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先生网谈--创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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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Donews上的这篇文章:系统自动存储不构成侵权 Google再次打赢版权官司 ,为前几天从只说的blog上看到的那个“网站刮刀”的诉讼相比较,就算明白了要做一个mashup,大概只能局限在系统自动存储的范围内。不能加入人工编辑。不知道如果是进行了一系列系统自动处理后并系统自动存储的情况是否能够适用Google的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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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6年03月17日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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