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又看了一遍Forrest Gump,当那片羽毛在那么纯净的阿巴拉马的天空飘过的时候,我决定,每个星期天看一次Gump,我要把Gump带到2006年去。
说到2006年,不禁地有点恐怖,时间象退潮时脚趾间的沙土一样,不可避免,无法控制,心惊胆战地流向大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喊:“你老了!”
于是我在厨房里搜集了橄榄油、蜂蜜、食醋等传说中的不老药,和着粉红色象冰淇淋一样的面膜粉,向那个叫老的敌人发起了进攻,这个也符合我最近刚刚定下的“爱自己,然后别人”的原则。
我想,每一个稍微有点文化的中国人,在读书的时候,不管是否知道但丁,但是一定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句俗语,我记得当时我们学生会的一位能诗善舞的还在一次全系的一个什么晚会上充满激情地朗诵了以这句话为题的一篇散文诗,两年前的夏天,当我再次看到她的时候,我是多么地惊讶,多么地遗憾,多么地绝望啊,一个女人,怎么可以让自己的身材在短短的十年里膨胀整整两倍,她的诗歌呢,她的舞蹈呢?后来,我安慰自己说,她是要“走自己的路,让瘦子去说吧”的。
可是我不,我要爱自己,就是要让自己开心,只有看到自己地称上的数字每天保持不变我才开心,只有能一如既往地今年穿去年的衣服,明年还穿去年的衣服,我才开心,这个也符合现在提倡节约的潮流,“节约是传统,也是时尚”,小崔哥哥不是让我们“多吃剩饭”吗?
唯一遗憾地是,天气太热,我无法再跑步,因为根据专家建议,在空调中跑步是无法达到效果的。
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里有人在说,你有很多想法,却没有行动,所以你才会一事无成。醒过来的时候,大惊,怎么就让他知道了呢?可是批评也太尖锐太片面了吧,边上还有很多人的。
历史是人类推动的,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为推动历史来的,所以我就很纳闷很多很多象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存在?也许是因为缺少观众?这样的问题,完全是和自己过不去的问题,是不符合爱自己的原则的,我决定放弃。
但是有人就不象我这样爱自己,他不光不爱自己,还涂炭生灵。他拿“你觉得幸福吗?你知道什么是幸福吗?”这样的问题问遍中华大地。而99%的人都说自己“very happy”,再问第二个问题的时候,就不知所云了。
一个小女孩,爸爸死了,母亲改嫁,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送17瓶牛奶,她说自己是幸福的,但是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我觉得她真的是幸福的,知道幸福是什么的人永远都不会幸福。
而Forrest Gump又岂止是幸福,他的生活充满了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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