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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上海,一个围城,外边的人拚命地挤进来,而我却仅仅让我的皮囊待在这里,灵魂早已不知神游到何处了。所以,当我下定决心离开北京的时候,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尽管我真的很喜欢北京,打心底里喜欢,可人生的真相是,我们生来奔波,不管你是从北京到上海或是从家里到单位,从来就不存在落脚点,在哪儿都一样,无论在哪儿,都是魂归魂,肉归肉。

不过,我还是想念北京,想念小四一家:小四、小五、小六、小七,以及他家老大。我离开北京前几天,他们全家请我吃了一顿饭,喝了些酒,小四喝醉了,据说他很少喝酒,那次之所以喝到那份儿上都是因为我。我觉得很惭愧,因为那天晚上我想方设法地推掉了很多酒,虽然最后其实还是喝了很多,以至于回到家的时候迷迷糊糊地靠着床沿坐了许久,有电话打来,胡乱接了一通,等到终于清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我之所以想念小四是因为我喜欢他那样的人,他说他会与结婚、DVD、吉他、车票、轻视、不自信、缄默共存亡,我除了结婚、DVD和吉他这三项外,剩下的跟他一模一样。不自信、缄默,正是我欣赏的。这不仅仅是惺惺相惜,还因为我从来就喜欢安安静静的人。像小四那样,神经质起来一天到晚不说话,只是愣在一旁,或者一个人自顾自地唱歌,什么都唱,从摇滚到流行,从中文到外文,小声地唱。我知道他那个时候其实是因为不开心,可是,我不开心的时候却没本事自己为自己提供抒发的渠道。现在的他大概也不是非常开心吧,因为据说他有自己的理想,而不是手头上的工作。不过,我还是羡慕他,因为他有个家,有小五、小六、小七陪着他。当然,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个老大。

小五是一只贼漂亮的大白猫。贼漂亮贼漂亮,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第一次到小四家做客便喜欢上小五,屡次三番地试图把它抱到怀中,始终未遂。因为它实在太大了,而且对我总是怀有戒心,我一接近就扭头往小四和他老大怀里钻,就算我好容易逮着它一回,也因为个头的关系而不能如愿。小六也是一只猫,也是雄性。小四家老大不允许家里出现任何雌性的物种。小六很小,才两三个月吧,而且不爱吃饭,瘦得似乎只有骨头,我一只手便能把它捏起来。小七不是猫,也不是什么其他物种,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大男人。我管他叫“史上最狂妄的专栏写手”。因为他真的很狂妄,在他眼里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电影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我想说,他真的很喜欢电影,也很了解电影,而且我也很愿意听他讲电影。听他讲电影比看书或听教授讲课强多了。就比如“蒙太奇”,我之前看了两本电影美学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三言两语便让我茅塞顿开。他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听他的口气,他这辈子注定要干电影。不,他根本一直在干吧,因为他总是以电影工作者自居。我酱爆何尝不也想自诩为音乐工作者呢?可是我就是没他那个胆量,他是那种下雨天不打伞的人,他喜欢的是重金属,我不是,也学不来。

除了小四一家,我还想念小马哥和小纯纯。小马哥是一个好人,他对每一个人都很好,除非他打心底里讨厌他们。我和他都喜欢AC米兰,都喜欢用Play Station来狠狠地教训对方。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我没想到社会对待我竟是这般仁慈,让小马哥这样一个人来迎接刚踏出社会的我。跟他在一起半年,最大的收获就是社会并非像我之前想象的那样是一个任何人都逃不掉的酱缸。小马哥就逃掉了,尽管社会有太多的机会浸染他,同化他,可已经在社会上混迹多年且身边不乏被浸染的朋友的他仍然出乎我意料的干净。而且,他跟我欣赏的任何一个人一样,有自己的理想。虽然他最终没能去雅典,但他终究做上了自己喜欢的事儿。作为小马哥的女朋友,小纯纯很幸福。真的,她很幸福。从她离开上海一直到落脚北京,小马哥忙前忙后地帮她张罗了一切。所以,她才能无忧无虑地做一个简单快乐的女孩,才能毫无顾忌地跟杜威传绯闻,理想永远是下一餐的水煮鱼或是下一部手机。当然,她从小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她毫无顾忌地伸展着自己的欲望,完全靠自己的第一反应活着。她的性格有时候会让我嫉妒到抓狂,让我不自觉地检讨自己的理想主义。

我差点忘了肥子叔叔。在见到他本人之前,我仅仅根据杂志上的插图便固执地把他想象成鲁迅先生的样子。谁知却相反。我说的是身形。肥子叔叔是一个朋克,却一天到晚念叨着贩卖艺术。不过我怀疑他在成为艺术贩子之前会先成为狗贩子。他家奶茶不久前才刚刚见到约翰·列农,他说他那天的哭声惊动了整栋楼的住户,他现在几乎恨不得逛遍全上海的宠物店和宠物市场,跟每一个狗贩子打交道,恨不得抱走全城的“可卡”(某种耳朵耷拉下来的狗,我不觉得好看,他喜欢比较奇怪的狗,我喜欢牧羊犬和黄色毛短的猎犬)。

还有小贾同学,现在已经是京城第一名记了吧?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眼里有一种光,贼光,盯着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时刻准备着扑上去。还有我现在的同事修罗。我总是在想,生活对她来说大概是一个马戏团,作为马戏团团长的她总能把一只蚂蚁变成一头大象或是把自己变成一头狮子跟那只该死的小猫对咬……每次想到他们,我都会觉得自己很可怜,打心底里觉得。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一而再地证明我的那些奇怪的想法。比如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比我快乐。我从大学以来便一直这么想,直到前不久身边的同事突然冒出一句“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一个会活得快乐,每个人其实都活得很窝囊。”那一刻我有两种选择,一是顺着她的想法抱怨下去,让原本就压抑的气氛进一步激化。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因为我觉得她很可能只是一时之气吧,而我骨子里却真的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甚至告诉自己,如果我的人生注定是一场悲剧的话一定不要试图改变结局,一定要演得惊天地泣鬼神。我总是喜欢把自己扔到各式各样悲惨的境地中,然后放任所有的悲剧元素发展到极至,就像我现在听了一个晚上的《Creep》,我喜欢里面的那句歌词,“我是一个献媚者,我是一个可怜虫,我他妈在这里干吗,我不属于这儿”。现在,我听到了另外的一个答案,每个人其实都活得很窝囊。我却丝毫不因为大家都像我一样不开心而觉得有什么可幸灾乐祸的。我觉得自己可以活得不快乐,但我却希望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活得快乐,活得幸福,因为那样我才会有活下去的勇气。何况,生活绝没有她说的那么糟糕。对啊,我上面提到的那些人我就不觉得他们窝囊,他们有自己的目标和追求,或肤浅或深刻,都是自己想要的。真正不快乐的是那些完全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的混混沌沌地活着的人吧。这么说来,我其实算是幸运的,因为我从来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做什么。既然如此,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知足吧,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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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1月28日 3: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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