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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ulture&Society

金庸武侠和《武林外传》
《武林外传》是从年初以来一直在各个电视台播放的一部电视剧。该剧采用了室内剧和情景喜剧(Sitcom)的形式,拍摄的一部武侠为内容的电视连续剧,其中大量借鉴了传统武侠小说和电视电影作品,特别是金庸的许多形式,例如每集章回体的名称等,并在文本大量指涉到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而在内容上,根据 其宣传文案上来看, 却恰恰是反武侠小说传统的,即用“玩笑的口吻、喜剧的姿态、反讽的方式拍摄的一部武侠剧”,而其创作人员对于武侠小说,“对所谓的江湖和武林,始终持一个 置疑的态度”。因此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对于以金庸为代表的武侠小说的传统的颠覆和叛逆。那么我们就来从若干方面比较一下金庸武侠和《武林外传》:

1 “武”:武侠的集中主题便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有神秘感之一的武术。对于重要武打场面的描写,金庸从来不惜笔墨,从武功招式到智力角斗,向来是写的跌宕起 伏,例如《笑傲江湖》中的嵩山一役和《天龙八部》中的少室山决斗。而在《武林外传》中,功夫几乎被简化到Minimalism的地步:一招“葵花点穴手” 和“排山倒海“。白展堂作为主演之一和客栈里武功最强的人,武功据其称在其门派中只居倒数第二。不仅如此,在莫小贝执掌衡山派的武林大会上,本应该着力描 写的各大掌门的武打场面,干脆由于室内剧的形势所需而完全取消,仅由他人口述场面,更是进一步加剧了武术格斗场面在该剧中的缺失。这一点应该和随着电脑特 技的介入和媒体对于少林寺等武学圣地的“揭秘”,原来的神奇的武术被“去魅化”,并在现代社会中失去了原有的格斗作用,仅作为健身手段和文物保留下来而有 关系。

2 “侠”:对于“侠”做最简单的解释,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即帮助别人,特别是弱小的、缺乏保护的群体和个人。发展和升华到最高程度,随着民族、国 家和道德律的介入,就成为了郭靖的名言,“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武林外传》却刻意描写了人的自私和自利的方面,这集中表现在他们对于金钱的态度上,世 俗主义而不是金庸小说中的“视千金如粪土”的态度占了上风,而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是习惯于表现出自己胆小和懦弱的方面。这种对于“侠”的概念的讽刺在电视剧 中郭芙蓉出场的时候最为明显:黑风双侠成为了黑风双煞,好事变成了为祸百姓的坏事,没有什么比这个还能是对于“大侠”的深刻讽刺了。

3 “盗亦有道”:“盗亦有道”在金庸小说中是个十分重要的道德标准。金庸的小说本质上是一种朴素的民粹主义,即先验的认定,“为富不仁”,因而“劫富济贫”不是罪,而是功,是英雄和侠客之所为。在《笑傲江湖》24回“蒙冤”中,令狐冲甚至带着一班一心向善的尼姑干起了这种勾当:“仪和道:'你是……是要咱们劫富济贫?'令狐冲道:'劫是不劫的,咱们是化富济贫。' "。 《武林外传》中的白展堂正是这样一个按照武侠小说标准可以算作“侠盗”的人物,可是电视剧是中描写的是他对于盗窃生活的负罪感,害怕追捕的焦虑和恐惧以及 改过自新的决心和勇气,在现代法律和制度社会的语境中,驳斥了“盗亦有道”在形式正义上的缺失,从而颠覆了这个重要的武侠的道德标准。

但 是不管两者之间在表达手法和具体内容等方面区别到底多大,有一个可以是肯定的,即金庸武侠和《武林外传》均作为通俗文化文本出现,他们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 为了寻求商业上的成功,因此绝对不会和主流文化价值冲突,也不会质疑公众所认同的所谓“人性”中的普遍价值,例如诚实、勤劳和善良,这一点上主流文化只会 走向自我肯定的路,因此说《武林外传》的颠覆,仍然只是表面的,而实质中对于民族文化的理解上,双方是一致甚至是默契的。


发表于 @ 2006年06月09日 9:42 PM | 评论 (7)

