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蓝

总喜欢凝望天空,沉浸在充满幻想的蓝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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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的时候我有了一款手机,当时是我们宿舍第二个拥有手机的人,第一个当然是never。我并不以为这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我是个低调的人,从来也不曾想炫耀什么,只是我的很多朋友包括蓉,包括昕雯,还有一些杂志社的编辑,他们都对我说,为什么我打电话给你总是找不到你呢?是的,他们找不到我。我很少呆在宿舍,宿舍是一个让人堕落的温室,我不想成为温室的花朵。

      我常常一个人在校内外转悠,很多时候都是漫无目地东张西望。我会骑着脚踏车沿着笔直的公路飞奔,直到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很多时候都是一片荒凉的郊野。然后把车子放倒在一边,坐在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喝娃哈哈纯净水,然后发一会儿呆,再慢慢地骑回来。有时候我会在图书馆里泡上一个慵懒的下午,常常把书架上的杂志翻得哗哗响,等我把半数以上的杂志都走马观花般地翻了一遍后,我才会选择一个靠窗的座位让阳光洒在旅游杂志豪华的封面上,然后慢慢地欣赏一幅幅绝美的图片,构筑一个个属于自己的远方的梦想。有时候我会躲在自习教室里的一个角落不吃不喝地写上一整天的字,写得腰酸背疼手心发麻,有好几次被祥善发现了,他也不问我,偷偷地把饭打上来给我。我吃着祥善给我打上来的饭感觉很幸福,可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祥善总是对我说,哥,你为什么不吃饭呢?不吃饭你的东西能写好吗?不吃饭你的胃受得了吗?看着祥善单纯的目光我心里总会隐隐地作痛,我总是微笑着告诉他,别担心,我只是偶尔一下罢了,可是我也不知道我已经偶尔了多少下了。有时候我也会去学校附近的雕刻时光酒吧,要上一杯黑咖啡,让回忆随着咖啡的热气一点一点地上升。有时候我也会去音像店、书店,挑各种版本的《在那遥远的地方》,然后寄给上海的昕雯,昕雯收到后总是在QQ上给我发来一连串惊喜的笑脸,然后再送我大包小包的精神礼物,最后一句话总是,真的很高兴你没有忘记我,我总担心有一天你会忘记我。

      所以他们常常找不到我,因为我不在宿舍。



      所以当我告诉他们我买了手机的时候,他们似乎比自己买了手机还要高兴。其实他们早就有了手机了,比如昕雯像她这样一个追赶时尚的女孩在高中就拥有了一款小巧玲珑的手机。只是那时候同龄人当中绝大多数人没有手机,所以昕雯的手机也就无用武之地。昕雯常常对我说,要是你有手机就好了,你有手机我的手机就有用处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送一款手机给你吧。我说,我当然介意啊,我现在要手机干嘛呢?我又没有多少人要联系。等考上大学再说吧。

      在我拥有手机的那个晚上,蓉给我发来很多的短信,蓉给我的第一个短信是,今夜,你的手机为我而开,不要关,好不好。我看完了蓉的所有短信之后,才给她回了一条短信:今夜我的手机为你而开。然后蓉的话语就如潮水般地涌来,我知道她很压抑,需要宣泄,而我只能耐心地收看并回复,常常是好几个短信回一个,手机刚买的,打字太慢。蓉说,我等你的短信等到花儿也谢了,有时候我真的忍不住想打电话给你,可是怕花你太多的钱,所以还是忍住了。半夜的时候我握着手机慢慢睡去,被蓉的电话吵醒,正想接,她却挂了,我苦笑了一下,我想,大概是蓉不是想打电话给我,只是想知道我关机了没有。我理解,这是一种矛盾而复杂的心情,爱一个人太深,就会变得敏感而多疑,常常会做出一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爱一个人,真的不要太深了,那样痛苦的是你自己。这样的话当然不能跟蓉说,可是蓉似乎不同意我的看法。她常常对我说,爱一个人确实很痛苦,但是这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我不想我的心灵干枯,也不想我的生活荒芜。所以我选择痛苦的同时也选择幸福。

      还不到十一的时候,祥善对我说,哥,我十一想去长城,你呢?



