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辛曝露很有想法,除了前几天关于License的讨论中,我引用过他的那几篇以外。在《从自由退货到民族产品》和《由信托责任想到的》中,他谈到一个“对公众畏惧”的问题。但问题就如我在《宽容还是严酷》中所说的,现在的环境是对“企业家”宽容,只有公众畏惧巨头的份。
这是法制上的问题。正如辛曝露在《从Japan Private Infomation Law想到的》中说的“有点像空中楼阁的法律”,所以才会有听证会==通气会?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在《破窗效应》中也说过:在中国,绝大多数法律(甚至包括宪法的部分内容)都已经成了“破窗”。
不可否认,我们的立法还不够完备——这大概算是大陆法系本身的一个不足之处,当然我也不认为普通法系就是完美的:)——但是现在所面临的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障现有法律的执行。其实我们现有的法律已经相当的好……看了。比如李敖所说的宪法。像信托责任、退货保障,法律上都有相关的规定,只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它们都成了一纸空文。“创作共用协议”在中国的情况也是一样的。
还记得就在不久的几年前,电视上的法制宣传还天天在说民众如何如何的不懂法,“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是现在不这么说了,因为后来民众们拿起法律这件武器想要保护自己时,才发现这件武器原来是纸糊的。太石村就是一例,村民们合法地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被非法地镇压了。
所以当Tinyfool说:“在神六飞升之际,我越来越不关注遥不可及的天际,我关心的是我身边的自由……”。我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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