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谈所谓WEB 2.0,有人拼命谈技术,各种RSS,SNS,TAG,FEED(疏我读书少,至今不懂FEED中文叫什么),有人拼命解释不是技术,是一个概念,一种理念,什么去中心化,可写互联网等等。但让我失望的是至今没有看到一个成熟的商业模式(通过业务产生收入,上市应该不算商业模式,只是一种融资手段),即使是10年后的商业模式也没有。而所谓的WEB 1.0的商业模式至今也是非常清晰的,问任何一家WEB 1.0小网站都清楚。
不是我刻意贬低WEB 2.0,只是我从一个商人角度而言,技术、概念都不是一个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就是营销能力,一家三流技术公司拥有一流营销人才就比一个一流技术三流营销人才的公司要强,这个我不需要举例吧。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司的CEO都是营销强人,而不是技术专家。毕竟核心竞争力的背后就是服务股东(而不是服务用户,虽然很多公司表面上说如此),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实际上,初创公司缺乏营销能力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WEB 2.0强调是传销式的营销手段,以人的口碑为最好的广告进行推广。但如果没有可营销的商业模式,如果跟股东交代,即使你上市,公司的价值也是反应在公司的市盈率上面,而对于IT公司而言就是预期的盈利前景的判断。
我其实挺反对以WEB 2.0作为WEB 2.0概念的通称,毕竟它不是所谓WEB 1.0的升级。只是实现商业价值的两种不同手段而已。
说的直接点就是:我们深圳有沃尔马和711,大家都是零售业的两种代表,一种是类似WEB 1.0的大而全的商城形式,员工很多(类似WEB 1.0的编辑),一种是类似WEB 2.0的商品只是最受欢迎那几种(类似WEB 2.0的SNS/TAG)的社区店形式,员工很少(类似BLOGGER,当然街边士多老板可能更像些)。但实际上,711不是沃尔马的升级版,基本上两种发展是同时并进的,711永远取代不了沃尔马,沃尔马也不会被711取代。为什么?
就是因为市场需求决定的,有些人喜欢“逛”,而又不介意浪费时间,有些人只喜欢自己“熟悉”的,而又贪图方便的人,这两类人,无论社会这么发展,估计也是各占50。所以需求决定市场,而不同市场决定不同的商业模式。两者应该是共同繁荣的。我想即使以后沃尔马倒了,其后果只会产生第二个沃尔马,而不会使711的网点暴涨。
因此,回过头来说,我更希望讨论是WEB 2.0所产生的商业模式,就是新经济下的营销方式。类如以前的点卡模式、联盟营销模式、网上订餐模式等等。而所有的WEB 1.0/WEB 2.0....等等的技术,理念、营销手段都是服务于这些商业模式。而不是现在那样,什么网站都要改造成XXX的技术下,实际上还是需要看你服务的商业模式的需求。
用户是上帝,股东是上帝他老娘,因为无论上帝怎么牛B,没有股东的奶水是养不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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