      我从他眼中看出祥善想和我一起去,只是不好意思说怕我另有安排。



      于是我对他说,好啊。我也想去。我们一起去吧。



      其实很小的时候我就去过长城了,我爸出差到北京,我也就跟着过来了。那时候我对所谓的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和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长城并没有什么感觉。当父亲站在好汉坡上把我举起来的时候,我吓得哇哇乱叫。我以为我父亲不要我了要把我从长城上扔下去呢!我父亲叫我别动,要照相,我不知道照相是什么,我看见一个人拿着一个机器对准我,咔嚓一声,我感到一阵昏暗,然后父亲就把我放了下来。那是我和父亲惟一的一张合影,很多时候那张照片是我在同伴面前炫耀的资本。我会自豪地说,看,这就是万里长城。后来我母亲死了,父亲离开了我,父亲离开我后给我寄了很多钱,只是再也没有回来过。我考上大学的时候父亲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那是父亲离开我后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我听不出那是我父亲的声音。我父亲对我说了一句话就挂了,我很忙,我这边已经有个家,我不能一错再错,所以我就不能送你去上大学了。我听着父亲的话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了,这么久了我已经习惯没有父母在身边的日子,只是当我情不自禁地翻出我和父亲的那张合影时,心里仍然感到一阵刺痛。我不明白,很多事情我都不明白。后来我把那张照片给撕了,有关父亲的记忆也一起尘封,也不曾想过哪年哪月哪日要将它复活。

      十一的第三天我和祥善去了八达岭长城,估计这一天是八达岭长城游客最多的一天,所以我们选择这一天是我们的错,而选择八达岭则是错上加错。那一天我们感觉不是在游长城,而是在挤长城。还在长城脚下的时候,就看见上面黑压压的一片,没走几步人流如浪涌,我几乎喘不过气来,好几次我和祥善都走丢了,我们互相呼喊着对方的名字,费了好大的周折才走到了一起。后来,我握住祥善的手,两个人见缝插针,终于挤上了好汉坡,而我们的衣服都汗湿了。站在好汉坡上,望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有那么一瞬间我感到一阵悲哀,我不知道他们热衷于挤长城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增长自己的见识吗?是为了开阔自己的心胸吗?是为了提升自己的人格吗?或许什么都不是,或许仅仅是为了某一天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当朋友问你去过哪些地方时,你可以自豪地说我去过长城吧。坦然地说,我大概也是为了这个吧,因为我实在感受不到什么深刻的东西。我不想,那样很累,其实我更倾向于自然景观,我只想陶醉。

      我站在好汉坡上给昕雯发短信,我告诉昕雯,我现在站在长城的好汉坡上,可我并没有感觉到自己是好汉。



      昕雯很快就给我回了一个短信,知道我现在在哪里吗?我在杭州,在西湖的断桥边。我回忆起我已经看过好几遍的《新白娘子传奇》里许仙和白素贞断桥相会的情景,不觉间眼泪已经掉下来。断桥相会,天地情缘,莲花盛开,西湖美景,仿佛如梦。白娘子是我们那个年代小女生心中的集体偶像,我曾经也做过有朝一日成为白娘子的美梦。可是我知道我哪里比得上白娘子呢?人就是这样,越是不可能的事就越想让它成为可能。就算成了白娘子那又怎样呢?我所爱的人会像许仙一样从断桥的那边失魂落魄地跑过来和我相拥吗?如果有这么一天,我也甘愿压在雷峰塔底二十年无怨无悔。你曾经对我说生命历程中给你印象最深的古装剧是《新白娘子传奇》。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且悲且真,彼此相爱甚深,甘愿生死与共为对方赴汤蹈火,这是毫无雕饰的最真的爱情,不管白娘子是不是蛇妖,何况她还是一个比号称是神仙的法海还好的蛇妖呢。你真的这样认为吗?如果我是白娘子,你愿意做我的许仙吗?可是我现在看见断桥上的男男女女却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悲哀。我不知道为谁悲哀,为他们呢?还是为自己走不出梦境的悲哀,好了,现在我要去雷峰塔了,下来后我再给你短信。

      从好汉坡下来的时候我们相对轻松了很多,下坡的路有很多条,所以人就少了,只是坡比较陡,有的几乎接近垂直,我和祥善小心翼翼地走着。祥善走在前面,时不时回过头来叮嘱我一声,小心。可是我实在太不小心了,我一边发短信一边下台阶,结果一脚踩空,从五级台阶上摔了下来。我跌坐在地,开始没有感觉到疼痛,只是站起来的时候我的右脚脚踝痛得站不稳,只好又跌坐在地上。祥善跑过来扶我,问我怎么样,我说估计走不动了,都是这该死的手机害的。祥善要背我,我不准,我说,没事,歇一会儿就行了。可是歇了半个小时我仍然站不起来。我开玩笑地说让祥善先走,别管我了。他有点生气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生气,呵呵,蛮可爱的。他说,哥,你说的是什么话,我能丢下你不管吗?他还命令我,什么话都不要说了,上来吧,我背你。我笑了两下,祥善你别生气啊!我开玩笑呢,好吧,我听你的,只是太不好意思了。

