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腾讯封杀MyIM的新闻之后,我写了一篇blog,其中表达了对于OpenQ、LumaQQ这类Linux环境下的QQ兼容客户端的前景的担心。当时就在想,开发和使用QQ兼容客户端是否违反了腾讯的服务条款。
在腾讯QQ网站的右上角提供了“免费号码注册”功能,选择后的第一步就显示《腾讯QQ用户服务条款》。这个条款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QQ软件的使用许可协议,二是QQ帐号的使用协议,重点在于软件的使用许可。
其中,和QQ兼容客户端直接相关的是:
3.4.3 对于本"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腾讯书面同意,用户不得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等。
3.7 非经腾讯或腾讯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建议用户不要轻易下载、安装、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腾讯无关。
先看3.4.3,条款规定了用户不得“擅自借助‘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等。”。这里的关键字在于“借助”,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没有借助腾讯的QQ软件,用户可以独立开发自己的客户端呢?
再看3.7,“非经腾讯或腾讯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这个条款的措词是有问题的,一个行为是否非法不是腾讯说了算的,妄断别人非法,腾讯以为自己是法院不成?撇开用词不当,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在于对“衍生”这个词的理解。如果某个软件只是完成了与腾讯官方服务器和客户端开放端口的通信,应不应该算作是腾讯QQ软件的衍生产品呢?
3.7中对于用户使用这些“衍生”软件的行为并没有禁止,只是建议用户不要下载、安装和使用,并没有说腾讯会终止对使用这些软件的用户的服务。
可见,对于“借助”和“衍生”的不同理解,是腾讯烦恼的根源也是QQ兼容软件存活的一线生机。在这里,我给腾讯进献一个斩草除根的狠招,只要两个“凡是”:凡是非官方发布的兼容软件与腾讯QQ通信均属侵权;凡是使用兼容软件的用户,腾讯都终止服务。如此一来,四海平靖,天下归心,直接断了各种觊觎腾讯庞大客户资源的非分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