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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科书能看到很多观念来,例如这个多数的谬误,说得是大家都想获得丰厚的利润,都去角逐最大的市场,必然使得市场被高度开发,进而竞争激烈,利润减少,投入获得回报相应减少,结果是市场越大,利润越小。

教科书式的标准回答是,基于扩展性偏好的差异营销,和基于狭缝市场(nichemarketing)的营销。两个侧重不同,其实说的都是在主流的市场上进行市场区分,将市场隔离成不同的分段,然后选择这些分段切入市场,如果将市场分裂成不同的段,每一段占据相似的人群和相似的利益点,就是差异营销,如果分裂之后,先入者占据了较为优势的分段,那么剩下的就是狭缝市场,也可以理解为前段时间比较火热的长尾市场

可以在Grabber-Holder模型中找到对于后入者优势的足够支持。经营者问这几个问题是恰当的:多小的市场是足够让人进入的?是否在培育用户使用习惯的同时找到足以获利的市场空间?在保持该空间的情况下,如何建立稳固的登陆点?

然而先入者和后入者角色未必一直是确定的,在某种时候可以互相转化,所以:
1,grabber-holder是讲的一个市场后入者和先入者竞
争模型。其实,只说觉得先入者和后入者可以相互转换,例如,A公司有个创新,进入了市场,建立了holder。然后B公司会根据他们的grabber分裂新的grabber,并且建立自己的holder。这时对A来说,这个市场又是一个后入者,虽然B并不一定已经占据了稳固的登陆点。
2,在一定程度下,动态模型适用于一个产业,这是产业是一个大概念。是我们把它推广到某个产业的某个竞争领域。同样是适用的。然而,两个产业我们可能说它的关联性不大,但是两个竞争领域的关联性可能很大。可能的是,A在在竞争领域1是先入者和B在竞争领域2是先入者,而最后,这两个竞争领域可能合并成一个竞争领域的两个holder,这样研究下去没有穷尽,这就是说,我们只把这个grabber-holder理论认为是一种思维模式而非指导行动的依据。

回到多数的谬误,注意到,市场往往允许一段程度的同质化产品的共存,而相似产品往往也可以短时间内打破僵局,快速获得市场认可,获得短期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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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11月14日 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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