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cl初体验
5月28号是周五,我在凡客上买了件卡其色的短袖POLO衫,过了一天,5月30号送到家。原封包装都没动扔在了那儿,再过了一天5月31号星期一,穿此前去上班。
穿了一个上午,不知我是色盲还是那配货员是文盲,明明说着要一件卡其色结果却给了件军绿色,颜色不对关系不大,重要的是穿在身上还不合适,大了一点儿。
所以5月31号当天中午,我就一直在联系凡客,还为此在微博上嘀咕了一句,当时邮件发出去两个时辰,到现在发博为止整整两天时间,但凡客始终连P都没放一个。
凡客的退换货政策清清楚楚写着这么8条,我只是穿了从家到公司这么段距离,也不知道哪条不符合凡客的这8条政策。
其实,给换不换都没所谓,一件破短衫也穿不了几天,能换!怎么换!多长时间可以换!你给咱好歹吭声气呀!不换!为什么不换?哪里没有达到你们不许换货的条件,最少也得给咱放个P吧!!!
回想28号下订单那天,鼠标刚点完没多久,即是邮件回复又是短信通知,P颠儿P颠儿那可真叫一个速度啊!!!
凡客,不敢说你是不是中国休闲装的B2C老大,但敢肯定你绝不是一锤子买卖的主!可是经过这次体验凡客的“诚品”,实在看不出你们跟那帮游商们的一锤子买卖有何区别!?
凡客,你们这么干,的确有点儿让人失望,有点儿不太像话,有点儿感觉被骗!
麦包包

失望
3gp视频格式转换器 —— 06月 2, 2010 @09:41
路过,见不惯你这种人,退货的理由是什么? 颜色不符? Vancl的眼神不好,难道您的眼神也不好吗? 颜色不对你就直接退货或者换货好了,穿个什么劲呢? 从家到公司?? 你没搞错吧, 试个衣服大小也要从家到公司?? 网购就是这样,号大小只能试,有的衣服版型大,有的小,没有绝对的合适.
在Vancl的退换货规定写的清清楚楚,都是让你打电话,也不知道您”所以5月31号当天中午,小欧就一直在联系凡客”的一直,是怎么联系的.
http://www.vancl.com/help/Returned.htm?id=2
2.北京、上海(除崇明外)、广州、深圳地区支持上门退换货业务,如需办理请致电VANCL客服热线。
3.不支持上门办理退换货的区域,请您严格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致电VANCL客服热线,客服人员会帮您登记退换货单;
vic —— 06月 2, 2010 @10:46
退换货规定清清楚楚的写着:
如需办理退换货业务,请您致电客服热线(400 650 7099)咨询办理。
不知道您写邮件为毛?
SEO —— 06月 2, 2010 @11:28
二楼的 vic
你终于替你们公司在这儿放P了呀!
小欧 —— 06月 2, 2010 @11:53
又见广告~~飘过
神仙 —— 06月 2, 2010 @13:21
我经常在凡客上买衣服 ,个人觉得凡客的服务还是可以的,退换货也很方便,只要你电话客服,他们会约时间上门取货,服务还行吧!
小林 —— 06月 2, 2010 @13:28
这个问题,是vancl售后服务中的欠缺,上面回帖的应该是vancl的客服或者公关,这样的回答,会让消费者更反感,要学会谦虚,因为你们是一家服务公司,服务是根本,切记:水能载舟,也能覆舟。
刘强东 —— 06月 2, 2010 @14:10
哦 这就是你的素质? 有反对意见就是放P? 说你的短处就是五毛??
我要是Vancl的人, 说实话就再拖上你一年.
vic —— 06月 2, 2010 @15:35
小欧,让你遇上算是撞上了,给你顶一下,声援一声,必要让他们坏了中国电商的环境,一切好商量的。
企业内训 —— 06月 2, 2010 @22:22
到处都是他们的广告!
SEO学习 —— 06月 2, 2010 @22:25
顶!
中医养生 —— 06月 2, 2010 @22:30
很尖锐!
合肥网站建设 —— 06月 3, 2010 @08:54
非常同意啊
老子在07年的时候买几个POLO,大小不合,掉色!
老子天天抑制凡客,破陈年 破凡客!
哥就是不用 怎么滴
凡客实在是太多抢手了 娘的 早点死吧 不要浪费我们的广告资源
高呼诡计 —— 06月 3, 2010 @09:14
看了这么多的留言,最后说几句,讲道理的看,不讲道理的走:
1.换货的过程是卖方清清楚楚的写着的,对吗? 你们是不是觉得买了东西就是爷,想怎么退就怎么退? 方法不对换不了货就骂卖方服务不好?
2.我针对博主的行为也说的很清楚了,你觉得衣服不好,就退,对于网购来说太正常不过了,没人说你什么. 但我还真见不得觉得不好,还穿了,再骂你不好这种人.另外我觉得不止是网购,就是你去商场买衣服也得试吧,如果楼主买衣服从来都是只报尺码,不用试,那你随便骂Vancl. 反过来如果不是,是不是得反思一下自己?
3.枪手? 公关? 客服? 如果有反对意见就戴帽子,不说也罢.
vic —— 06月 3, 2010 @10:51
小欧,或许技术上你是个强者,做人还差那么一点:容不得别人指出你的错误,也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有持反对意见者就扣上一顶帽子,借此人的身份错误,证明此人的观点错误,真是深愔中国特色:政治观点错误,所有观点错误…可悲…
vic —— 06月 4, 2010 @10:21
小欧的观点挺尖锐的、、、
时尚blog —— 11月 26, 2010 @10:47
凡客做到这么大应该服务还做得可以吧。我没有买过,但是貌似很火。
moncler doudoune —— 12月 4, 2010 @10:44
那这不是坑人嘛。
新普京娱乐城 —— 08月 12, 2011 @08:22
怎么那样哦,信誉的都 坏了。。
新太阳城 —— 08月 12, 2011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