信义为先
商业的本质是等价物交换,任何商业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是对于物的所有权的确认,只有所有权明确的物品才可以作为交换的商品,而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相同才能 进入对等交换之中,所以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得侵犯”这一说。在这个简单的陈述句背后,是复杂的法律、社会和文化制度,明确商品交易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保护 民权和物权相对于公权力的平衡,维护商业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和制度环境。

而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皇权在儒家文化的佑护下不断集中和扩大,而没有产生出类似英国议会那样的代表着非贵族阶级利益的博弈制度,并进一步加剧了专权的集 中,在明清两朝中达到其巅峰。这种专权包括财产权,普通人,当然包括商人,其财产权的合法性实际上来自于皇权,是一种“恩赐”。这对于商业活动带来了很大 的风险,因为没有一个制度维护他们作为交易的双方的权利。

在这个基础上,商业活动必须有一个安排和共识,解决因制度缺失造成的交易困难,那就是从传统社会中的道德观念那里发展出来的“信义”观念。所谓“信义”, 简单的来说就是说的话一定要兑现,不能耍赖。这对于古代缺乏法律和制度保护的商业行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保护了平等交易的基础。

看过电视剧《乔家大院》的观众大概记得,乔家挂出“汇通天下”的招牌,别人拿多少金子来兑银都要兑,不然就要被别人摘去“汇通天下”这块招牌。实际上这个 摘牌只具有象征意义,而不是支付违约金等手段的实质性惩罚,但对于传统的商人来说却是前者最为无法接受的,因为它意味着一个商家的“信义”受到拷问,说出 的承诺无法办到,再也抬不起头来,这就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破产”了。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信义的基础是传统社会的信息交流方式和地缘文化。商业基本上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所以信誉作为最基本的商业素质往往备受重视。交通手 段的限制使得商业活动的地理范围局限于相对于固定的一个区域内,在这种封闭的商业环境中不诚实的交易和商人很快就能为别人所知。而在当下,商业活动 摆脱了原有的信息和交通手段的束缚,往往导致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等。同时相应的信用制度没有到位,公权力与私权利仍然不平衡,市场缺乏完善的监管,即使忽悠了别人也能生存下去。在利润的驱使下,信义被抛弃到了一边。

商人的诚信一直是近几年热门的话题,晋商、徽商等不断被拉出来作为历史上中国企业可以效仿的对象,但可惜的是这种对于“信”的讨论依然有很多仅仅停留在道 德层面上,强调企业的“自律”。事实上,原有的建立在地域局限和传播手段基础上的信义并不适合高度组织化和资本高速流动的现代商业,而现代意义上的“信 义”仍然需要在制度性安排来实现,例如完善的金融信用和破产制度,对于财产权的承认和法律保护,大范围内的信息共享等。诚信的产生必须是市场和制度使 得交易人必须诚信,而不是上道德课,拿空洞的企业责任感和信誉来吓唬人。

发表于 @ 2006年05月27日 11:29 PM | 评论 (3)

阅读笔记:四层社会关系
William J.Mitchell在其《伊托邦--数字时代的城市生活》 一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中译本)中写到了数字革命对于城市规划和生活的巨大影响,在中肯的论述中表达的是作者对于网络媒体、电子通讯和智能生活的全方位的 细致观察。在书中提到了一些社会学家定义的不同层次的社会关系,一共有四个层次。但是全书并没有将其作为重点,而且分散在不同章节,这里总结一下:
  1. 主要社会关系:家人,父母,密友,在生活中与你分享房屋、床铺的人,经常需要面对面和直接地接触
  2. 次要社会关系:经常碰面,但是交往却不如主要社会关系密切。如普通同事,熟人,生意伙伴等。我们只是和他们所扮演的特定角色相关联。我们通过远程和面对面等多种形式接触。
  3. 第三社会关系:不是你能叫得出名字的人,而是社团和机构的代理人(例如你购物时,你不知道导购员的姓名,但却建立了间接的联系)。在这里,你对人的信息不是来自于他本人,而是来自于他所代表的系统的信任关系。
  4. 第四社会关系:存在于电子媒体社会里,指信息观察者和信息被观察者之间的关系。例如你在Ebay和Amazon里的个人购买信息,被提交到后 者的数据库由算法进行计算。这种关系是在电子监视中存在的,从现在看来仍然很大部分是想象。在这层关系中,信息从物理上个人脱离出来,而不再涉及人与人的 关系。

