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4日
无名高地英式摇滚专场
演出乐队:未来脚踏车,Joyside,五月天
我总是试图回忆那个晚上。
撕裂的、疯狂的、极端的、放肆的.....泼出去的水、猥亵的大舌头、腼腆的笑容、祈求cheese的啤酒、Pogo的野兽们......一幕一幕在我脑子里翻转、沉浮、闪烁直至消失,所有的碎片组合在一起,刚好够拍一部记录片。
可是,我想拍的不是记录片。我想拍的是Quentin Tarantino式的港片——写实的,拳拳到肉;血腥的,刀刀见血。划破的口子能看到鲜活的欲望在跳动,喷洒出来的快乐将大地染成一片暗红。
第一幕,未来脚踏车与失败的前戏
今天晚上的主角是未来脚踏车。
在我的想象中,这只所谓的英式摇滚乐队不过是又一支Coldplay或Oasis的翻版罢了。实事确实如此。四个衣冠整齐的白面书生往舞台上那么一站,我差点连和弦都一并猜了出来。唯一没想到的是,主唱竟然长得有几分像王杰。不仅神似,连唱歌的模样都有几分雷同。当然,他人长的什么样跟音乐没有任何关系。今天晚上是英式摇滚专场,不是超级模仿秀。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的表演彻底沦为一场失败的前戏。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有必要为您简单描述一下这一个小时内发生的事情。
让我从头开始讲起。
这个晚上,我之所以大老远跑到北四环边上来跟未来脚踏车没有任何关系。尽管这一年我听得最多的还是英国的那帮哥们儿。不过,我从不认为中国的土壤能培育出根正苗红的英式摇滚乐队。中国人不够敏感,况且......我们早就习惯了苟且,没有什么真正能让我们感伤的。感伤既不是一种形式,也不是一种态度。它应该是内心深处自然流泻出的一种对生活的恐惧。真正敏感的人总是能捕捉到那些最细微的美,却又总是无可奈何地眼睁睁看着它逝去。于是,他们每次面对生活的时候都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伤。英式摇滚正是最能触动这根神经的东西。想想,我们为什么会去看英式摇滚的现场?难道不是为了让那听似缥缈的音符深深扎入我们的内心去掏空这一切么?
未来脚踏车的音乐中听不出来这些东西。他们敲不出山响的鼓,拨不出轰隆隆的吉他,唱不出深邃的旋律,我只看到只几个人有气无力地扫弦,以及主唱装模作样的忧郁。好几次,那个主唱想随着渐强的鼓点蹦两下,却终究被自己乐队绵软无力的音乐打败了。台下的观众更是冷峻得可怕。从头到尾面无表情地坐着,仿佛面前发生的一切跟他们无关。偶尔也有人坐累了站起来伸伸懒腰晃一晃。吧台里的服务生看起来有点着急了——这样下去,啤酒咋卖啊?
别急。那群流氓来了不是。
第二幕,流氓归来
Joyside上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不是说他们是朋克吗?怎么打扮得跟滚石似的。而且那个主唱实在是太像Mick Jagger了。我说的是头发和脸型,以及时常伸出来搅动的大舌头和一身劣质的紧身皮衣皮酷。唯一遗憾的是,他的嘴巴不够大。否则,就冲着他那使劲儿猛舔麦克风的样儿,我打赌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那家伙吞进去。
不知道为什么,还没等Joyside开口,我体内的不羁因子已经肆意膨胀到极限。我开始想象自己正握着一把日本长刀随时准备着疯狂地砍杀。这大概就是摇滚现场的魅力。摇滚,应该是那种能激发人体内破坏欲望的东西。让力与力进行短兵相接,以此在形而上证明成王败寇的潜规则。
这晚的大赢家无疑便是Joyside。
如果这是一场模仿Show,Joyside的主唱最应该模仿的是Sid Vicious。他们唱的是老朋克。就是所谓的Old school吧。跟Rolling stone那种扎根于Blues的老摇滚不大一样。不过,这样反而更有趣。因为我们仿佛看到了Rolling stone在演唱Sex pistols的《God save the Queen》。上帝没能拯救女王,Joyside却拯救了我们——用一连串癫狂的节奏、几个简单的和弦、十首两分钟左右的英文歌曲、如同毒蛇一般扭摆的身体和纯度低于5%的酒精......
