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从社区图书馆借了本《魔鬼史》,第二章名为“魔鬼崇拜”。
以下是我感兴趣部分的摘录:
“人类首先崇拜的是魔鬼,其次才是仁慈的上帝。”
“宗教崇拜的第一诱因是恐惧。”
“宗教演变史上的第一阶段是魔鬼崇拜,因为我们所畏惧的是邪恶,不是善良。”
“斯宾塞先生(Mr.Herbert Spencer)认为,宗教的基础是未知。他宣称:野蛮人通常崇拜自己所不理解的力量。”
“野蛮人的宗教信仰可以直接定义为‘对邪恶的恐惧及为逃避邪恶力量而做的种种努力’。”
“实际意义上的魔鬼崇拜是无法根除的,除非人们真正认识到正义的力量,除非人们通过亲身经历意识到,尽管正义的发展十分缓慢,但终将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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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害怕邪恶,而不是善良,对失去比得到更敏感,被惩罚(失去尊严)的痛苦往往超过得到奖励(荣誉)的快乐。所以我们才会崇拜邪恶的神灵,对卑鄙小人媚笑。为的只是避免自己被他们祸害,至于善良的人,既然他们不会伤害我们,我们也就懒的关心他们了(邪恶的得奖赏所以被鼓励,善良的得报应所以被嘲笑)。其实这种想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幻觉(而且在绝对意义上完全是幻觉)。当一个小人看到别人为他提供的种种便利的时候,就是他力量更强大,更有持无恐,洋洋自得的时候。你的谦让,忍耐和协助只宣誓了你的懦弱可欺,当他欺辱别人时你就成为帮凶,当他欺辱你时,你面对的也不只是他个人,而是一群人(他和他的帮凶)。
自作自受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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