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Donews上面看到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开放源代码软件与商业软件知识产权的研究报告》(以下
简称《研究报告》),众多网络媒体争相转载时都采用了吸引眼球的标题:“开源软件不值得政府扶持”,不同的声音只有倪光南的《
政府放弃支持开源软件就是放任垄断》。IT时代
周刊的
文章反映了软件业界对报告出台背景、内容和结论的一些质疑,但是我google的结果,没有发现开源社
区的反应。
从Donews发表的报告摘要,我明确地感觉到它所代表的是软件业的垄断巨头的利益,采用的是它们一以贯之的散布开源软
件FUD的手法。当然,报告中指出的目前国内开源软件厂商那些不争气的所作所为还是客观准确的,但是如果仅仅从它们身上就得出开源软件不值得支持的结论未
免太过于匆忙了。
作为一个开源软件的积极使用者,我认为有必要向《研究报告》扔几块砖头,方式是先引用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立一个靶子而后拍之。正如倪院士所指出的,开源社
区把开源软件的对立面称为专有或私有软件,但在下面的行文中,为了方便还是沿用报告中“商业软件”的说法。
从事开源软件业务的企业的商业模式或盈利模式长期以来是开源软件业面临的难题。由于开源软件最重要的通用公共许可协
议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以下简称GPL许可证协议)规定,Linux等开源软件不能像商业软件那样收费,只能收复制成本和服务费,这大大约束了开源软件企业的盈利。
这是对GPL的一种曲解。实际上,
GPL的文本
里面并没有限定软件的收费,它限定的是发布人在提供
源代码时
只能收取“实际发布源代码所需成本的费用”(for a charge no more than your cost of physically
performing source
distribution),这是为了保证使用者获取源代码的权利。尽管对于软件本身,初始发布者可以开出任何价格,比如说一个天价,但是一旦有人买了这
个软件的使用许可,购买者就享有了不受限制地使用、重新发布和修改软件的权利。而一旦每个用户都具备这种权利时,任何天价就都不可能成立了。所以说,
GPL这样的协议并不是规定软件能不能收费、收多少钱,而是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决定了采用这种许可证的软件不可能就软件本身收取很高的费用,这就是为什么很
多以GPL或其它开源许可证协议授权的软件实际上可以免费获取的原因所在。
确实,在开源的许可证协议下,软件企业很难像销售专有软件那样盈利,但是也并不是没有商业上成功的例子。作为类比,绝大多数的互联网应用也是免费的,但是
一波波的互联网热潮也造就了许许多多成功的商业公司,关键就在于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盈利模式。对于开源软件,到底哪种模式好我不知道,但是像国内那些企业
一味等着政府扶持显然不可能长久下去,反而授人以柄,败坏了开源软件的名声。
软件的费用不单单是直接的许可费,还应
当考虑长期支持的维护和维护需求,有些低廉的前期费用,往往导致较高的后期维护等费用,特别是原有信息系统的改造和人员的培训等意味着巨大的开支。
这
里说的实际上就是个TCO的问题。更改现行系统必然会导致一定的转换成本,这个成本就是既得利益者用来阻挡后来者的壁垒,就算是从开源软件转换到商业软件
也需要考虑转换成本。报告在这里的立论显然是在暗示开源软件虽然免费,但是转换和维护成本比商业软件高。关于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的TCO孰高孰低,是近
年来很热门的话题,不同的研究机构有不同的结论,且与研究背后的赞助者属于哪个阵营呈紧密相关性,
因此这个问题并没有定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掌握开源软件需要更高的培训成本,这其中既有开源软件的易用性较差的原因,也有培训资源不足的因素。书店里面
铺天盖地的商业软件的使用教程和偏居一隅的开源软件书籍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两者之间社会资源投入的差异,往往被计算TCO的人们所忽略。
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开源软件又可归属于版权法中的演绎作品。但是在GPL等开源软件许可证的约束下,开源软件的众多演绎作品的开发者除了可以在其
演绎作品上表明身份之外,没有了任何支配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除了开源软件初始许可证颁发者之外,任何其他参与开源软件开发的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下版权所
有者。
如果原始许可证颁布者单方面撤销或者修改许可证,那么后续的开发者,无论是作为共同开发者也好,还是作为演绎作品的作者也好,将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俗话说“嫁出去的孩子泼出去的水”。我的理解是,一旦软件以开源协议发布,并且融合进后续开发者的劳动成果,那么初始发行者也不能再称为完全的版权
所有者,他即使想撤消许可证,也只能是针对他自己的那部分代码,而且也不能追溯以往。软件完全可以以他撤消许可证之前的版本为基础在开源社区中继续演化。
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先例。开发x86机器上使用的X
Window系统的
Xfree86组织在2004年1月
修改了其产品的许可证,结果多数Linux厂商认为新的许可证与其它的开源许可证不兼
容,纷纷放弃了Xfree86的产品,而转向了以其更改许可证前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基础开发的
X.Org版本。“死了张屠户,就吃混毛猪?”,开源社区最不可能发生的就是这种事。
一旦SCO指控IBM的违约事实成立,IBM对开源软件组织所做的代码贡献就失去了法律基础。Linux系统核心部
分的合法性将丧失。将直接波及全球的Linux用户。
对于这一观点的反驳可以参见上面。且不说SCO的所为越来越像四处乱咬的疯狗,就算IBM不幸真的败诉,我相信Linux社区
能很快剔除有问题的代码,找到替代的解决方案。尽管IBM这些商业公司支持Linux之后,Linux取得了加速发展,但不等于离开了IBM Linux就活不下去了,说到
底还是张屠户和混毛猪的关系。
发展的现实告诉我们,在软件业中针对各种的用户对象,不同的使用和服务的需求,商业软件和开源软件各有千秋,具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完全取决于厂商和用户
的选择。目前两者不但共存于市场之中,而且又有某种彼此融合之势。开源软件的制作者越来越多的因他们的工作而获得报酬,而商业软件的制作者也开始公开源代码以接受公众的仔细审查。情况是在不断变化中的,两者也是开始相互转化。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政策一定要倾向于开源软件是没有意义的。
这里是明显的本末倒置。从追逐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所有的商业软件公司都没有开放源代码的内在动力。之所以现在出现了所谓“融
合”的趋势,完全是因为开源软件在市场中与之竞争的结果。假如没有开源软件的强有力冲击,很难想象任何一家软件企业会主动把源代码拿出来接受公众的审查。
《研究报告》在最后的结论中:“片面地过度地宣扬‘开源软件’的‘免费’和‘自由使用’,迎合了社会上轻视和低估软件价值的错误思潮,由于其违背了市场经
济的基本规律,不利于软件产业的发展,不利于我国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的发展。”终于说出了大实话,报告之所以要反对扶持和推广开源软件,就是因为开源软件
在根本上动摇了商业软件的存在基础,使得商业软件开发商在封闭源代码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业模式失去了竞争力。由此,尽管自己强调客观、中立,但报告究竟代
表了什么人的立场已经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