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回到办公室,看到桌面上报纸封面赫然是超人的照片,心里也没多想,这年头炒冷饭的事情多了,待开了电脑倒好一杯水坐了下来,细看报纸,“啊,帅哥死了!”,话就这样冲口而出。
头一次看超人,是小学的时候了,也还没听说过将红色内裤穿在长裤外面的说法,倒觉得蛮有英雄气概的,别的不说,光是会飞就好了不起。他来自另一个星球,不需要地球上的任何手段,便是超人,相较之下,铁甲威龙,蝙蝠侠等,难免显得有些低能。
九年前,还读初中,有天看报纸得知超人的扮演者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有可能从此全身瘫痪,报纸上还付有一张他受伤前与儿子在白色帆船上的照片,海风把头发吹乱,白色的T恤紧紧贴着身体,体格略瘦削,面目清秀,显得那么年轻,若没有照片说明,我只以为他是他儿子的哥哥。那张图片看了又看,喜欢又喜欢,白马老王子的典范就这样定了下来。
报纸上都登着他如何在瘫痪后依然坚强地展开他的人生的故事,我并不关心那些,只关心这个人曾经是超人,会飞的,体力超乎常人的,眼睛能发射光束击毁物件的超人,曾经是阳光下帆船上靠着帆缆的英俊男人,而后来却只能动动手指,做做表情,连头都要用东西固定着才不会耷下来的残障人。我心里是残忍的,因为不忍而残忍,我不愿意看见当年的超人是这样子,他该回家,回他的星球,用远超人类科技的手段做个手术,再回来依然是照片里的白衣王子。
九年后,他终于回家了。
只是,这一去他还能来么,他再来地球的时候,在他以超光速的速度飞过那若干百万光年的旅途过后,当他还是旧时容貌双脚稳稳当当落在地面上时,我们又何在?
这个问题,叫我多少有点黯然。
也许,我们究竟是不能再见了。
那么,好走罢,超人。祝你回家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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