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分众收购了聚众、收购了框架,准备一统江湖的时候,一种旮旯小镜框广告又侵入的写字楼的卫生间。今天,我们写字楼的卫生间里,写手持旁边、小便池正上方,已经悬挂了这种小镜框。
中国人真的需要这么多广告么?中国人难道不需要清爽自由的空间么?中国人今后一定要在广告的四面楚歌里生存么?真是太悲哀了。
在分众传媒那每块价值3万美金的垃圾屏幕这一文里,我对心中的不满还有控制,但现在真的是愤怒了。可是又有什么用呢?粗看了一下广告法,还真没有哪一条能限制这些唯利是图的人来设置这种广告。希望有法律人士来帮忙,看看我们到底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广告设置者?还是物业?
分众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侵占还没有停止,最近已经准备在路边也要设置液晶屏了,据说上海已经有了。
当广告的设置成为一种污染,普通百姓应该怎样和这些手握重金的广告机构来斗争呢。为什么平面媒体不来做做这个选题?电视节目也应改做做这类的调查。其实这些广告上不也是在侵占传统媒体的广告分额么。
传统媒体的广告,普通人有看或者不看的权利。这种在公共场合严重侵犯人群权利的广告,是应该严格限制并取缔的。因为分众这种广告的设置,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他已经让我们感到了深刻的不合谐。
归类于: 飞雪----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 牛角尖 @ 11:46 am 评论(14)
同感啊,http://rpblog.org/blog/archives/176
linxco —— 2006年05月28日 @12:15 pm
牛哥说的是亮角落吧,呵呵。是够烦的.
liuxinzhi —— 2006年05月28日 @1:27 pm
广告确实烦人。。。。。。
彩票 —— 2006年05月28日 @2:45 pm
的确烦死了
电梯里有
一楼等电梯口有(FMCN)
公交车上有
站台有
超市有(FMCN)
十口 —— 2006年05月28日 @7:10 pm
我赞成!现在是广告里面插电影,快疯了!广告法有何用,又是形式主义了!
一个影子 —— 2006年05月28日 @7:46 pm
无奈啊…
po —— 2006年05月28日 @9:13 pm
再说一遍,打扰人的广告,广告效果最好!
分众就是因为抓住这点才能成功。
放在厕所里的广告早就在国外出现了;下一步可能会出现在手纸上,日本人已经做了;出现在软件里——新版office据说已经在测试;出现在每天你使用ADSL上网时,据说浙江的一个大牛已经和电信谈妥,准备好上了。
zxy —— 2006年05月29日 @9:39 am
以后会发展到脚底板都是广告的.
lalalala —— 2006年05月29日 @1:41 am
既然是公共场所那就是公共的,与其反抗不如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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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趣 —— 2006年05月29日 @4: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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咿哟哟 —— 2006年05月29日 @7:37 pm
感觉很好,严重支持
3gp电影 —— 2006年05月30日 @9:39 pm
..
retwe —— 2006年05月30日 @11:12 pm
b
erwe —— 2006年05月30日 @11:12 pm
别太激动吧?
其实,广告最多的,还是在天天看的屏幕上
但是,这样的情况我们不是都早习惯了么?
假如真要抨击,还是从显示器上来的比较好
至少,对我们的视力有保护作用
SQLer —— 2006年05月31日 @5:3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