我们可以从这个逻辑上看到,作为实体的人是随着社会关系不断弱化而与信息不断脱离的,这个过程最早开始于文字的出现,信息可以到处出现而没有必要口述耳 闻,这个过程一直到互联网时代仍然一直在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不同的社会关系,基于所面临的问题的程度和特性,多种交流方式的有效性都是存在的。因此 作者提到了在场经济(Economy of Presence)一词,指出同步和异步交流方式的同等重要性。

最后作者总结了未来城市的五个特点:
  • 非物质化:利用数码节点构造社会和工作
  • 减少机动:大量的交通和旅行将会由便捷的通讯代替
  • 规模化定制生产:数字化的定制特征,将产品变为先购买,再生产
  • 智能操作:传感设备和计算机算法将代替部分人脑的功能
  • 柔性转变:数字革命将不再会涉及到大范围的城市外观和设施的变化,甚至只是软件的更新

发表于 @ 2006年05月10日 10:19 PM | 评论 (4)

“我能”文化
最近打开湖南卫视的话,会看见今年超女的广告。广告的内容是这样的,第一届冠军张含韵说“2004,属于我的”,第二届冠军李宇春说“2005,属于我的”,然后两个人齐声道“2006,属于你的”,然后是报名的条件和联系方式等。

超级女生也好,其他广泛流行的选秀和娱乐节目也好,一直突出的是一种“我想,我就能成功的”大众参与性的文化氛围,正如前者一直遵奉“想唱就唱”的理念,而诸如“梦想中国”等节目在名字就体现出的阶层和文化差异在经过弱化后的群体狂欢。正如一句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那样,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建立在成功学和明星娱乐基础上的是如何在社会中占据人们生活态度中的主流。

中国传统文化是不鼓励“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的。恰恰相反,在老庄这两位消极主义大师的影响下,中国文化鼓励的是“知天命”和“顺其自然”。正如林语堂先生在《吾国与吾民》中写道的,在中国宗族家庭观念中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其壮志雄心往往受到的是来自家庭和长者嘲笑和蔑视,而不是支持与鼓励。

而当代“我能”文化大概要能追溯到马克思称之为“资产阶级的冒险精神”的那种本性来。它通过维护私人产权和保护诸如言论自由等个人权利,鼓励个人奋斗和财富累积。这种原始的、在英语里面称之为entrepreneurship的 精神,在“美国梦”这一概念中得到了最完美的阐释,它代表着一种宣扬无论你出身如何都可以通过通过合法的手段跻身于上流社会的个人理想,一种洋溢类似 "Don't Worry, Be Happy"情绪的快乐哲学。在六十年代学生运动的瓦斯弹和马丁路德金的鲜血中,美国梦的概念在其本土遭到严重打击,却随着上个世纪末东亚经济发展,进入 到随着青年文化在政治领域失败后转入到保守主义和消费领域的中国,在畅销书排行榜的见证下,一下占据了社会文化的主流。

昨天Slate上的一篇文章,把著名的美国选秀节目American Idol(就是超女所模仿的)和最近火爆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作了个比较。前者通过对于传统娱乐节目的仿照来确定自我成功和认知模式,后者是通过戏仿和嘲讽来化解传统中的政治和文化威权,例如通过剪辑合成出来的布什和布莱尔的情歌二人唱"Endless Love"和著名的后舍男孩。随着传统建制的魅力的消失(例如春晚和青年歌手大奖赛),而从大众传媒到大学教室中所散布的各种白手起家的财富故事激发着人们的明星梦和富翁梦,“我能”“我一定能成功”逐渐成为年轻人奋斗的口号,或者说迷思。

公正的说,这种“我能”文化在工业和资本社会中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提供个体以其个人努力而摆脱现实困境的机会(无论是幻觉与否)是社会保持非权贵化和新鲜 血液,进而维护社会相对公平和稳定的必要手段。但如果真的相信商业广告“每个人都有机会”的宣传,或者“众生平等”的潜台词,却无疑于陷入乌托邦式的幻觉 中和消费文化的陷阱中,而自觉的放弃青年亚文化题中之义的质疑与反叛。

