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甜瓜牧羊犬

“朋克绝对是适合男女老幼滴,打打杀杀只是大家对它的误解!”
乖乖,我竟然在说朋克,正经八百地,手中既没有酒瓶也没有烟蒂……要不怎么说大家对朋克误解了呢,朋克绝对不等同于那些玩意儿,绝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乌烟瘴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朋克不过是一种音乐形式,一种能让我们High得不行的音乐形式,至于个别人High过头之后做了什么事儿另当别论。所以,如果你厌烦了平日里听的那些缠绵悱恻的甜歌蜜曲,觉得生活很没劲儿需要呼吸一些新鲜空气以便给生活添加动力,不妨来一些朋克,High一下!
友情提示:在看下面的文字之前,大家最好先往播放器中填入以下唱片中的任意一张:
1.《I Love MMM》花儿
2.《Dookie》Green Day
3.《Conspiracy Of One》The Offspring
第一课 朋克是什么?
音乐?Yes!
暴力?No!
简单?Yes!
复杂?No!
花儿?Yes!
Avril Lavigne?No!
朋克是一种简单的音乐
朋克是什么?朋克是摇滚乐中最简单却也最激烈的一种形式。说它简单,是因为大多数的朋克音乐整首歌只有三、四个和弦,而且时间都很短,一两分钟不等,三分钟已经嫌长了;说它激烈,是因为朋克歌曲的节奏都很快,一分钟几十拍,甚至上百拍。(如果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四拍,你可以掰开手指算算一首每分钟八十拍的朋克两分钟得唱几小节)当然,我们之所以说朋克激烈,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朋克歌手所表达的都是自己最直接的情绪,有话直说,决不拐弯抹角,这未免有些不够理性,可是,我们又不是哲学家,讲那么多理性干吗?
1.三和弦
对于一个吉他手来说,最麻烦的莫过于左右手的配合。右手负责弹拨旋律,左手负责按和弦。简单的歌曲唱一句左手可能只需要按一次(按一次就是一个和弦),复杂一点的,可能每发一个音都得按一次。可以想象,在和弦很多的情况下,左右手配合起来得多麻烦,技术系数有多高。朋克就没有这样的问题,因为一首典型的朋克歌曲整首歌可能只有三、四个和弦,这样一来,自弹自唱的歌手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右手迅猛的刷弦上,让歌曲听起来更快更带劲儿。
2.短平快
标准的流行歌曲一般是三到四分钟,如果超过五分钟且歌手还意犹未尽,那听众就要扔鸡蛋了。朋克歌曲之所以大都时间很短,跟鸡蛋没有任何关系,主要是由年轻人的性格有关。年轻人说话办事直接了当干净利落、爱恨分明,不像匠人做出的歌曲那样,在比喻、借代、暗示周围绕来绕去,就是不肯点题。而且,年轻人话说完了就完了,绝对不会意犹未尽、依依不舍。这样一来,表达上自然就短平快,态度也自然比较尖锐。
抓住这两个特征,你自然就明白为什么我们会说“花儿”(以前那个)是朋克而Avril不是。朋克最重要是够简单,简单到你就算没怎么学吉他,只要会三个基本和弦,就可以扛起吉他狠狠地朋克两下。人人都可以弹吉他,这正是朋克精神的核心!
朋克是一种时尚
这段时间你有没有留意过这样一个广告:一个 外表极普通的男人在按了某个标志以后头发瞬间呈鸡冠状全竖起来?你是不是觉得王菲的衣着品味总是与众不同?你是不是觉得腰上别一条粗银链很酷曾经想过要买一条?这一切跟朋克有什么关系吗?当然!这些现象背后都暗藏着朋克的影子。
对于“时尚”二字,死硬的朋克向来是反对的,因为在他们看来,朋克从来都是反对时尚反对潮流的,一旦朋克本身成为时尚的一部分,朋克就死了。可是,实际情况却是,朋克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时尚的一部分。 不是吗?打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朋克为社会所关注开始,开了线的衣服裤子、各类金属饰品和五颜六色的毛发也随之流行起来,并通过“朋克之母”薇薇安·韦斯特伍德等时尚叛逆分子的创意极大地影响了全球时尚文化。(王菲就是Vivienne Westwood品牌的忠实拥趸)再后来,几经变革,鸡冠头、滑板等又加入进来,极大地扩充了朋克时尚的内涵。
从这个意义上说,朋克不仅仅是一场伟大的音乐革命,同样是一场伟大的时尚革命。
第二课 捣蛋鬼们的历史
“我们并非很认真,朋克只是我为所欲为的最佳方式——找麻烦、受报应!”(性手枪乐队吉他手琼斯语)
