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颜色,仿佛是青菜在锅里闷过后的颜色,似绿而非绿,蔫蔫的没有精神。
自从看过她的《有了快感你就喊》之后,就没有见过其他的任何作品。
序言里介绍说是最新的散文选,最后一篇关于写《看麦娘》的写作日记,是我见过的。
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下来。
她的散文没有小说那么行云流水,只是一些非常普通的文字,因为散文与小说是不同的,散文需要一些华丽和灵光的闪烁,而小说则是故事,用情节来塑造魅力。
但是,也许她是不屑那样做的,不屑字字叽珠,然后,让这些句式成为 一种世俗。就好象“生命是一裘华丽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她自己也说,她其实是不喜欢昆德拉的,更加不喜欢在不同的场合因不同的原因听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熬至滴水成珠,很多人熬出来的只是一钵药渣,倾倒在人生的路上,任人踩踏。
我坐在永远都是那么欣欣向荣的肯德基的店堂里,看这样的一本书,周围鼎沸的人声离开我好远,仿佛是卖火柴的女孩隔着玻璃窗看着圣诞的大餐,我有点恍惚,感觉就好象是在梦中重新找回了那一辆丢失的自行车,那么熟悉但是又如此地不真实。
那些我曾经熬过的日子,我曾经爱过和恨过的一切,在这样的一本书前浮现出来,我突然明白了,不管我喜欢还是不喜欢,我是还会那样地过下去的。
小时候,自信满满当当,以为自己是冰雪的,只是有点害羞,长大之后,及至见到各色各样的PHD,MBA,NBA,才明白自己只是个EQ欠佳的普通劳动妇女。
因为偏执地认为自己应该是与众不同的,所以很下了一番工夫研究到底该如何才算与众不同。
那个时候,父母醉心于革命工作,放任我在广阔的蓝天下自由地成长着。
我尝试了一下风琴,在试谈了一首我爱北京天安们后,我彻底崩溃,从此与乐器势不两立。
我有过一个画画老师,一上来,他就用铅笔画了很多的日常生活用品,至今,我只学会了如何画一个白色的搪瓷杯,而且现在搪瓷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正逐渐退出江湖,我的画画技术也将随之成为历史尘封的对象。
让我非常痛苦焦虑的是,我无法爱上任何一款的棋类运动,甚至牌类,甚甚至皮筋类,为了弥补,我终于爱上了滚铁环。我在小小的操场上一圈又一圈欢乐地奔跑着,胸前挂着自己用毛线编织的一个小小的网兜,那个是为端午节的咸鸭蛋准备的。而且,那也是迄今为止,我唯一完工的手工毛线作品。
非常感谢琴棋书画中的“书”,否则,我将只能彻底地退出淑女的培养行列,半辈子徘徊在乡村粗妇的边缘。
我的琴棋书画的日子那么快地过去了,快得象冬天午后的太阳,当我意识到它的时候,已经是准备收工的时候了。
为了不让洗尿布和上菜场成为我后半生唯一的爱好,我开始注意培养一些高雅的业余生活,比如说,种菜。
我小的时候帮我外婆到种子店买过萝卜和青菜的种子,我看过刚钻出泥土的萝卜和青菜的婴儿,我不觉得他们比牡丹逊色。所以,我想象着我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暖棚,我用各种各样让人一见倾心的容器种植各种植物,我第一种想种的就是芋头。
芋头其实一点也不比滴水观音差,中秋节前后,早上的空气已经有了薄薄的寒意,芋头叶子上有珍珠般的露水,阳关下五彩斑斓地滚动。
还有紫色的茄子,毛茸茸的葫芦,弱不禁风的黄瓜,挺拔的萝卜。
当然,为了把这些从地上搬到桌上,我可能还需要去农学院修一个M.S.,或者干脆就修个PH.D.,做个冰雪的老太婆。
大巴司机会不知疲倦地在同一条线路上放同一张片子,让总是奔命在同一辆车上的我等痛不欲生。
我曾经在大巴上欣赏了无数次的本山大叔的超生游击队,星爷爷的同一部貌似很幽默的电影,早些时候,还有粤港台小曲配莫名其妙的泳装女,其实真的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穿泳装最合适的。
