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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摇滚和流行势不两立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摇滚本来就是一场群众运动,而不仅仅是他妈的一小撮人自娱自乐的空想无政府主义。摇滚之所以有意义,就在于他能影响最广大的听众,并迅速地成为一种推动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力量。而实现这种意义的关键就是让摇滚流行起来。

诞生至今,摇滚从来就不只是一种艺术。其社会学上的意义远大于作品本身。因此,追求摇滚的艺术纯粹性是荒谬的。不能与最广大的群众进行从听觉到灵魂上的交媾,作为一种(而且始终是)大众文化,摇滚将失去其存在的根本,更遑论什么艺术性。但,零点式的流行同样是荒谬的。这样的流行方式对于摇滚来说是一种灾难。因为,摇滚强调的是每个人迥然各异的个体性的表现,而零点迎合社会审美惯性的作品却是对个性的抹杀。

优秀的摇滚作品应该是个性与旋律的完美结合。讲旋律并不意味着就得大俗。能把七个音符码得既好听又不流俗还有个性才算真本事。实际上,制造噪音的远比制造恶俗流行容易得多,只不过那些脱胎于街头流氓的不学无术的噪音制造者们在诸多所谓愤怒乐评人各自心怀鬼胎的吹捧下获取了自由的伪装。

没有什么比旋律更能深入人心。旋律是一把能插入听者灵魂深处的利刃,没有旋律的配合,摇滚乐中的各种意识形态根本无法触及每个人的内里。节奏、撕吼、尖叫、急促的吉他或其他什么的充其量只能划破表征。实际上,名垂千古的大腕儿们无一不是高明的旋律制造者。Beatles就不说了。Nirvana何尝不也是?甚至,连Frank Zappa那个蔑视旋律的怪老头都出奇动听。

最重要的是,字正腔圆的汉字其实并不适用于西式的那套摇滚创作规程。汉人重旋律轻节奏的传统不是天生的,是五千年文明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作为子孙后代的我们必须遵循的一套规律。你可以破坏它,但终究被毁掉的却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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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4年11月07日 1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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