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某电视节目报道,某乡镇邮政局规定,领取汇款必须按金额搭配购买有奖明信片。某投递员按此规定向某领取汇款的老妇要求为她的500元汇款搭配购买两张有将明信片,遭老妇拒绝。此投递员即拒绝老妇的合理况汇要求,并扣下她的汇款单。当记者上门采访后,邮政局拒不承认有此规定,并宣称此投递员非邮局正式员工,此事为投递员个人行为,已将此投递员除名。但记者的采访证实,此规定在该邮局由来已久,很多在该项邮局领取汇款的人都遭遇过此事。显然那位可怜的投递员为此背了黑锅。
从松花江污染事件中解振华的引疚辞职,到最近因矿难事故下台的多位官员来看,中国的领导干部问责制似乎正在建立。但是正如连岳所发现的那样,大多这样的官员只不过是用来背黑锅的,而且与那位投递员不同,这些官员的黑锅很可能只是暂时背一下罢了。
不可否认,从过去的官员完全无事,到现在的问责制出现,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但是还是会有像我这样得寸进尺、不易满足的人。我总觉得这样的问责制还是形式大于实质。
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缺乏一个令人信服的处置制度。哪些人应该为此负责?为什么需要为此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从来没有见到过关于这些的具体规定,只看到出了事,就找出个把莫名其妙的人来顶缸,平民愤了事。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缺乏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本来网络是一个不错的手段,但是以现在的情形来看,网络似乎已经被定义成破坏和谐社会建设的罪魁祸首之一了。貌似网络也背着一口巨大得无边的黑锅,扣在你我的头上,把我们都关在一个大黑屋里。
然而黑锅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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