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台湾新闻评议会委托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草拟报业、无线电广播和电视职业道德规范。1974年6月29日,由政治大学李瞻教授起草的《报业道德规范》、《无线电广播道德规范》、《电视道德规范》在台北市新闻评议会第二届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这三部道德规范,内容具体、规定详尽,其内容已臻于世界较高水准,成为台湾新闻自律的精神支柱,为台湾新闻评议与裁决案件提供了依据,使台湾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日益走向制度理性。
昨天,80岁高龄的李瞻教授携夫人来到烟台日报社百家讲堂作了一堂报告。
①传教士与刊物
他先提到了《万国公报》。如所周知,明清以来的中西文化交流即所谓“西学东渐”,大致可分成两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始自明末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浮槎东来,止于十八世纪因“礼仪之争”而引发的对天主教的“禁教”,前后二百余年;第二个阶段则始于晚清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来华,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达于极盛,其流风余响,至今未绝,首尾一百五十余年。
1811年马礼逊在中国出版第一本中文西书,到1911年清朝统治结束,一百年间,中国共翻译、出版西学书籍二千二百九十一种。尤其从1900年到1911年,中国共翻译各种西书至少有一千五百九十九种,占晚清一百年译书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九点八。以至时人名之为“千古未有之奇变”,举凡西方的政、教、技、艺都于此时系统地传入中国,对中国传统文化既构成巨大的挑战,又带来空前的转化机遇。
较之于明清时期,近代新教传教士更侧重于“藉文字来宣传基督教”,除直接宣教外,更多地采用了译书、兴学、办报等间接传教的手段。尽管这类活动的目的仍在于为宣传基督福音铺平道路,但正是通过这些世俗性的活动,西方文化经传教士之手大量传入中国,对近代中西文化交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传教士从事的世俗性活动中,他们又尤其看重创办报刊。仅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外人先后在华创办了近一百七十种中外文报刊,其中大部分是以教会或传教士个人的名义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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