      祥善把我背下了长城,到了景区外面我叫了一辆TAXI直奔学校。



      在长城的那一跤让我在学校的医务室里躺了一周。一周后我双脚着地,步履如飞,我从来不曾发觉我走路竟然会如此之快,曾经总是走在我前面的祥善这次则落在我后面不断地提醒我,慢点啊!哥,你的脚刚好呢!我说,没事,没事,继续放纵我的脚步。我太渴望自由地行走了。我太渴望与大地母亲进行亲密接触了,躺在医务室的七天我受够了。

      在医务室里的日子我给我的朋友们狂发短信,我爱上了红色,因为我手机上闪烁的红色告诉我,我有短信了。我告诉昕雯我登长城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躺在医务室里,一个人,很静,很郁闷。昕雯很快给我回了短信,她说,你认为这是缘分吗?我从雷峰塔下来的时候也从台阶上滑了下来,现在躺在床上休养生息,只是我的伤没有你那么严重,躺一两天就可以下床了。我不曾想到昕雯竟然会有同样的遭遇,原本想让昕雯安慰我一下,而现在我不得不对她说,也许这真是上天有意的安排吧。同是天涯沦落人,昕雯你好好的养伤吧,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上帝,他对我说,别怕,孩子,你的朋友在陪你,你不会孤独的。之后是长时间的沉默,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昕雯发来短信,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幸运,你受伤的时候有人陪,而我受伤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陪我呢?我不再回短信,我知道我的话触动了她伤心的往事。

      我并没有打算把我受伤的事情告诉蓉,可是蓉还是知道了。她直接打我的手机,我没接发短信问她有什么事,她不回仍然打我的手机,我又按了,她不死心又打,我终于心软,接了。那边传来蓉委屈的声音,我真的太伤心了,你受伤了也不告诉我,打你手机你竟然不接,我到底哪点做得不对啊。就算我是你的一个很普通的朋友你也不应该如此对我啊。我说,仅仅是小伤,不想让你担心,不接你电话,是不想让你破费。蓉情绪有点激动,你可不可以不找借口呢?你不觉得你太残忍了吗?你可以不在乎我,可是你竟然把我关心你的权利也剥夺了。面对蓉的质问,我无言以对,蓉也没再说什么就把电话挂了。过了一会儿,蓉又给我发来短信,原谅我刚才的冲动,我知道不是你的错,一切是因为我太在乎你了。那一刻,我的眼泪几乎又要流下来,我说,蓉,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不明白我是怎样的感受?你还是把我忘了吧,我不想看到你把太多的青春浪费在我的身上。我只是一棵平凡的树木,不要因为我而失去了整片森林。可是蓉却说,爱上一个人是一瞬间的事,忘记一个人却是一辈子的事。如果我能忘记你,在爱上你的那一瞬间我就可以把你忘记了。你虽然是一棵平凡的树木,但如果没有你这棵树木,整片森林对我来说也毫无意义。

      我在医务室的日子祥善天天过来看我,他抱来一大堆我喜欢看的书放在我的床头,说,哥,你看这些书够你打发时间了吗?如果不够,我再去给你找。我看着祥善那单纯的眸子,心如水一般地柔软,我说,祥善,不用管我了,你去忙你的吧,我没事的。祥善摇了一下头,不行,这怎么可以呢?你的脚都不能走路怎么能照顾自己呢?哥,我不会离开你的,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直到你的伤好了为止。我很过意不去,说,谢谢你了,祥善,要麻烦你这么长时间。祥善给我削了一个苹果,哥,你不要这么说。自上学以来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好兄弟,我有很多事情不懂又不会说话,别人总是取笑我,只有你真心真意地帮助我,对我好,什么事情都想着我,为**心,而我什么也不会,帮不了你的大忙,只能为哥做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了。如果要说感谢,只能是我感谢你才对啊。