发表于 @ 2006年04月30日 2:32 PM | 评论 (11)

萨义德曾在《知识分子论》一书中曾提到一 个颇为有趣的例子。他问起一个从越南退役回来的轰炸机飞行员,他们在战场上的主要的任务是什么,后者回答道:“目标搜寻”。萨义德弄了好半天劲才明白过 来,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轰炸”。对于这种为了混淆外行人而发明的词汇,他将之称为“Insidese”。单德兴在翻译这个词的时候用的是“内行话”,我倒 是觉得,用“圈内话”来代替可能更好一点。

“圈”这个概念很是有意思。它是一个由一群具有相同性质的人组成的,本质上排外的社会集合。它可能算不上集体,因为他们通常没有固定而正式的社会和工作关 系,但是他们中间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而且往往遵守不足为外人所了解的文化和价值观念。我们耳熟能详的圈由“体育圈”“娱乐圈”等等,或许还有“博客 圈”。这个概念最核心的地方在于一个,“in or out”:这些是“我们”,是in,那些是“他们”,是out,从而构建出一个他者的概念。其目的不外有二:对内而言,一个无论是设想的还是现实的他者的 存在都是对自身的威胁,因此可以以此作为借口凝聚这个“圈”的力量;对外,则可以当作讨伐异己,批驳他人的好借口。

最近在韩寒与白烨之间轰轰烈烈的文战中,后者不断的用到了诸如“文坛”之类的概念,从而被抓住了把柄,被认为是文学领域内既得利益体系在市场化失势后,对于新生代的攻击。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话语权的争夺。其实不仅如此,这种关于“文坛”的论述背后真正的逻辑是一整套“文化符码”,它以语言为主,包括了文化认同,教育经历和生活经验,其主要作用在于区别和识别,谁是属于自己这个圈内的人,而谁不是。

既然有了圈,就一直不乏圈外人试图打破它的保护壳的企图。盘古乐队的敖博写过一首《猪三步曲之圈》 的歌,用juan这个多音词发音恶毒却犀利的攻击了当时有着春晚式假大空倾向但却一直以其地理身份而沾沾自喜的北京摇滚,并和外地进京的吴吞、左小诅咒等人 一起给了其摇滚名人殿堂梦当头一棒喝。不过总的来看,这种对于圈的攻击很少成功,也不知道是因为民族性格中的国人爱“抱团”的因素使然,还是放之四海皆 准。

圈的倾向可能和亲缘社会的发展有关系。这种社会发韧于农业小户经济之中,以熟人为社会交往的基本出发点。用当下时髦的话来说,这些熟人就是我们的“弱链接”。 而我们现在处于则是这样一个社会形态向公民社会转变之中,后者最显著的特点是,通过制度化的安排来代替在亲缘社会中熟人所起到的作用。比如说,以前搬新家 多是找些乡里乡亲帮一下,现在则是通过市场这个制度找到专门从业者来解决。在这个转接过渡之中,原有的基于血缘关系组成的熟人社会被人口的迁移和城市化进 程打乱,而“圈”这种制度可以迅速的通过一些共同点,建立起同盟,从而为成员重新提供心理上乃至经济上的帮助和依靠来。遍布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老乡会, 以及近两年被传的神乎其神的温州购房团,都可以被看作相同利益诉求和文化背景下不同人的自发的集合。

圈不仅仅能让文人抱团,武人结派,它往往还能培养出一种优越感来。对于精英阶层来说,它是权力优越感,而对于“草根”阶层来说则更多是道德优越感。郎咸平、易宪容这些人的声音在被互联网这个媒介高倍放大后所得到惊人的一致认同,以及赋予其“有良知的经济学家”的类似称呼,足以说明这种优势感即使只是精神层面上的,却也足够强大和惊人,也就无怪乎为什么今天那么多的人以草根为荣。想想那个堪称美国贵族家庭出身的小布什吧,在卡尔罗夫的授意下,故意顶着一嘴德克萨斯牛仔腔来取阅选民。正如孙立平老师所说,“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表现,将是中国社会的最大的两个“圈”的矛盾所在。

