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抒胸臆|王乐的Blog

跑步看风景

  网游界有关抄袭的话题由盛大而起,不过自从盛大摆平Actoz摆平,与Wemade官司也进入秘而不宣的阶段后,圈内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人讨论网游的抄袭问题了,近期大宇对盛大富翁的“媒体攻势”似乎又激起了一些遥远的回忆。

  界定一个网络游戏是不是抄袭其实很难,因为这个“标的”是文化产品这种主观的东西,今天人们对电视剧上有“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之类的标签司空监管,谁都不会在某个硬件设备上看到诸如此类的标签。

  说一个游戏抄袭另外一个游戏无非是从两个方面进行举证:1、技术实现的手段。2、创意和内容。问题就在于,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足以说明一定是抄袭,并且就算两个方面都有相似处照样不构成抄袭的充要条件。

  陈天桥说传奇世界是用Delphi语言写的,而传奇是用c语言写的,因此从技术实现手段来看传奇世界不可能抄袭传奇。这样的话并不100%有说服力,因为如同英语可以被翻译成中文,中文也可以被翻译成英语,Delphi难倒不能表现C语言编写的程序么?

  当然即便语言一样结构类似,也很难以说明两者必然构成抄袭,因为你要实现某种效果,程序员采用的方式完全可能类似。也许只有,程序完全一摸一样才可以毫无疑问的说是抄袭。

  再来说说创意和内容,现在都大多mmorpg都是杀怪、升级,能凭借这个说是抄袭么,那几乎100%都是互相抄袭。当然也有人指出,画面、人物等等的相似之处,即便如此也难以证明抄袭的存在,因为文化作品之间模仿、模拟等等很难以抄袭来论处。

  其实,网络游戏的抄袭问题,不是游戏才遇到的问题,在IT界这种现象很严重,IBM的PC、联想的PC、索尼的PC、Dell的PC其实都差不多,怎么没有人跳出来说联想、DELL们抄袭了IBM PC,在IT界用产品同质化来形容这种产品的趋同。

  在产品趋同的情况下,为何有人会觉得索尼的好,DELL的不好呢,无非就是品牌效应突破了产品同质化而已,从这个角度来看,网络游戏的抄袭现象倒可以看成是网络游戏市场竞争的高度同质化现象,因此这更多的是一个商业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因此在未来的网络游戏市场中,运营公司的产品的竞争必然会让位于品牌的竞争。

  其实类似大宇对盛大的官司,倒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官司,更像一个肖像权、商标权争议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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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9月09日 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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