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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 Apple高歌猛进,发布了ITunes7和新的IPod,高调进入视频领域,以至于的邮件都收到了一封apple的inside apple的邮件,宣扬新的功能和Apple在线商店中的新视频内容。
我在blog中谈过很多次了,apple与ABC公司签约的文章
在ipod中看广告,以及在
数字音乐的市场报告的描述,甚至在
移动设备的互联网中,都提到apple的IPod支持视频的事儿,在
Mobile TV价值链中,甚至把Apple称为在数字音乐领域的“虚拟运营商”,认为Apple在数字音乐方面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优势,对于移动运营商来说,Apple的在线音乐商店的天时,超过了自有支付渠道和手机终端的移动网络所具备的地利,而且,即将在视频领域续写神化。
移动终端视频服务,或者更狭义的理解为Mobile TV,是移动网络服务的"三元游戏"(语音、电视、互联网,参考
什么是移动互联网?)之一,是移动运营商的兵家必争之一。当然,运营商看中的还是直播(broadcast,直播对用户的控制比较强,参考
移动网络与视频广播),IPod由于没有网络连接(我设想过IPod最需要的功能就是wifi,呵呵),大部分都是视频播放,类似于数字电视中的VOD(点播),当然还是具备竞争性的。毕竟手机上对于直播的要求并不是那么强烈。
移动运营商拥有终端优势、收费渠道没有最终占领数字音乐市场,甚至马上就会失去视频市场,不知道是喜是忧。喜的是至少没有产生apple一样的公 司,在他们的网络上获取了巨额利润,忧的是,他们自己也没有获得这个市场,反而拱手让给开放的互联网络上的“虚拟运营商”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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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 Mobile TV与3G| 昨天谈到
Mobile TV价值链,就被对“价值”的链敏感的z13飞来横砖
当靶子拍,有趣。
Argento Sage说,
sp和硬件厂商之间的关系不该对立的,本是市场生物链中重要的环节,至于sp和cp之间,总有一个共同盈利的平衡点。(link)
我当然是严重同意了,虽然昨天主要说的是价值链之间的竞争关系,结束的时候有句话:Mobile
TV市场必然在协作的模式上找到符合自己的商业模式。这话说的就是必然是协同关系。当然,这话也有,运营商不可能独自玩儿这个游戏的意思。我的打算是从这
几个环节开始,仔细分析如何插入到这个价值链中,也就是说,你如果是一家厂商,如何参与到这个游戏中。至于这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如何做对他们自己的事情,
这点早已有很详细的分析,不需要我再翻译引述。
Hu Dou发来mail给我emarket的
移动广告的数据,我贴份放在这里(这图太长,所以我预先提醒一下,本文正题尚未开始,敬请翻到图下,查看本文正题)
---正题开始---
对于整个产业链有控制欲的运营商,最担心的就是本文提到的这个,虚拟运营商。我们说的是移动虚拟运营商,MVNO,他们不拥有自己的网络,主要是依靠租用
运营商的移动网络。他们独立运营且拥有自己的用户,以批量转售移动服务赚取差价。注意到,国内的SP,不是我们说的MVNO,差得太远,我记得不久前中国
移动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理由禁止向移动网络外传送UA之后,有一个移动Freewap站点老大站出来说,中国移动是世界上最好的运营商,听来喷饭。在此大笑
三声,表示嘲笑。
前两天我说apple在数字音乐内容上类似于一个虚拟运营商,那只是一个角色的方便说明,并不是说就是MVNO。(天哪,你真绕舌)。使得apple成为
MVNO的,是后来在apple phone和iPhone的努力,最近的分析称,iPhone有75%的可能(from
ilounge via
mobile tracker)。
(对了,忍不住插一个八卦,前几天看到IPod专用熨斗,使用IPod作为电源和控制屏幕来熨衣服,无疑是IPod插件中最离谱的一个,描述和示意图参考这个
八卦文章,看完本文再点过去看吧,哈哈)
其实MVNO并不是说是否拥有移动网络,而是信号频谱的限制,就是移动网络从手机发到核心网的那一段,使用什么频率的,有最基本的调配管理,乱用就一团遭
了,今儿你电话我,可能听到的就是克林顿或者李宇春(当然目前用联通CDMA打电话你男友,也许不小心会听到我的声音,不过那是系统问题,我以人格担保,
绝不是我在发CDMA频谱)。不过牌照禁止到运营权上,就比较离谱。这种政策避免不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反而会促成垄断。想起一个有趣的比喻,昨天晚上
瞄到一眼“守望幸福”电视剧,大闹离婚后儿子放放判给了他老婆,这些人名
