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我读了桑格格的
《小时侯》的每一行字,因为不愿意错过任何一行。
我喜欢桑格格讲话的方式。
某次在饭点儿碰到学凌,觉得俩人吃饭没劲,就说,咱再找个有趣的人一起吃饭吧,于是俩人掏出手机翻通讯录,突然郁闷地发现,我们都熟的又有趣的人不到一掌之数。找啊找,好在最后找到了洪波。
后来,洪波大哥对我的评价是,我的追求就是“有趣”。是啊是啊,我万分同意。木讷闭塞如我者,一直向往那些有趣的人的世界。
所以我对
表哥和老六的其人、其文、其行都仰慕的要命。三八节那天,听说
六爷有一折饭马上奔去。为了六爷的涮羊肉,晃点了WF大佬的轩尼诗,却何其幸运地艳遇了桑格格。
表哥对桑格格的评价是:基本上酷爱艺术
六爷对桑格格的评价是:有一拼
土摩托说到他为什么喜欢桑格格是这样说的:“桑格格就是有趣的人当中最有趣的一个。 她的文字有多好?我不敢说。但我就是喜欢她文章中透露出来的那种对待生活的态度。纯净得像一口井,深不可测,但我知道水总会是干净的。我和她相约,做一辈子的朋友。不分男女,而是联成一体。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争取活出一个精彩的生活。”
当然,这些是我先喜欢格格的文字后,才知道的。
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当自己的漂亮是武器,是武器就得端着,有演习熟练的固定招式。
但桑格格看上去完全没把自己的漂亮当回事,她很自在
回去,从表哥的连接列表里,找到格格的BLOG,一读就惊了,喜欢!
看格格的文字的感觉有点象看第一次《最终幻想7》那个电影时的感觉,没头没尾,不知道背景,也没有主题,但单只细节一项,就足够美丽。
我觉得格格有余华写《活着》时的文字水平,能把很悲惨的状况,写得流畅优美。
其实,她的《小时侯》不如她的BLOG好看。
以前,我不太爱看女作者写的小说,因为老觉得女作者似乎无一例外就是写恋爱。
还好,桑格格不是。
我一直觉得浪费是一种美。
浪费空间,才有留白,浪费时间,放慢动作,才能优雅
所以,我喜欢桑格格写得那些想对别人好,适得其反,也不解释;喜欢一个男孩子,搞不清楚状况,放弃拉倒;有才华,不知道该干嘛,那就这么呆着吧;想写本珍贵的记忆送给别人,人家压了箱底,自己也忘记了
我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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