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派力量?
这是什么力量?
是不是BLOG为代表的商业力量?
这种力量能够给我们企业带来哪些革命行动?
是不是像很多人所讲,这是新媒体?这是新营销?这是新传播?
还是说WEB2。0或者叫互联网2。0技术力量?
对于除互联网企业之外,对传统企业将有什么革命性改变?
莫非用户力量就是B派力量?
事实上,市场永远是由买卖双方构成的。这是市场的原始涵义,也是今天和明天以及人类社会存在的时期所必然拥有的一种商业形态。
单纯地强调任何一方力量是市场上的主导力量都是我们企业各种问题不断出现的起因。
经济学假定了很多前提,目的就是为了左右和获取某种力量,进而掌握属于自己一方的利益。
营销就是保险遗留的最大的假设,紧随其后是品牌,都是我们企业为了获得市场上的利益的掌控权而策划的假设。
如今互联网的革命开始了,从前被我们企业假设的力量均衡受到了根本性冲击,能不能就此改变呢?似乎B派力量可能成为这种革命行动的先锋。
于是,于是“质疑德鲁克”开始了;“反品牌“开始了;于是“用户力量决定论”开始了。
不过我们在发动这场B派革命之时,忘记了市场原本意义。
跷跷板博弈就是市场原理的实际应用吗?或许。
这也是我们的经济学家们一再渲染的意识,这也是我们企业始终没有出现“有利润进步”的回报。
真的该改变了。只是改变的应当是我们市场上的所有力量,不管是A派力量,还是B派力量。
因为“商业是你和我的利益”。只有平衡各派力量的利益分配,我们的市场才会出现新的转机,我们的力量才不会造成彼此的伤害。
别再强调任何一种力量吧,也许和谐由此产生市场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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