除了大巴,大巴的爸爸妈妈们用来招待客人的也没有任何创意,车站候车室一年365.5天放着同一部施瓦辛格的电影,而且永远重复一个片段,哪怕世界小姐也架不住娶回家天天看啊,相比而言,还是地铁做得丰富一些,人家至少有那么几十个广告轮流上演,运气好的话,也够你琢磨个个把月的了。
公司电梯的广告里那个拿着鲜橙汁的小女孩对着我笑了一个夏天了,在任何场合,我还是不喝不鲜的鲜橙汁。
今天的大巴有了点创新,当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个娱乐节目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男男女女争的是一个参加一场六十万人民币婚礼的名额,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要求组织者折成现金给我,哪怕打个对折也可以。
这个题目是用十块钱烧四菜一汤,其实这没什么挑战性,荤菜可以买个螺狮,买一包榨菜就可以解决一个汤了。让我非常喜欢的是,一对小夫妻在制作的过程中,那女孩子竟然始终抱着两手靠着厨房的门框冷眼旁观准丈夫哗哗哗地打着鸡蛋羹,小巧的脸庞找不到歉意的蛛丝马迹,真的只能恭喜她运气好了。
尤其好的是,结束后,准丈夫说这是一顿浪漫的晚餐,然后就心满意足地搂着刚刚倚门的准太太跳了一段。
想起一个朋友曾经非常鄙夷地说起有人为了教自己的儿子做菜,让尚不够锅高的孩子站在小凳上实习,当时朋友斩钉截铁地说,简直是十三点,帮别人培养劳动力。
英国实行的是习惯法,据说一件事情,只要在历史上找到楷模,就可以拷贝下去。在婚姻里,如果谁做了第一顿饭,擦了第一次地板,按照习惯法的原则,也会一直被拷贝下去。
后来,这一对小夫妻竟然成为人气最旺的,看来妇女翻身解放的伟大时刻真的是已经触手可及了。
再后来,就不知道了,我也到家了,照样地按照习惯法的原则过了一个夜晚。
生为女人的话,这辈子注定会有两项额外的工作,怀孕和减肥。虽然可以消极怠工,可总是羞答答不够理直气壮。
而且怀孕的任务才刚刚下降了指标,丰胸作为第三项任务来势汹汹,不可等闲视之。
在思嘉丽的那个时代,少女们最能show的是她们的蜂腰,所以,宁可饿晕也不可以辜负了美丽的裙子。
三寸金莲,作为闺房之乐,男人既好之,女人即为之。
现在波浪起伏的互联网,究竟是为了谁之好呢?
男人们喜欢骗女人说,一个没有生育过的女人不是完整的女人,其实这句话也许应该说成,一个没有自己女人生育的后代的男人,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男人喜欢接过女人用生命抚养大的孩子,喜滋滋地说,小子,走,喝酒去。
男人对热衷减肥的老婆的苦口婆心是,我喜欢坐沙发,不喜欢做板凳。但是,如果观察他的眼神的话,很难发现他在某个胖妹身上停留。也许他会给你解释说,一个是从享受的角度,一个是从审美的角度。但是,如果享受与审美有结合的机会的话,他们也是不会放弃的。
据说如果环境继续污染下去,有可能人会发展成雌雄同体,那样的话,婚姻制度终于可以谢幕,寿终正寝,波霸选拔赛也将偃旗息鼓,而且,会有许多产业从此关门大吉。
所以,请相关单位人员要尤其重视保护环境。
我是不懂光与影,不懂布局与留白的,所以,如果我喜欢一幅摄影,一张图片,甚至一卷名画,都不会是因为恰如其分的快门,黄金分割点,或者其他令门外汉眼花缭乱和自惭形秽的技巧或手法。
这是我昨天晚上突然才明白的,当我看到一张扇贝的楚楚可怜的照片的时候,突然明白了。
不管我已经被锻炼得如何坚强而独立,如何沉默得象一位父亲,从骨子里,我还是喜欢那些小女人的东西。比如可爱的小熊,粉粉地小猪,淡淡的工笔画。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一个人看夏天傍晚的火烧云,看池塘边大榕树上的癞蛤蟆,夏日午后,在微微的东风里,黄瓜怯弱得象梦里的彩虹,吹一口气就可以融化。
秋天的清晨,空气一如湖水般的冷静,草叶上露珠折射的阳光不时地晃一下眼,那样的时候,连眯眼都是风情万种的。