朋克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青春期叛逆史, 表面上看起来惊世骇俗,实际上总脱离不了音乐和青春期综合症的范畴。正如许多朋克史中所提到的那样,最初的朋克乐手们大都是一些被惯坏了的中产阶级子弟,他们只不过是借朋克来宣泄一些自己青春期的小情绪罢了,决没有想过要把整个社会搅个天翻地覆。
毫无疑问,七十年代初成立的雷蒙斯乐队(The Ramones)是朋克的创始人(单就标准范式而言)。他们的作品几乎就是朋克的标准样式。严格的“三和弦”(最多不超过四个)、急进的节奏、平均每首歌不超过两分钟、直接了当的表达方式(雷蒙斯作品的名字大多不是《I Wanna……》就是《I Don't Wanna……》),甫一问世就让当时的青少年爱不释手。
如果说雷蒙斯的出现标志朋克美学的正式确立,性手枪乐队(Sex Pistols)的兴风作浪则最终完成了朋克革命并最大程度的展示了朋克的力量。(其中也包括一些负面影响)性手枪乐队是七十年代中后期英国朋克革命的领军人物。他们从组队的第一天开始便不停的制造麻烦。酗酒、闹事就算了,还在音乐上毫不留情地嘲讽英国女王。后者不仅使他们成为当时正统人士们的众矢之的,也使他们成为众多叛逆青年心目中的英雄。结果,雷蒙斯式的优美旋律被几个小流氓肆无忌惮的嚎叫所取代,朋克遂成为无政府主义的注册商标。
七十年代末,朋克的能量被接踵而至的丑闻消耗殆尽,并迅速分化、发展成诸多分支。进入八十年代,美国朋克依旧重旋律,且通过“硬核”(Hardcore)、Grunge等形式的改良保持着地下摇滚的优良传统,英国的朋克青年则开始寻求更复杂的艺术表现,演化出“后朋克”(Post-Punk)及其子嗣“哥特”(Gothic)。
尽管如此,我们仍能听到地道的朋克。而且,无论以何种面貌出现,朋克作为一种完全属于青少年的音乐,将随着少年心气一起存在下去。
1.朋克家族:
Punk:朋克音乐的总称,通常被用来指代由雷蒙斯创立的那种典型的形式。代表人物:雷蒙斯、性手枪。
Punk-Pop:流行朋克。需要强调的是,朋克从来就不排斥旋律,只不过,流行朋克的旋律更优美,器乐更简单、态度更和善。代表人物:Green Day
Proto-Punk:原型朋克。朋克的前身,代表人物是地下丝绒乐队(The Velvet Underground)。原型朋克没有固定的形式,更多代表一种蔑视艺术雕琢、反传统的态度。
Hardcore:硬核。朋克的加快版。速度更快,态度更激烈。代表人物:黑旗(Black Flag)
Post-Punk:由电子合成器制造的忧郁冰冷的气质跟朋克大相径庭,但继承了朋克反主流、反传统的精神。代表人物:快乐小分队(Joy Division) 、治疗(The Cure)
Ska-Punk:受牙买加Ska(雷鬼乐的直系祖先)影响的朋克,特点是节奏切分轻快如蜻蜓点水。 代表人物:冲撞(The Clash)
2.朋克必听
性手枪《Never Mind The Bollocks Here's The Sex Pistols》
青春日《Dookie》
冲撞《London Calling》
雷蒙斯《Ramones》
黑旗《Damaged》
3.朋克在中国
中国朋克乐队的历史不长,从1996年到现在,不到十年。就在这短短的十年里,麦田守望者、脑浊、69、反光镜、新裤子、Joyside等一批有一批的年轻人前赴后继,在争吵和挣扎中,从无到有,从流行朋克到老朋克,摸索着前进。
附:唱片推荐
《无聊军团》(脑浊、69、A Jerks、反光镜)
这张唱片也是中国朋克史上最重要的一张合辑,不知道有多少哥们儿听完这张唱片之后前赴后继地投身入朋克大潮。合辑中的四支乐队是中国最早的朋克实践者之一,四人的风格迥然各异,69和反光镜比较重旋律,脑浊比较凶狠,A Jerks技术较全面,总的说来基本上代表了中国朋克前期发展的最高水平。
《新裤子》(新裤子)
中国最好的流行朋克乐队?有人这么形容新裤子,不知道花儿乐队有没有意见。不过,虽然同是流行朋克,虽然旋律都很好听,但新裤子的作品显然比花儿更酷更成熟更接近传统的流行朋克更容易被朋克青年接受,因为,他们根本就是雷蒙斯的中文临摹版。
《Drunk Is Beautiful》(Joyside)
无聊军队和新裤子之后,中国的朋克浪潮经历了一轮低潮。无论地上地下,新金属都成了焦点。好在朋克的生命力够强,终于借着这两年的复古风再次回到大家的视线内。领头羊便是Joyside,一群“流氓”、酒鬼和复古主义者。他们跨过了中国摇滚前期的模仿秀,回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把老朋克连同更早的车库摇滚一起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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