因此“圈内”和“圈外”这样的认同,一方面是“我们”之间的团结,另一方面却是和“他们”的分裂,从而我们的生活中才会出现那么多的价值与理念冲突,因为冲突的双方,往往使用的不是同一套话语或者说是符码,因此对于这种冲突的态度就像我们对于代沟这个问题上的普遍看法一样,往往知道不好却也不怎么努力去修补它。

发表于 @ 2006年03月26日 10:19 PM | 评论 (5)

创造性的未来
根据新浪网的消息,导演陈凯歌表示将起诉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胡戈,并怒称“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中文网络的一片哗然。

陈凯歌投巨资制作的电影《无极》自上映以来,一直恶评如潮。而胡戈大量利用该片的镜头进行改编和再创作,制作了一部令人捧腹的小短片,将它放在网上,通过BBS和Blog等网民的口头传播方式,在年初的时候以惊人的速度流行开来,最后几乎比《无极》电影本身还要有名。

目前还不知道起诉的真正细节,如果以侵犯名誉起诉的话,涉及到法律对于该作品用意和实际传播效果的一个认定。但是如果以侵犯著作权为名起诉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争议的,因为在《馒头》一片中,大量镜头的使用是未经得权利所有人的许可的,是不符合版权法的。

在网民对于这一事件的讨伐以及胡戈本人的一些辩护中,以自娱自乐为目的“恶搞”文化(Kuso)成为了一个核心的概念。这种通常以意想不到的手法改编别人作品而产生笑料的文化,被普遍认为是没有恶意的讽刺性和颠覆性作品,并通常表达了对于某些文化产品的不满。在去年奥运会吉祥物“福娃”诞生以后,就有不少的恶搞之作诞生。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例如《馒头》这样的作品之所以大行其道,还是在于一种新的文化/娱乐形式的兴起,我们姑且称之为再创造性文化(Recreative Art)。

在那部经常被后世简约主义和拼贴艺术家们所引用的著名短篇《通天塔图书馆》 中,博尔赫斯提出“无限即有限”。而在人类文化艺术的爆发性发展当中,越来越多的表达手段被穷尽,消费社会长大的观众对于各种另类先锋早已不再感到新鲜。 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已有作品的改编、解构和混合(Mashup)将成为创造性艺术的重要表达方式。影像上有类似胡戈制作的一系列短片,在绘画中Andy Warhol制作的著名的梦露肖像画,以及电声音乐界一直流行的混音(这张名为LET IT BEAST的唱片就是DJ BC将传奇摇滚乐队Beatles和说唱团体Beastie Boy结合的混血儿),“Rip,Mix,Burn”的文化形式逐渐成为一种主流。

但是这些作品无一例外的都将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既然是针对已存在作品的改编和解构, 而这些作品大多数是版权所有的形式传播和出现并且没有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之内,那么这种文化就不得不面对来自传统版权法律体系的挑战,或者是争取原作者的许可。后者往往是不可实行的,结果大多数这些再创作性作品 不得不面临法律上的风险,这次陈凯歌与胡戈之间的纠纷就是一个例子。

尽管Creative Commons这一类的开放性的,提倡有 限版权的作品分发协定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他们的影响还是很有限的。如何积极地面对这种以改变他人作品为基础的文化的出现,认定它具有相当程度上的原 创性和文化价值,而仅仅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封杀,甚至认定其作品格调低下,是对于我们在文化上的创造性思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无论对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 案》的最后判决如何,它对于我们在这种文化的认知上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发表于 @ 2006年02月14日 4:14 PM | 评论 (6)

平凡的黄蓉
70年代生人的朋友,大概都忘不了一部电视连续剧,那就是翁美玲和黄日华主演的《射雕英雄传》了。那部戏是在1983年拍摄的,因此被称之为83版。但是它同样也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翁版《射雕英雄传》。这一个,见证了翁美玲饰演的那个俏黄蓉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另外也证明了黄蓉这个人物在这一部戏中所占的重要程度。没有了她,整个故事根本无法展开。

