何况一旦有了稍微高一点的要求,伴随之的肯定有失望.不如汤汤水水,虽然寡淡,亦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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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2001年还是2002年,买过齐豫的一张盗版CD,没有听,只看了歌词,觉得<怨女>的歌词看上去很好,并且有画的色彩感.那张CD至今都没有听.
今天却听到了<怨女>,果然如我想的那样好听,齐豫的声音这一回听上去还好.
活人的怨气比死鬼还重.
病从口出,祸从口入.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由此可见人的一张嘴是多么重要啊!更可见的是我不善于口头表达是多么地愚笨又不合时宜啊!哑巴果然是有些好处的,至少不会因为说了什么话而后悔.
表错情?会错意?跳错舞?真希望我认识的人都写小说去,我正努力发誓下辈子不当男也不当女,下辈子是不会来这个世上了,太多留恋,反而不敢再走一遭.
2002年时和薇薇及她的美女好友一起聊天,美女问我脖子里绳子上串的戒指是谁给买的,薇薇立刻大笑,说:我知道我知道,她的东西都是自己买的.我也大笑.那只戒指不是给自己买的第一个了.有过一个大得能戴在大拇指上的戒指,它在商店里时拉薇薇一起去看过,忘了买的时候她有没有去.鱼也曾经买过一串极细的银戒指,好象一共7个吧,分了一个给我,又分了几个给其他人,我的那个一直没有戴过.前些天找东西时看见一只藏银镯子,乍一看,我以为没有戴过,再一想,我曾戴它过了一个夏天,它都褪色了.
佛祖不如赐我一颗念珠,要胡桃木的,百毒不侵,刀枪不入,坚如磐石,固若金汤.
恩,成语还真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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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扫了几眼电视里的连续剧,着实纳罕,真不知哪朝哪代沿袭下来的规矩:媳妇管婆婆叫妈,女婿管丈母娘叫妈.这妈是随便叫的吗?妈是生你养的人,别人的妈没生你也没养你,怎么能叫得出口?莫名其妙.莫非是以此来显示诚心及诚意,或者亲热?吃人的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