冬雪最好是下在夜里,无声地,然后可以起个早,看银装素裹。
这些时候,我都会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这些记忆,永远地保存在我的硬盘里,每一次读取,都不会因为数据的增加而减缓速度,而当我凝视着一颗露珠的时候,我真实得仿佛是初生的婴儿。
我记录自己的方式就是文字,铺开一张纸,就是与自己对话。我依靠自己和自己的交流获取养分,生命依靠血液维持,他人,竭尽了全力,也只是供应了高质量的水源,但是,我的心灵不是水仙或者睡莲。
我心中的世界就是冬日暖阳里悠闲地读书,如果有红炉暖泥,我宁可放弃空调。
不一定要精通光影才可以欣赏一幅作品,不一定腰缠万贯才可以领略人生。生命洒落在无数个令我感动的瞬间,一个人的感动,一个人的坚强,一个人的记录。
昨天晚上梦到黎明,就是那个唱歌的黎明。
在我记忆当中,我已经是第三次梦到他了。前面两次一次是和他一起过一条河,目的是逃开追兵。第二次是从一排非常简陋的平房里迂回曲折地逃出来。这一次是经过一片非常荒芜的田野,我发现了几棵枯草,然后我们在就在那个荒芜的田野里跳华尔滋,边上有几个人,好象是我的亲戚。
虽然是在跳舞,但是我并不是开怀,好象我得了一种什么病,却也不是非常恐惧和悲哀,只是淡淡地想着要离开了,要离开了。
仔细地想想,我不是任何人的fans,只是会比较喜欢某个人的某个方面,比如喜欢黎明唱歌的调子,喜欢任贤奇的嗓音,喜欢阿牛朴实的样子,喜欢Hanks的眼睛。可是为什么总是梦到他,好象真有点百思不得其门。
相同的是,每次有他出现的梦境,都是在逃避,看来似乎是他的名字有点问题。
最近做了几个很荒谬的梦,但是梦的主题似乎一直是同一个的,只是场景不断地在换。
也许是因为没有时间,也许是因为别的原因,我已经不再象以前那样,一定是非常执着地要回忆起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忘了,我也就这么地让它忘了。
所以现在我只能大概地感觉到梦的主题是同样的,因为在梦中,我感觉到我的心情是不变的,亦喜亦忧的,路无疑都是稀奇古怪的,有山路,有小路,昨天晚上竟然是水路,我要在一条河上淌过去,而那象城堡的门一样的浮桥却无论如何也浮不起来。
可是我是不惧的,在梦中,在一切面前,我都平静得好象秋天的湖水,我喜欢我在梦中的那种心情和那样镇定的气势。
有些时候,我觉得我的梦是那样地亲切,而现实中的有些场景,倒仿佛是梦境一般。
我觉得我的梦常常是一阵一阵的,比如有一阵我就常常梦到厕所,是那种公共厕所,而且毫无例外都是非常脏的,我每次都要弄脏自己的鞋子,令我非常厌恶。
有一阵是常常梦到大火。
我希望我的后半生不再是一场梦。
今天是星期六,不知道天气如何,因为我一天都没有出门。大概是晴朗的吧,中午的时候,阳台上有过光阴的故事。
看完了一本书,那是在我的旧书堆里找到的,看那个样子,我一定是读过的,但是,我几乎没有一点印象了。
小说是1988年完成的,我似乎是个很容易被感染的女人,80年代的情绪象一个黑洞一下,我把吸了进去。
谁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有很多的女人在各种可能的场合用各种可能的方式以最原始的方式来吸引男人的注意,所以,80年代的作者也是想不到的。他热情地讴歌了中国广大的妇女,在他的笔下,中国妇女有西方妇女坚强的独立性,但仍承袭着传统的温良,每一个女子就是一个男子的一座学校,一个老师,没有进过这所学校的男人都是不成熟的,不完整的。
我更喜欢的这部小说的上半部分,写的是知青们刚回城市遇到的种种困窘。也许作者本身就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后半部分的时候,明显觉得空洞了许多。
刚起床的时候,我还草拟了一个周末计划的,执行了其中的一部分。我整理了一下我的柜子。
整理的时候,我发现了我十年前的工资条,十年前的病历,十年前写的信(没有寄出去),十年前的发票,十年前的照片。