黄蓉刁钻古怪,任性蛮横,但是却对郭靖死心塌地,行事中也透露出冰雪聪明的那份可爱出来。在《神雕侠侣》中,黄蓉再次出现,这次却已是中年。她依然聪明,但却不那么可爱了。她自始至终猜忌杨过,为自己的孩子护短,满腹心机,让许多读者都觉得,这个黄蓉让人失望。

在金庸先生所有的小说中,没有一个人能像郭靖那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了。他尊师爱友,恪守传统伦理道德。正是因此,他才会不顾与黄蓉的情深意重答应跟华筝回 去完婚,只因为有约在先。他的道德上的完美,在听到小龙女与杨过的师徒恋时而狂怒时,上升到了极致,从而成为父权神话的代言人。如果黄蓉只是一个不尊礼教 纲常的“小东邪”的话,和这样的一个丈夫能相濡以沫,恩恩爱爱几十年,那几乎是一个奇迹。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郭靖的道德优势改变了她,或者套用福柯的话 来说,她被“规训”了,但也并非完全如此。

对于黄蓉这个人物来说,两个男人对他来说至关重要。在她16岁之前,她与父亲黄药师隐居在桃花岛之上。黄药师一代武学宗师,天文地理,棋琴书画无所不知。 他平生最恨繁文缛节和礼法。但是他并非一个彻底叛逆的人。在江南烟雨楼力战全真七子之前,他埋葬了一个书生,并对欧阳峰说“忠孝乃是大节,并非礼法”。在 这样一个环境长大,虽然骨子带着那份狂气,但是黄蓉却不是一个如杨过那般能抛弃一切的人。

后来见到了郭靖,她就死心塌地的跟了他。郭靖唯一的缺点只是比较愚笨,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这不算什么大的缺点,不然怎么有“难得糊涂”和“大智若愚”之说 呢?正在黄蓉的辅佐下,他最终成就大侠之业。黄蓉本来是没有什么理想的,“哪好玩便去哪”,担任弟子遍天下的丐帮帮主也只是不愿拂洪七公之意而已。但是遇 到郭靖以后就不同了,她守襄阳城,指点武穆遗书,只不过是帮助郭靖而已,而不是像后者那样存着济世救人的侠义之心。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纵然黄蓉心思敏捷,智慧过人,她最终也只是一个很传统甚至很平凡的中国女性形象,视爱情为头等大事,以“相夫教子”为己任。这多少让众多喜爱她顽皮而可爱的少女性格的读者失望,但却是武侠,这个被男人占据的世界里的必然。

发表于 @ 2006年02月10日 10:57 AM | 评论 (3)

沃尔马:低价格的高代价
新左派们在对于消费/后工业社会异化的批判,几乎可以在超市和大卖场中找到自己完美的攻击靶子。在4/4拍的流行歌曲混音大串烧的伴奏下,随着拥挤的人群,在那些被货架和铁栏杆分割的空间之中,面对商家的诱惑,消费可能代替商品本身成为前去超市的目的。

超市以它的低廉的价格,繁多的货品而成为20世纪消费文化中重要的支柱。而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上的跨国连锁超市集团也都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中之一就是沃尔马。而在这部名为Wal-Mart:High Cost of Low Price纪录片中,就揭示了沃尔马在低价格竞争后所不为人知的一面:对当地经济的垄断和环境的破坏,剥削本国劳工,拒绝提供福利,将工厂向劳动法规不健全而且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国家转移,忽视顾客的安全等等。

在去年年底,著名左派新闻杂志The Nation就拿了这部电影做了一期特别报道。他们注意到掌握着亿万财富的、沃尔马的创始者和最大股东Walton家族,起初对于慈善事业一毛不拔,后来却一反常态,对于有选择的教育和慈善项目赞助上不遗余力,目的就是在于支持他们所鼓吹的保守主义意识形态:缺少对于大公司进行规制的政府,对于工会的打击等。

导演Robert Greenwald还专门到了深圳, 采访了沃尔马工厂的几个打工的农民工。他们在没有基本的劳动保障的基础上,为了非常低的薪水每天重复进行高密度的工作。面对镜头,他们质问那些为“中国人 在抢我们饭碗”而恐慌的美国人,“尊敬的沃尔马的顾客们,你们在有没有想过,在这些物美价廉的衣服背后,是我们没日没夜的加班工作”。

