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海光:感性、破坏性......

信海光的网志

在中国,办媒体尤其好事多摩,除了资本上的原因之外,尚有诸多千丝万缕的说不清的麻烦,眼前的,北京,有折腾了半年多方才出版的《竞报》,在天津,则有个“华商系”搞的《大众生活报》,大概一年前就找齐了人马,却至今还在那混着,等着,大概现在人心早就散了吧...
据说跟其未来的竞争对手的老板当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有关系,个中详细内幕就不说了。
对于这次失利,有人说是擅于异地办报的“华商系”赶上倒霉,没办法。我看不然,归根到底还是决策问题。
天津,直辖市啊,报业市场前景多么大啊?其内部报业市场发展又那么落后!多么大一块肥肉!“华商系”为什么不想想,全国媒体强手如林,凭什么轮到你去吃这块肥肉?
引用一则故事:
有一天,一位学富五车的经济学老教授和一位初出茅庐的年轻助理教授一起外出吃午饭。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眼尖的年轻教授发现地上有张100美元的大面额钞票,便弯下腰准备把它捡起来。不料,那位老教授立刻出手拦住他说:“别捡了,这钞票是假的。”年轻教授不服气,问道
:“你如何断定这钞票是假的?”老教授随口回答:“如果这100元的钞票是真的,早该被人捡走了。”
老教授的答案虽然书呆得可笑,但却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标准答案。市场的高效率保证它时时出清,谈判桌上没有剩下的钱,人行道上也不可能有还未被捡走的钞票。
年轻教授是经济学修养不够才会伸手去捡那掉在地上的钞票,贸然去啃天津报业市场,华商系何尝不是个新教授?

大家也许对“公地悲剧”的概念较为熟悉。“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而且没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结果是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枯竭。过度放牧的草原、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以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后来衍生出一个很著名的,获了诺奖的科斯定理,该定理证明,一旦产权明确规定,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联络、谈判、签约等等的成本足够低,则无论将产权划归给谁,最终总能达到该资源的社会员优配置和使用---其实例则是前段时间《京都议定书》之下的全球排污权大交易)。
而1998年黑勒提出的所谓反公共地悲剧,则指出,一项资源或财产也有许多拥有者,但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资源,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古语说龙多不治水就是这个道理。老外也说,要把一件事办成,交给一个人,要把一件事办砸,成立一个委员会。

就天津的报业市场来说,引用反公共地悲剧似乎牵强,但如果将天津报业市场两强(天津日报和今晚报)垄断之外的、份额巨大的潜在市场比做公共地的话,引用此定理则相当贴切:这块市场,天津本地各方力量本身无力或者无意开采,却都能够组织其它方(包括外来方)开采,以至于最后,身为直辖市的天津报业市场,其发展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等城市。
想当年,团市委的天津青年报引成都商报入津,使对方搞了个铩羽而归,最终自身也被天津日报集团吞并,今天,华商系通过新闻出版局的关系,拿下《大众生活报》,最后仍旧被各方狙出局外...天津报业市场,真是个悲剧。
有什么解决方法么?当今的中国,只能解铃还需系铃人,看政府,看天津市的宣传主管方(实际上是产权所有方)怎么想了。

参考文章:

“反公地悲剧”理论的特点及对策

从“反公地悲剧”谈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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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3月23日 5: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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