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BLOG界开始了商业化风潮,从KESO的卖广告到ICEBIN卖格子,其实都是市场的趋势所在.商业的原始意义就是交易,有买就有卖,有卖就有买,需求决定了市场的存在,尤其是数字技术经济来临的时代,长尾市场任何有需求的商业行为都有可能成为可以兑现的现实内容.
只是当某些交易的基数没有一定积累时,比如说长尾市场的指数为1以下,这种交易的可能性就会减少,甚至只是处于萌芽状态.一旦基数超过指数1以上,流量或者RSS订阅达到交易的允许程度,商业行为就会水到渠成.
所以我对于BLOG界各位BLOGGER老大,推出各种形式的盈利之道,非常赞赏,只是别忘了"商业是你和我的利益"这条数字技术经济中长尾市场的元规则,别忘了让你的交易形式充满一点"性感力".
如果我也在哪天达到这个水准,或许也可以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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