都取得怪怪的,老婆到家抱孩子,家里的一个常犯晕的老奶奶抱着孩子不肯放,说,胡子要抢巫拉草。儿子只有一个,就像牌照,政策就把判给谁,就是谁的,一家
就得去抢另一家的“巫拉草”。政策要是禁止占有频段的公司,必须要以合理的价格租用给MVNO,恐怕才有点意思。(打住打住,愤青了啊)
运营商允许MVNO使用其网络的关键理由是:
1,MVNO可以提供特殊服务,运营商没有资源去做也没有精力去做的,以及运营商即使有资源也未必能经营好的;
2,MVNO可以为运营商丰富的产品线和用户吸引力,并且增加该运营商的竞争力;
3,网络最大化利用,运营商的网络闲着也是闲着,可以租用以获得更大的价值,或者转移运营商网络的建设成本;
4,与google maps允许mashup一样,运营商可以由此获得更丰富创意、活力,MVNO对未成熟领域的尝试是运营商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量。
5,满足特定用户需求,这些特定用户对于运营商是niche market。
一个著名的实力MVNO是Virgin,前段时间刚刚宣布跟BT Movio公司合作(2/14日,前天我
提到这个事儿,不过把名字误写成verisign
了),MVNO和电视/广播公司的合作,必将促进Mobile
TV的迅速商业化,并很可能第一个将数字电视转移到移动网络。而且,这预示着Mobile
TV也可以在不需要运营商参与。这也是在前两天为什么怀疑运营商是否在移动电视(也可以说是视频)上重复移动音乐的命运。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机会?因为有足够好的内容,以及让足以让市场接受的模式,用户并不管TV是由运营商还是非运营商提供的,他们只需要享受到该服务即可。运营商在网络建设或者升级的迟疑也留给MVNO机会,这给了他们磨砺他们模式转化到移动设备领域的市场接受度(
开宗明义中提到IDC报告中说起将传统TV观念转到移动设备是不能发掘出手机+广播方式的所有潜力的)。
那么,如果运营商封闭其网络呢?这确实是潜在危险,是否要自己建立自己的网络,或者依赖于非移动网络(例如电视网络/卫星等,那个DMB就有两种,T-DMB/S-DMB,后者就是通过卫星的),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在运营商的角度看,内容服务商其实是贪得无厌的,我提供了网络,你来提供内容就好了嘛,然而你不仅在我的网络上提供内容,你还要试图建立自己的网络,不太江湖。在
内容服务商的角度看,运营商是势利无比的,其实这不过是一个网络租用关系,大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好了,干嘛还搞得跟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的架势,多没
劲。不过运营商在网络升级之后必然开放数据业务,只要能接入互联网,这也为视频点播/下载以及更实时的TV提供了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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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 Mobile TV与3G|
承蒙关心,昨天的文章过后,又收到报告,这次是题为
APEJ Digital Home Survey
2006年2月的除日本之外亚洲市场的报告,再次鞠躬。
deminy说,
不熟悉行业细节,但是想必不需要几年工夫就能有相应的具体的(流行的)应用。 (link)
deminy是一个老blogger,俗称老油条。他的blog很早就进入只说的视野,我前段时间准备在这里介绍些我经常看而且不太为大家熟悉的
blogger,其中就有deminy,不过朋友告诫“don't blog about blog”,才作罢了。参加了NGN(下一代网络)峰会的Argento Sage,提到的信息更确切点,“上海数字电视用户仅占有线电视用户的3.7%”,并认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
这两天参加NGN峰会,说实话实在无聊透了,都不知道在看什么说什么,不知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moTV近两年会有什么发展。(link)
---正题开始---
我其实很不喜欢看国内关于3G、Mobile
TV之类的研究文章,要么整一张图出来,划分个产业链上游、中游
、下游,围绕着运营商,把制造商、服务提供商分分类往上一放
。那其实真没有多大意义,再说
了,整个产业链的事情,你把什么这软件商,那系统集成商也放进来
,那其实都该运营商等自己搞定的,被列入没准儿也可以认为是光荣的
事,当然人家也会说了,
3G算个屁,谁都别装B,自然,3G还没有到"坛"的程度。
Mobile
TV产业(姑且这么说)应该包含3个重要的环节,硬件制造商
、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这三个环节都应该有自己的系统
、渠道。我们考虑移动运营商+手持设备(当然还有其它运营
商,不再复述),并且假定这三个环节都是决策理智的成熟企业
,并且没有什么外界因素的干扰,结果会形成什么样的情况呢?
