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了一堂财务管理学的课,讲到了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一节,看来我在《年利率的误解》和《年利率的误解(续)》中的说法是正确的——虽然说得不太透澈。

其实只要明确一点:谈到利率时,就必须与计息期挂钩。

按 月计息就是以月利率计算,按年计息就是以年利率计算,这个利率叫做“实际利率”。为便于比较,通常所谓的“年利率”是指“名义利率”,即将“实际利率”乘 以一年的计息期数得出。如月利率为5.325‰,一年计息期数为12,则名义利率为:5.325‰X12=6.39%。如计算期超过一年,计算方式相同, 只是计息期数小于1。只有当计息期为一年时,实际利率才会等于名义利率。

因此,《房屋贷款利息的陷阱》一文中的算法是不对的。作利息计算时还是需要将名义利率重新折算为实际利率以后再根据实际期数计息。

之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会有如此多的误解,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专业人士以他们的专业知识将大众隔离在外。比如在专业人士眼里存在着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的差别,但对 于普通民众来说则只有一个利率;还在计息方式也是,像复利、年金这类的财务专业知识也不是大众所具备的。于是专业人士就有了忽悠的条件。

其实这种毛病我也常犯。前不久在GTalk群里评论《一个想钱想疯掉的幽灵在张家界的上空游荡……》一文时,我就说了:导致这种事情的原因是“哈丁公用地悲剧”,而解决的办法是“科斯定理”。典型的不说人话。

(注:上面这个话题有空再另外扯过)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像我这种半懂不懂的人喜欢卖弄(真正的达人是能把最深奥的道理用最简单的方法表达出来,比如周其仁所说《从铅笔入手学经济》)以外,某些专业人士则通常是为了通过忽悠大众谋取自己的利益。

反对忽悠,从我做起。以后要力争把问题说得简明。^O^


1条评论

  1. 忽不忽悠,要看什么情况了,有些客户,你不忽悠他

    他觉得你水平不够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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