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5亿资金扶持下岗创业,过去2年仅贷出200多万元
2005年09月06日 中国青年报
本周,来自北京市18个区县70多个信用社区的有关人员,将参加由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之后,将根据培训结果和对各信用社区的综合评估,在本月内,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推出北京市首批信用社区,获得信用社区试点的街道(乡镇)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10万元的创业资金。
“建立信用社区,主要是为了解决下岗创业人员的贷款难问题。”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李维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尽管从2003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就拿出5000万元设立失业人员创业的担保基金,通过担保公司从北京银行的贷款信用额度为2.5亿元,但在过去的2年,为下岗人员创业贷款的额度总共只有200多万元。
过去,失业人员在申请小额贷款时,必须要有担保、有抵押(如房产等财物),风险控制金一般为实际贷款额的30%。由于手续烦琐,导致失业人员贷款“门槛”较高。
在这种情况下,8月16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出台了《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贷款工作办法(试行)》。按照该办法,北京市将首次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社区内失业人员创业无须担保和抵押程序就可贷款。
其实,不仅在北京,从去年以来,特别是在近几个月,天津、辽宁、安徽等省也纷纷出台鼓励下岗人员创业的信用社区机制。
早在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和劳动保障部就联合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下岗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的原则,但由于担保反担保问题,使该办法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一些问题。
为此,去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简化贷款担保和贷款审批手续”,明确指出“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取消反担保”。
根据该通知,在有效落实贷款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要积极推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鼓励银行与社区签定合作协议,利用现有社区服务平台,创建信用社区,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
有专家认为,从全国来看,信用社区机制属于新鲜事物,可以借鉴的经验不多,但信用社区的建立会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建立信用社区有什么标准?怎么建立信用社区、担保公司、银行之间有效的运作机制?信用社区是否有退出机制?怎么建立失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等等。
创业投资顾问机构——清科公司CEO倪正东分析,政府建立信用社区机制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以创业带动就业,“但信用社区的评估体系是否完善将会影响到该项扶持资金的使用,从该办法来看,信用社区解决了失业人员创业贷款时的担保问题,但造成难以贷到扶持资金的问题,可能还有相关部门运行机制方面的原因”。
针对信用社区的评估体系,李维说,北京市的信用社区主要通过各街道(乡镇)老保所,进行下岗人员的信用调查,包括标准调查问卷、有关下岗人员的原单位访问、个人诚信、户口派出所有无违法记录等。
李维强调,失业人员要想获得创业贷款,其人事档案必须街道(乡镇)老保所,并办理失业登记,人事档案在人才或单位的不会得到信用社区的贷款。
目前,在北京市各街道(乡镇)老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的有51万人。
政府出台信用社区小额贷款办法,是基于对弱势群体的扶持,但在下岗人员的界定上,是否应该更宽泛一些,比如,找不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没有接收单位的复转军人、郊区农转非人员等。
对于这个问题,李维透露,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可能会在近期出台有关办法,一方面,加大对创业人员资金扶持的力度,“扶持资金额度会超过10万元”;另一方面,对失业人员的界定上,会扩大范围。
倪正东认为,根据该办法,虽然没了担保问题,但信用评估却成了申请创业贷款的重要参考,这就要求信用调查人员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而有关部门也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否则,真正实施起来,可能也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申请人诚信问题,通过什么渠道来采集?那些是真实的?那些是有水分的?可能也有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
本报北京9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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