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博客时代的广告”,这是和讯网7月7日召开的来自于WEB2·0网站,广告公司和传媒界人士参加的研讨会主题。“博客广告”现在是个敏感词,无论你怎么厌恶它还是喜欢它,“博客广告”连同WEB2·0带给我们的新冲击一样,只能面对它,进而利用它。
困扰“博客广告”发展的,是它的收益主体应该是提供博客服务的BSP还是创造内容的blogger?聪明的BSP不会霸王硬上弓,因为blogger会自找出路,与其养大他们后放他们去自架个拥有独立所有权的博客(这是很容易办到的),还不如尊重他们,共同探索出新的、双赢的盈利模式。这是机会,也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问题。
一个成功的blogger,他的博客所带来的阅读量(比较排斥只注重流量的提法),不低于一本传统的杂志。王晓峰在他的“个人”博客上写到:一本时尚杂志的发行量也不过1万本左右,就算每本杂志平均有10个读者,也就10万个人。我的博客一个月下来,能有30多万人来看,我倒是欢迎有人到我这里登广告。这是不是就叫博客的赢利模式呢?
眼球能够带来经济,博客也能赢利。杨浪在他的博客中写到:现在的问题是:传统的广告运营机制和路径尚不适应新技术所汇集的大量眼球资源;新技术也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搜索、分类、集合技术的研发,以适应商业销售的需要。广告投放的“节点”在哪里,这是需要运营和技术双方共同确认,并且得到技术支持的。商业社会的原则之一是,所有的需求都会得到供给;技术进步的原则之一是,所有的需求都能找到路径。
BSP的生存需要广告、blogger们的付出也需要回报。路在blogger们的脚下(徐静蕾已于近日自立门户了),也在BSP们的手中。向外推一把,还是向内拉一把,进退之间需要智慧。用户的归属感可能要化一段时间的培养,而一拍两散只在一念之间。得失之道在于有舍才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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