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里看陈鲁豫的节目,采访的嘉宾是分众的江南春。

江南春是那种很能侃的人(这样的人才能做销售啊),讲他的爱情观,讲他为什么会成为舞厅之王,非常轻松。
中间自然也讲到和聚众的竞争和合作。

在分众和聚众两足鼎立的时期,两家人家、两个CEO做得最多的就是互相谩骂,互相拆台。江南春举了个小例子:
通常,两家公司的业务人员会随时关注对方的客户。一旦聚众签下了某楼的屏幕,分众的业务人员就会去搅局。比如聚众签的是5万,分众的业务人员就会对楼宇管理人说:“啊呀,你们真是不领行情,签那么便宜的价格。行情已经15万啦。”鲁豫便问江南春,即使楼宇转签分众,分众不也得支付大大高于行情的价格吗?这样做即损人又不利己,为什么要做?
江南春答:“绝对损人利己。因为一般楼宇,是不太愿意毁约的。他们只会跟聚众说,你看分众愿意出15万,我们也签了合同,也不撕毁了,但价格提高到10万吧”。不费太大力气,聚众就多花了5万出去。”

哈哈。当然聚众也由此拆了不少分众的台。

就在这样互相诋毁、拆台中,分众和聚众赢得了更多媒体的报道,在楼宇广告上越走越前。


有时我们担心竞争,怕竞争使得自己落败;有时又喜欢某一领域的竞争。要是没有聚众,分众是不是也能那么快走上上市之徒?
没有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的销售额是否会比今天大?没有肯德基,麦当劳在中国是否也会一路坦途?
竞争和发展,它们俩是个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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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6年05月30日 9: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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