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份,大地一声巨响,中国出来了一个爱代购。据说是青出于B2C而胜于 B2C,于是满怀敬意的观看了一些相关报道,琢磨其如何革了B2C的命,包括爱代购 CEO 彭志强 在新浪的访谈报道。坦白的说,看了之后的感觉:莫名其妙,非常不爽。 莫名之处有无数,先简单列举三个如下:
1 、"B for C"?
2 、不赚差价?
3 、传统的电子商务在诚信度方面偏低?
什么是 "B for C"?用爱代购的话就是"以客户为中心",那么现在那个公司不是以客户为中呢?现在不是以票换粮的年代,也不是计划经济盛行的年代,尽管还不完全是市场经济,但是,再以类似"以客户为中心"这个没有概念的概念去标榜,确实没有说头,大家都在 "B for C"了。"B to C"中的"to"是指商品的流向;爱代购从营销的角度看B2C,提出"B for C",原本不可非议。但是,要清楚的是,爱代购本质还是B2C,甚至不如B2C。
不赚差价?对这个问题,简直是莫名其妙。是人都知道,只要是商业必定是以赚差价为生存之本,不外乎算法不同,这叫商业的必然逻辑,也是常识。用户从爱代购买到的商品价格 ="爱代购进价 +爱代购服务费",也就说爱代购的差价只是固定同等的而已。问题的关键是用户愿不愿让你赚这个固定服务费(即差价),以及赚多少,而不是,固定还是不固定的问题。
传统的电子商务在诚信度方面偏低? 言外之意就是说,爱代购是一个新型的、诚信最高的电子商务公司,无厘头的理解就是我们都是流氓,只不过我们爱代购是最有概念的小流氓。如果不做电子商务的人说电子商务偏低,有情可原,但是,作为电子商务从业者,实在是匪夷所思,实在太弱智也。诚信是中国的国情,你又何苦把这泡屎扣在别人头上,结果,自己也没见得比别人香。
坦诚的说:爱代购的营销能力是看出来啦;代购的概念提的也很好,即简单易懂,而且,在电子商务圈内是第一提出来的;切入电子商务的时机也很不错。但是 ,最好还是实实在在的做事吧,搞得太像芙蓉姐姐就不好啦。推荐爱代购同仁看王冉的《 创业者热爱的应该是事儿而不是概念》 Trackback: http://tb.donews.net/TrackBack.aspx?PostId=104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