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闻报道了一件事:
在上海附近某风大浪急的水域,一儿童在禁止游泳的地方遇险,因当时正在退潮,他抱着个小救生圈,正在被水卷离岸边。当时就有一个人下水施救,未果。另一中年人也下水去救,岸上的人通知了附近的部队。但终因水上情况恶劣,两名战士受了不少伤后才将那名儿童及中年人救起,但中年人已经身亡。前面一名下水者救人者目前仍下落不明。而被救的小孩在上岸后,不久即被家长悄悄带走,连一句“谢谢”都没有留。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前几周《1/7》报道了在沈阳,一山东青年也是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与另一人一起从湖中救起一名溺水者,而自己不幸身亡。但被救者上岸后几分钟醒来,只留一下句“谢谢”就不知去向。后来死者父母要为儿子申请烈士资格,却因为找不到被救者,没有被救都的证明材料而申请不被接受。
某地一青年在外地遇长途汽车失火,救出58人,被救者纷纷表示感谢,并承诺会给他写感谢信。他兴高采烈地回家告诉家人自己的义举,也得到村民的赞誉。但是结果时间一天天过去,却没有一个人给他写来感谢信,村民也怀疑他是骗人的,他父亲因此心理压力过大而死。
某女青年与男友在公园约会时遇一群少年(十几岁,上百人)在械斗,数百人围观而无人制止或采取任何有益的措施。此女上前劝阻,并声称要报110,被其中一少年用西瓜刀砍了两刀,一只手于手腕处被砍断。
……
趁利避害是一种本能——不具有这种本能的一切生物都将被自然选择所淘汰——泛达尔文主义的毛病又犯了-_-|||。
对于前面几种情况,被救者总是倾向于选择一个最优策略——回避。因为一旦站出来,就很可能需要承担实际的物质上的答谢义务——虽然救人者的家属都没有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但对于被救者,他们就不能不考虑存在着这种可能性。而如果不站出来,如果被人发现,可能会需要承受更多的舆论压力。但被发现的可能性毕竟非常小,两相比较,还是回避的策略更占优势。
特别是像第三个例子,被救者数量较多,每一个人都会想:反正别人会写感谢信的,又不差我一个。结果就是这样,一个写感谢信的人都没有。相比前两例来说,他们的心理压力还要小。何乐而不回避。
至于最后那个例子,我只能说那个女青年采取的措施不当,对于这样大规模的械斗(虽然都是孩子),个人根本处理不了,应该暗地里报警才比较合适。我想说的是那数百名围观者,他们的想法和第三个例子中的被救者比较类似,他们肯定也是想:反正有别人会去报警,我还是在这里看着吧,万一被人知道是我报警的,说不定会被砍。
于是我们陷入了“囚徒困境”。
假设这个社会上只有两个人:甲和乙。当其中一人遇险时,另一人有两个选择:救或不救。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两种:甲遇险或乙遇险。然后用假设的数字来定量说明:如果遇险时未获救,则可能死亡,其可能性为100%;如成功获救,则可能没事,死亡可能性为20%;如果别人遇险时不去救,则没事,死亡可能性为0;如果去救,则也危险,死亡可能性为20%。最后假设每个人都有可能遇险,这一可能性为1%。
则可以算出任一个人在以下情况的总死亡风险分别为:
- 救人并被救:别人遇险可能性(1%)X自己救人风险(20%)+自己遇险可能性(1%)X被救情况风险(20%)=0.4%
- 不救人并被救:别人遇险可能性(1%)X自己不救人风险(0%)+自己遇险可能性(1%)X被救情况风险(20%)=0.2%
- 救人并不被救:别人遇险可能性(1%)X自己救人风险(20%)+自己遇险可能性(1%)X不被救情况风险(100%)=1.2%
- 不救人并不被救:别人遇险可能性(1%)X自己不救人风险(0%)+自己遇险可能性(1%)X不被救情况风险(100%)=1%
综合作策略矩阵如下(甲,乙):
| 甲救乙 | 甲不救 |
乙救甲
| (0.4, 0.4) | (0.2, 1.2)
|
| 乙不救 | (1.2, 0.2) | (1, 1)
|
从上表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的情况。虽然,两人互相选择救的情况,两人的总死亡可能性最小:(0.4%,0.4%)。但从个体考虑,比如乙来说,当他选择不救,则无论甲是否选择救,都比他选择救的结果要好:甲救的话,乙不救是0.2%,救则是0.4%;甲不救的话,乙不救是1%,救则是1.2%。可见乙如论如何都应该选择不救,反之对甲来说也一样。所以最终两人都会选择不救,达到所谓的“纳什均衡”。