还有,我差点忘了,还有龌龊。我无法在此形容那个主唱有多龌龊,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我所说的龌龊绝不是一个贬义词。朋克从来都应该是流氓的音乐,朋克乐队从来不应该把自己打扮得太干净——我不认为你把头发竖起来然后再在腰上挂一条狗链就有资格自称朋克——你应该先问自己够不够龌龊够不够流氓。否则,你永远只会是一个投机主义者。不是吗?那些大浪淘沙后流芳百世(臭名远扬?)的朋克老祖们哪一个不是大流氓?这其中还不包括Joyside模仿的那个流氓老祖。如果朋克需要拯救的话,我们只能期待流氓归来,抽下裤腰带,举起酒瓶,伸出舌头,冲锋陷阵。
老实说,我觉得这天晚上的Joyside不够狠。他们完全还可以再狠一点、再猛一点。就像Mick Jagger在舞台上做的那样。既然要模仿何妨仿个彻底?当然,这大概跟他们的音乐有关。朋克可能是最流氓的音乐,却不是最暴戾的音乐。而Joyside这天晚上的歌声显得雅皮了一些,不够放肆、不够撕裂。而且,我不明白他们歌词里为什么有那么多英文。中文不仅仅是一种语言,更是一个工具,一个与听众进行心灵交流的工具。很难想象,一个丧失了母语表达能力的民族能借外语崛起。如果连母语都不能表达自己,又怎能奢望外语来救赎?不过,现场这一切对于观众来说已经足够了。因为,在Joyside的主唱不断地伸着他的大舌头的同时,我生平又一次看到了Pogo。一块块结实的三角肌猛烈地碰撞在一起,飞溅出来的雄性荷尔蒙弥漫着整个屋子。上一回Pogo已经是将近两年前的事儿了。不知道为什么,这回眼瞅着眼前如此欢腾,我竟没有一头扎进去。
“噗”。一大股白色的液体从Joyside吉他手的口中喷出来。我们抵达高潮。
第三幕,温柔地摇死你
“石头!怪兽!彦明!”
当我顺着尖叫的方向望去,看到的却是阿信。不能想像,如果在那一秒,我看到的不是阿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那将是一场噩梦——恐怖的、惊悚的.....打住。那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确实看到了阿信。那个玩转现场玩转听众的高手。
“有一天,我在想,我到底,算是个什么东西?”五月天活生生地扒掉了自己身上光鲜亮丽的明星皮囊,回归摇滚的本真——流行与否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是否真诚。在我看来,五月天既不是流行,也不是摇滚,而是与生活实实在在的交媾的结晶。尤其是对于那些挣扎于现实与理想之中的懵懂少年来说,从五月天个歌声中找到的将不仅仅是动人的旋律,还有眼泪。
不知过了多久,我看到怪兽要来啤酒。不是一杯,而是一整瓶。我听到阿信问台下的观众:“你们能不能也撞来撞去?”他说的是Pogo。显然,在已经过去的一个小时里,楼上的五月天一直关注着楼下的狂欢。他们羡慕了,于是如法炮制。他们要将夜的血性的疯狂延续下去。
阿信赤手空拳地击退了四周一直蛰伏着的不屑的目光,不停地挥洒着胜利的汗水。异常兴奋的怪兽弹断了一根弦,无奈地冲着不争气的吉他怪笑。石头大口大口地啐着啤酒,心里寻思着要不要冲上楼去抱下自己的爱人让她也加入狂欢的行列。可爱的小玛莎跳得比任何时候都高,却因为弹的是贝司而不能更放肆。彦明呢,看似一如既往地沉着,下手却异乎寻常地狠。而四周拥挤着的女孩儿则再也经不住那排山倒海的呼唤,挣扎着摆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拼命地往天上蹭——“我好想好想飞,逃离这个疯狂世界,那么多苦,那么多泪,那么多莫名的泪水......”——我听到的不是阿信的声音,而是全场大合唱。
突然间。天啊......你猜我看到了什么?Pogo!我又看到了Pogo。先是几个男生,紧接着几个女生也加入了进来。阿信笑了。笑得很甜。怪兽用自己的方式向勇士们致敬,举起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
......
我等不到最后一秒钟便拖着拉伤的大腿、嗡嗡作响的耳朵和嘶哑的喉咙落荒而逃。转眼便神隐于夜色之中。身后飘落下一串歌声——
“无论是我的明天要去哪里,而至少快乐伤心我自己决定,所以我说就让他去,我知道潮落之后一定有潮起,有什么了不起!”
人生海海。
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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