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了15600000美元,EA总算摆平了与前员工的官司,美国游戏企业加班制度可能从此改写。
EA的一些前员工们觉得不爽,因为昔日东家让他们加班却不给加班费,于是在2004年联合起来打官司,这场官司打到2005年末总算有了眉目。EA先服软,拿出15600000美元来息事宁人。法院想得真够周到,这笔钱除了支付给打官司的员工外,还有给情况类似但却未来起诉的人,如果没有人来领取,剩余款项奖将被用来帮助大学生。
据说从2000年来,美国加州颁布了一个劳动法,用以免除软件业的加班工资。这个法律规定,如果从事创新事业的公司,向员工支付的工资超过,每小时41美元的,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费。这种规定屡屡被缩小范围,先是电影行业、这次EA的败诉可能影响到游戏行业突破这个规定。
对于EA的现任员工来说,得到加班费未必是件便宜事,因为EA从此不再给员工优先认股权和红利。这难道是报复?
应该说,加班在中国的游戏公司中也非常普遍,可是有多少给加班费呢?当中国游戏公司们倡导一种所谓“睡袋精神”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加班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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