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南方周末的时候,看到这样一句话,具体大概说是《纽约时报》某个编辑记者说的:人就是这么奇怪,你有时或者很多时候很难理解为什么自己要这样做一件事。
不知道我算不算属于那种目的很模糊的人,有时真的很难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就是喜欢跟这个世界跟这个社会,即使就是跟文字也是喜欢玩暧昧。以前受到做事总有一个目的的方法论所影响,总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是不是神经有问题,人格太多分裂,有一天会不会进神经病院,因为除了这个,我还太愤了,愤的什么事情看了都想叼一下才觉得舒服,甚至愤到什么人看了都觉得不舒服一定要叼一下,还好自己算安耐得住,暂时压住。而这个却往往忘记去观察自己,马列主义手电筒原来也只是只照到别人而忘记剖析自身。
而且也不知道暧昧会不会终究只是一种没有名分的事情,极端一点想就像跟人偷情一样,一切的劣迹东窗事发,结果往往应该是不得好终,在古代还得浸猪笼。可幸的是这样的酷刑早已废除,但至少会让你粘了满身的唾沫。
天马行空归天马行空,暧昧归暧昧,为了活得像个人样,我们还是总得给人一个具体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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