这让我想起畅销书"The World is Flat"一书的作者Tomas Friedman来。他在MIT的一次演讲当中说到这么一个小故事。他的女儿小的时候,他让她不要浪费粮食,因为中国和亚洲的小朋友正在挨饿;而他现在则叮嘱她,要好好学习,因为中国人和印度人正在对她的工作虎视眈眈。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际交流的水平和范围会不但的扩大,世界因此变得平了,变得小了;但是全球化不止是一项科技议程,而且它是一项政治/经济议程,刚刚结束 的WTO香港会议上抗议的韩国农民就是一个例子。以发达国家为核心制定的全球经济规划,必然导致“不平”。Friedman在他的全球化3.0理念中将个 体的全球化作为其主要特征,或许会忽视个体背后,不同政治/经济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与壁垒。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不免就显示出如同西海岸那些 Evangelist如出一辙的天真与理想主义起来。


发表于 @ 2006年01月20日 4:25 PM | 评论 (4)

第22条军规
第22条军规(Catch-22),是美国著名黑色幽默派作家约瑟夫·海勒的代表作。它不仅仅是一本非常杰出的小说,还给英语带来了一个现在被收入英语辞典的短语:Catch-22,二十二条军规,专指那些自相矛盾、让人两难的规定与做法。它的出处是这样的:

小说的主人公,约塞连,是一名二战期间的轰炸机上的军官。他不想为这场可笑而荒诞的战争卖命,于是找到军医丹尼尔帮忙,让他证明自己疯了,就可以遣返回国 了。根据第22条军规规定,疯子是可以免予飞行的,但是必须本人申请。而一旦本人申请,就说明他想逃避兵役,并没有真疯。这样每个飞行员就掉入了一个圈套 中。

想到这个,主要是因为前几天看到Virushuo说的一件事情。网站被按了,人家跟他说,把ICP证挂在网站上,就给解封。但是问题在于谁又能去改一个被 封的站点上页面呢?这就是一个典型的22条军规。Virushuo还说:“中国真是一个幽默的国度,我越来越不舍得离开这里”。

其实像这样的事情身边就有很多,比如说大学生找工作吧。人家都要有工作经验的,但是因为没有一个工作又没有工作经验。又比如许多网站一边用弹出窗口广告,一边又提供拦截广告工具栏。如果你知道类似的事情,告诉我,大家来一起黑色幽默一下。

发表于 @ 2006年01月08日 3:09 PM | 评论 (11)

两个理想,两个现实
这几天忙于考试,一打开阅读器,似乎整个世界都只有了两件事情::一件是新京报的沦陷,另一个是Donews和猫扑的合作

前者是一个媒体面对无奈的社会政治环境,不得不认输;后者则是在市场压力和个人理想的碰撞下,做出的一种让步。虽然环境不同,但从这两件事情中可以得到同样一个命题:面对理想,有人倒下了,有人妥协了,剩下的,还会是什么?

理想和现实何去何从?大多数人,只要不是像Jerry Garcia那样LSD加乌托邦的顽固派或者是像博得里亚那样宣称这个世界除了幻觉什么也不剩了,都会选择后者。我们不能责怪任何人,任何选择现实的人。

刘韧在解释自己为什么放弃初衷时解释道
我们无法去做理想。理想变成了空想社会主义。理想变成了想想的快乐
相信也好,讽刺也好,我们每天面对的就是鲜活的现实,就像我们每天早上醒来要吃饭喝水,打开网络就要和GFW作捉迷藏游戏一样。用理想为借口逃避这些只是懦夫的行为,Keso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无论如何,上路了,就不应该停下。

在探讨一些问题的时候,比如社会中的存在一些现象时,通常被认为最为有力的反驳的是”你能改变现状吗“。当然,我不能,但是人没有一点理想,没有一点Vision,没有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那又和阿猫阿狗有什么分别呢?

今天新京报的职员用自己方式告诉我们,有人还在坚守。刘韧也在用价值观阐释着执着与信念。是的,在这2006年的门槛边上,我们或许会绊了一跤,但是我们依然守望和期待,因为我们不想错过历史

发表于 @ 2005年12月30日 10:07 PM | 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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