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BLOG相册中,大半是些美丽的明星,无他,就是艳羡他们夺目的光彩,但有一个女人,一直未曾收入,她,就是钟楚红。
我是喜欢她的,认为她美丽如同传奇,只是日子长久了没有她的消息,竟也渐渐忘了。直到前段时间,被人引上天涯,在各个版块间胡乱走动之际,一个不小心又看到了她。
原来怀念她的人那么的多,他们把自己收藏的照片一一贴出,当中还有前段时间她代言某珠宝品牌的记招上的照片。
翻看这些新的旧的照片,想起那时候我还多么的小,后腰上绑蝴蝶结,臂上拢着泡泡袖,却等不及地想要长大,穿上长至脚踝的大洒裙和樽领松身的粗线针织毛衣,脚上是平底帆船皮鞋,长裙与厚厚的羊毛袜之间略露一截小腿,长发披在肩上,有时被风吹起发梢……这是一种怎样不可解的纯情与美好,我等不及地想成为这样的少女。
可是,那时候我还不到10岁。
等我终于长大了,长裙与毛衣的年代却已经过去了,等我终于恋爱了,却得知那其中浪漫美丽的成分,或许只会在开端时闪现一二,再往后,若不是痛苦,便是平庸。
但是,幼时希冀的梦,依然感觉美好,而她,便从这样一个梦里走来,穿着白色上衣与碎花长裙,乌发略在耳后拢于肩前,眼神垂下,嘴角轻扬,表情羞涩而若有所思。
还有一张照片,她穿着黑色宽领连衣裙,卷发披散,星眸微张,伸展开了双臂翘腿坐在沙发中,身子前趋,神态竟是不可思议地将热情与庸懒糅合一起,这样地为了美丽而美丽,这样坚决地诠释着倾国倾城的含义。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美人,美得我那么偏心,两个未曾在幼年时从屏幕上见识她的美丽的朋友,都说她并没有我说的那么美,在我眼中她拥有的其他人不能相比的美,只是来自我在辽远的过去埋下的情结。
于是,当她离开了那个风情万种同时却没有一丝妖冶的年代,身穿黑色晚装,脖颈上有价值连城的珠宝,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惋惜了,这个略现富态、笑容亲切、保养甚佳的贵妇人,不是我记忆中倾国倾城的美人——万幸的是,那种旧式女子的温婉姣好仍在——时间大神是否最是喜新厌旧,一旦日子长了,便不再眷顾那倾城之美,任由它渐渐消解。美人尚且如此,凡人更该如何说?又或者,因了凡人的平常,即便时日流走,也并不那么轻易改变,平庸就是平庸,再无所谓更加平庸,或者这是凡人一生未曾有甚得意之事,堪堪能聊以自解的无奈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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