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


请同学吃饭,去了一家粥店

到了快吃完的时候,去柜台结帐,44元

付了钱,问老板要发票

老板说没小的发票了,能不能欠着下次给

我反问饭钱能不能欠着下次给

要求老板把发票送到xx桌,便离开了柜台

老板说可以

但到了最后我们要离开时,老板还是没有让服务员送发票过来

我又去了柜台

于是老板给我开欠条,顺便查了一下我消费了多少钱

突然发现算漏了几张弹子

结果,我补了40元,老板很高兴的给了我一张100元的发票...........

护税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