我把这么多年来拍的证件照都找了出来,看着最早的那张黑白照,想当初这张照片被同事开玩笑说是“童工”。
我的心情倒也不至于太多忧伤,我只是觉得非常不可思仪,那么长的一段岁月,怎么就这么过去了呢。
当我读自己当年写的信的时候,觉得生活中不变的却是那些我极不想留下的东西,或许正因为追求的东西都是无法企及的吧。
我决心从今天开始做一个认真的女人,做一个诚实对自己的女人。
我曾经是个买书爱好者,我书房的一面墙全部都是书,有事没事就站在这面墙的前面,想着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买的,什么内容,那本书是什么时候买的,在哪个书店买的。
搬家之后,这个爱好似乎突然就消失了,当我回忆的时候,发现这三年仿佛是一个空白,连一本印象深刻的杂志都搜肠刮肚地痛苦万分。
为了这个,我一直在想再买一次房子,书房还是要那样顶天立地的书柜,这一次,我要按照图书馆的样子来做,但是如何分类尚在犹豫之中。
书店也去得少了,往往是逛儿童柜台,陪着儿子看那些我小时候没有机会看的童话,把指定书目全看完了,可是一到老师要写读后感,他还是抓头摸耳不知所云。
因为很少关心这方面的消息,所以感觉到这几年除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先锋小说,好象没有人喜欢写一些能够让人坐下来,忘记计算机,忘记互联网的小说了。也许写那样的小说是很不经济的,时间多么短暂,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芙蓉姐姐出名了,天仙妹妹做广告了,何洁买豪宅了。写一本小说,搞不好还要自己掏钱出版,这样赔本的买卖确实少做为好。
另一方面,情色小说却因为互联网而大放异彩,以往在小书店里偷偷摸摸的地下交易,现在随便在google里搜索一下,就汗牛充栋,如果有人立志以此为唯一的娱乐项目,他也不会感到枯燥和乏味的。
看一本厚厚的小说,现在竟然也是一种奢侈了。
上周末到了桂林,住的酒店没有断电,酒店下面有成排的烧烤夜排挡,直到凌晨三点才似潮水般慢慢退去。
第二天经漓江去到阳塑,游船一早就开始敦促大家买午餐,然后是推销大家摆莆士。
晚上去西街,找了一家听起来特别热闹的,过去后才发现误入歧途,大家只能自学哑语,还好,我们做了一个最可以使用手指的游戏。
西街分两段,晚上很热闹,有年轻人戴着过时的军帽在当街合影,最多的是沿街的小桌子,一伙一伙地喝着啤酒,让人想起夏日傍晚,苏州小巷,一堆堆泡茶的人,虽然喝的是淡淡的碧螺春,但是并不妨碍磨工夫。
小摊上无休无止地播着刘三姐的唱段,如果不听声音,远远望去,倒是有几分李铁梅的神韵,一条刚强的独辫,一脸昂然的正气,一双大义的眼睛,联想起阶级斗争乐趣无穷的年代,确实是俯手兼武器啊。
据说这个刘三姐的扮演者因为这个角色而红了一辈子,怪不得大家都奋不顾身,前赴后继地想投身到火热的娱乐事业中去,敢情这个世界上一招鲜,吃遍天的工作还是有的,只可惜晚生了十年,要不然,我这个大义凛然的长相也足够PK一下啊。
桂林OK厅的消费很便宜,十来个人闹了半宿,最后买单的时候都以为是算错帐了。
漓江的风景还是那么漂亮,但是我已经没有第一次那样地兴奋了。
第三天晚上去看一台杂技演出,顶着漓江美丽的名头,幸好演员的大喇叭裙子还很干净,那个扮成天使的clerk也还算清爽,没有让人腻心的半老徐娘卖弄着无人买单的风情,几乎让人不忍心无动于衷。
导游推荐我们去爬瀑布,花5块钱买了一双草鞋,刚爬到第一层鞋带就松开了,因为要一个手拉着铁链,所以就只能把鞋子脱下来拿在手里,回头往下看时,还是有几分刺激的。
下山的时候,有人在跳绳,还有小孩子玩的滚铁环。看了眼热,就也凑过去拔河,在连输了两盘后,裁判不忍心让我方战士的心灵再受创伤,就不顾职业道德过来搭了一把手,最后,我们终于以2:2的成绩胜利地结束比赛。
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都是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