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花照水录

梅花竹里无人见一夜吹香过石桥

我是先从李学凌那知道有人专门从事域名的投资和交易。域名就是一个人/法人在互联网上的门牌号。有人注册了一把好域名,专等以后某天,某人做某事需要用这个域名的时候来买。注册一个域名大概200块,但是转让有可能可以收上万块。就象有人估计某地要修路,先在必经之地便宜买一小块地盖房子,以享受巨额的回购拆迁费一样。我觉得都是正常投资,无可厚非。只是有人想做,有人不想做,有人擅长做,有人不擅长做而已。

 

某天,遇到一个老哥,注册了guomei相关的某域名,大家知道大名鼎鼎的国美电器用的是gome。某天,这位老哥突然收到国美发来的律师函,起诉他恶意注册了国美的域名,要求索还,并向国美赔偿10万元。

这位老哥很郁闷。没见过不打招呼不接触,直接就是打官司的状况。

他咨询律师,律师说,除非你能证明你对这个网站有民事权利,否则国美真的可以说你是恶意注册。

大家出主意,说你养条狗叫国美吧。狗也是有权利的,在国际上更是有权利的。为爱犬做个狗主页,有何不可?

 

现在国家法律对商标已经很明确了,但是对域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我想这是诸多域名投资人比较被人攻击的地方,也确实是法律的空白地带。

 

但是,在信息时代,域名是非常重要的互联网资产。

因为不重视、不懂、动手晚,而被重视、懂、动手快的人抢先;那只能说明自己笨或者运气不好;付费是天经地义的,生意都追求买卖公平,逞霸道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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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7月06日 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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