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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可理喻,明明有理的事情,搞到最后在群众们的喧闹下,反倒成了没理。前有郭敬明和庄羽之间的抄袭官司,后有陈凯歌和胡戈的馒头血案。
        郭敬明我还是挺喜欢的,写的小说也不错。不过梦里花落知多少,我怎么看怎么不象他的文风。一个四川长大的小孩,在上海上大学,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么道地的京腔。庄羽的圈里圈外我也看过,许多桥段确实是太相似了。抄袭的官司虽然北京中院是判郭敬明败诉,可是很多郭的粉丝却为偶像鸣不平。在庄羽的博上经常能看到有人谩骂,大意是说她是为了出名才去起诉的。郭的小说几十万的发行量,而她只有几万本,郭根本没必要去抄袭她的小说。看了以后真让人哭笑不得。原来如果看发行量,真货倒没有假货理直气壮了。更别说那些粉丝的盲目崇拜,在郭的博上小四小四,喊的个亲切。再也不能接受偶像的著作是抄袭的事实。
        最近闹的风风火火的馒头也是如此。我觉得做为一个导演,作品就象是自己的孩子。孩子再丑再难看,也是自己的。平日里别人看了说它难看,也就罢了。突然有那么一天,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闲人,把孩子弄过去,胡乱的改造,然后让别人耻笑,这要挨了谁也会生气。起诉是对的,这就是给那种闲人一个警告。倒是那些围观的群众说出来的话让人起闷,说什么导演开不起玩笑,不大度。人家中央电视台对分家在十月也没有怎么样,云云。须弄明白,那人用了别人的作品在网络传播,就是在侵权,说得不好听点,是违法行为。至于分家在十月,是央视自己人搞出来自娱自乐的东西,有什么可告?况且那部电影也早过了五十年的版权保护。实在是不同的事情。
        看多了网络上这种无聊的争论,就觉得网络愚民实在太多,经常是盲目崇拜,不用调拨就可以跳出来为别人摇旗呐喊。无所谓错对,无所谓黑白。给这么些个人搅活一下,有理的被说成了没理的,占了便宜的倒成了受了委屈的。只能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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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6年02月27日 10: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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