这就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悲剧性结果。
从前我们靠愚民的道德手段来维护一个互助的不稳定均衡,后来是用GC主义信仰,还有一些人是靠宗教信仰。但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于是自然到达新的稳定的均衡点。
该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难怪今年两会时有代表提出要将见义勇为立法。
BTW:上面的博弈例子仅供参考,实际的情况应该是多次博弈,参见《
博弈论与纳什平衡》一文。
补充:《
冷酷的博弈》
在《见义勇为的博弈》中,风三火说我:
8厚道,用博弈来分析是否应该见义勇为,好比用财产收益率来分析是否应该结婚。
但是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何况用财产收益率来分析结婚也没有错,婚姻毕竟是一件现实的事,光有爱情是不够的,人都要吃饭,而且以后还有子女的抚养教育等。
回头说见义勇为的博弈。
之所以很不厚道地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不能光靠美好的愿景生活,不论我们多么不愿意接受,但这是事实。我们要做的不是继续哄骗自己,而是要设法打破这样的困境。
在经典的囚徒困境中,有很多方法可以打破。比如两个人通过某种途径达成一致,死不承认;但更常见也更实用的方法是:黑社会手段,只要组织中定一个规矩,如果招供了,则可能遭到组织的严厉处理,这样就改变了策略矩阵中的权值,导致均衡点稳定在一个有利的地方。
对于见义勇为的情况也是类似的。以两会代表提出的就见义勇为立法来说,假设立法对见义不为者处以一年徒刑(假设相当于1%的死亡风险),则前面所的策略矩阵变为如下(其中红色的数值就是因为不救而受到的处罚):
| 甲救乙 | 甲不救 |
乙救甲
| (0.4, 0.4) | (1.2, 1.2)
|
| 乙不救 | (1.2, 1.2) | (2, 2)
|
现在可以看出,无论怎么选,不救都成了不利策略,这样均衡点就会到互救的位置上稳定下来。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还要考虑到不救者可以选择逃避,这样他受的处罚还要乘上被抓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所以效果也不会有理论上这样的理想。
所以这个问题并不容易解决,至少是从技术上说。
类似的博弈还有很多,比如这两则新闻:
被母亲关了8年的女孩姜巍(与新华网的数字不同,据《1/7》报道,姜滨蓝是八年前开始精神失常的)
哈尔滨发现花季少女被幽禁 六年只出一次门
前面那个姜巍的事我是在某次《1/7》上看到的,当时记者去采访时,女孩的一个姨姨说到,当时她们家(即女孩疯母亲的兄弟姐妹们)曾经讨论过解救她们母女的问题,可是后来还是不了了之。其实原因也很好理解:
亲戚们都在想,一旦把她们母女解救出来,母亲要送精神病院,女孩要读书,这些都是开支,最终还是要他们分担。最重要的是存在着风险,万一在解救过程中,导致任何的人员伤亡,后果无法承担。所以就任由她们那样过下去。
此外周围的邻居,当地居委会、派出所等机构也都知道,但出于与此类似的考虑——特别是如果解救过程中出了什么差错,无法向亲属交待。
大家都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但对那个孩子来说,就是如此的残酷。
人类之所以需要政府,就是在于有些问题是不可能靠个人的力量去解决的。
再补充:
因为我们不能靠希望大家都厚道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景来生活。
在一个多方多次博弈的情况下,只要其中有少数不厚道的人,就会导致整个系统中厚道分子会很快被淘汰。除非大家都是厚道人,没有不厚道的,系统才可能有一个脆弱的稳定。而不厚道分子只有到厚道分子被淘汰光了,他们才会开始“自相残杀”。
这是现实的悲剧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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