移动运营商为了促进视频这种数据业务,需要对承载话音业务的网络进
行升级,以承载更为快速的数据传送。当然,考虑视频
,TV由于广泛接受的形式和巨
大的revenue、影响力,必然成为最关键的业务,然而众多的用户同时下载播放一场足球赛
的视频,对于数据网络来讲既不经济又没有控制力(控制力指大量用户
在相同时间同时观
看)。为了承载Mobile
TV,移动运营商需要划分出专门的频谱来做广播(broadcas
t),成熟的广播技术,于是DVB-H、DMB、MediaFLO
等(技术我们稍候再详
细讨论),有这么多标准是因为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
最有趣的是,移动运营商为了避免其用户ARPU值的降低以及传统语音业务的冲击,会延缓其网络的升级(例如被称为3.5G的HSDPA,同样,技术稍后来
介绍),从国外运营商的经验看,他们会首先应用在移动PC卡而非手持设备上,国内联通CDMA网络升级后也是相似的做法,它的WAP(手机上网)到现在还
慢得要死,不过包月的笔记本上网卡却颇为让人惊喜,还有车载设备等等。
移动运营商延缓将网络升级投入使用的原因还应该有对于数据业务失去控制的担心,互联网的鬼子们进村的时候,伤筋动骨的可不是一种服务,而是所有服务。运营
商将其交换系统更改为IMS已经是成熟的做法,这种基于SIP的协议方便与互联网VoIP对接,包含Google
Talk(承诺支持SIP)但不包含Skype(但已经包含了SIP网关,这也是2月份刚出来的消息吧,我发过一封介绍的mail到future
idea factory)。更高速率的网络(如HSDPA,稍后来计算)已经可以使用软件实现Mobile
TV了。但如果首先升级上来,来实现Mobile TV的是谁呢?可以肯定目前不是运营商。
与移动运营商不同的是,硬件厂商对于Mobile
TV的推动才是不遗余力的,当然,他们支持他们自己的标准,而且阵容强大。对于音乐的Apple其实是硬件IPod的制造商,硬件商是否会在Mobile
TV上续写神化,这不得而知。IPod
nana已经开始可以播放视频了,更早的还有PSP,不过能够播放视频还是TV方面走出的一小步,那么跨出的已经不止这一步了,我也看到过,使用一个第三
方硬件,300多美元,可以使用PSP来看电视,其实这个硬件的功能是把现在的电视节目转到wifi上播放。这个我在以前写
Nokia 770系列时提到过。同样是孕育出770的Nokia,已经推出基于DVB-H的手机了。
在Mobile
TV的真正潜力远未发掘之前,移动运营商和硬件厂商之间的竞争性就体现出来了,首先是后者占据优势的音乐内容领域,然后是对两者都很新鲜的视频内容。对于个人
性、私密性相对较强的手持移动设备来讲,点播/下载的接受度,远在广播方式的TV之上。所以,运营商会在TV推出之前或者同时推出点播/下载服务,
手机视频和电视一文提到V CAST(Version)在CES2006上demo了音乐下载功能之后(甚至包含了full track music),将形成与IPod/ITunes直接竞争,Cingular在3月7日的推出流媒体视频却不包含此功能,颇为遗憾。看看Nokia的
media charge(相似的有
Bamboo
MediaCasting),就知道现在的硬件商们多么具有野心。视频点播/下载的引入还将互联网的内容服务商(甚至搜索)引入了价值链。这些实力厂商和基于IP的硬件商将对移动运营商形成合围。而运营商在TV的模式上发掘的越深,将越不容易受到受到攻击。
TV可以增高revenue和挽救降低
的ARPU值,使得运营商希望涉足TV运营(或者变相涉足),然而大的TV运营者(broadcaster)更倾向
于在移动领域沿袭他们在其他领域模式,因为那样可以直接拥有用户,在他们眼中,移动设备只是接入方式的一种而已,他们可以租用或者建立自己的移动网络。从这点看,
Nokia选用DVB-H真是明智,因为DVB-H是独立于网络的。也就是说,他同样可以接受非移动运营商网络传播的内容。
移动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之间的竞争还表现在业务模式上,移动运营商倾向于不限量订阅模式,而内容服务商则倾向于广告驱动模式,电视频道、互联网门户均是以此为基础,然而,移动广告模式还
尚在市场试验中。
ok,不管从什么角度看,Mobile TV市场必然在协作的模式上找到符合自己的商业模式,运营商O2 Network不是说么,这是一个盛大的party。入场的人们歌舞升平,挂在出口的是五花八门的斗篷。
update:4/1 8:00 本文开始提到的那份报告是除日本之外亚洲市场(
Asia Pacific Excluding Japan,APEJ),被窝说成日本市场。经提醒后改正。这就是不仔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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