      昕雯说,你是一个幸运的人,不是吗?你受伤的时候有人陪,我受伤的时候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忍受。我说并不是没有人陪你啊,只是你的朋友暂且不在你的身边而已。不过昕雯确实说对了,躺在医务室的日子,我几乎从没有寂寞过。除了祥善每天都陪着我之外,我所有的兄弟都来看望过我。



      艾怜来看我的时候背着一个书包,从背后伸出一只手,做出一个胜利的姿势,不断摇晃着,咧着嘴巴一直笑。阿文,我来看你了,艾怜说这句话的时候像一个女生。本来他小的时候扁桃体被割掉了,再加上他故意的嗲声嗲气,所以要是只听声音的话,绝对会误以为像个女生,可是艾怜并不在乎别人说他像个女生。我也曾开过他的玩笑,艾怜啊,你还是不是男人啊,为什么总是学女人呢?艾怜满不在乎地说,我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嘛,再说了,做女人有什么不好呢?我下辈子就做女人,哈哈!艾怜尖利的笑声会吓死一只老鼠。

      是的,艾怜一点也不在乎,艾怜不仅不在乎别人说他像女生,所有与他形象有关的东西他都不在乎。他可以整天穿着一条50年代的人才穿的大裤衩在过道里游荡,出去的时候戴着一副老掉牙的大墨镜,还自我感觉良好地问,酷吗?阿文,我酷吗?因为不在乎所以艾怜口无遮拦,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好话坏话都被他说光了,我问他你的口才是不是这样练出来的。他说,不是啊,我哪有什么口才呢?要是正式的场合我连个屁都不敢放。



      那么,艾怜在乎什么呢?他说,他只在乎能不能吃饱,能不能有电影看,能不能有侦探小说读,能不能一觉睡到大晌午。或许别人以为艾怜活在这个世上很可悲,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但艾怜自有他的一套理论:人活在世上只要自己舒服就够了,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追求呢?为什么要那么累呢?钱够花就行,我又不想成为什么百万富翁。我也不争名夺利,说我享乐主义也好,说我目光短浅也好,我就是我,我又不是别人。我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目光之中呢?所以在别人的眼里艾怜是一个无忧无虑的纨绔子弟,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也这么认为,直到有一天,我突然问他,艾怜,你真的每天都这样快乐吗?

      艾怜突然不说话了,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脸上盛开的桃花一瞬间全部凋零。艾怜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反问我说,你认为我是这样的人吗?我从来没有见到艾怜如此认真过,还真有点不习惯。艾怜的眼睛依然是那么清澈纯洁,像秋天的湖泊,这也是当初我对艾怜产生好感的原因。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艾怜,我猜想艾怜不是这样的一个人,艾怜可能是内心深藏了很多恐慌的人,而他平日里表现出来的嬉皮笑脸其实是在掩饰他内心的恐慌。



      艾怜接下来的坦白证明我的猜想是对的。他说,其实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在想同一个问题,像我这样安于现状,贪图享乐的人会不会在某天被所有人抛弃?可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却从没有想过自己要去积极主动地改变什么。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可我却觉得每天的太阳都是旧的,我仍然要嘻嘻哈哈地度过每一天,阿文,你说,我该怎么办?我用他说过的话安慰他,你就是你啊,为什么要为别人而活呢?再说了,你每天不是带给我们很多欢笑吗?这就是你与众不同的价值啊!艾怜苦笑了一下,或许吧。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艾怜苦笑,艾怜以前都是仰天大笑或一脸坏笑。

      我看见艾怜背着书包,就问他是不是刚从自习教室里出来。艾怜说,你傻啊,自习教室都关门了。我刚从西单图书大厦回来,看,我还给你带了礼物呢。说着就打开书包掏出一本书,我以为又是侦探小说全集,所以这次我也习惯性地说,谢了,你还是留着自己看吧,我头昏,看不了侦探小说。但是这次艾怜却得意地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哈哈,阿文,你错了,你看这是什么?这不是你一直说要买的余华的《活着》吗?我看到就买了下来,怎么样,叫我一声哥,我就送给你。哈哈,我不说话,只是笑,但我还是很感谢艾怜的心细与好意。艾怜把书递给我,哥也就不为难你了,不过拿我送的书还是有代价的,等你伤好了一定要请我去吃次全聚德!艾怜说完起身要走,我说,不多陪陪我吗?艾怜说你还要我陪啊,祥善不是一直陪着你吗?阿文你真好福气,认了这一好弟弟,说到这儿又转过身对祥善说,改天我也认你做弟弟吧。一句玩笑话却把祥善的脸弄红了。

      凌宇是最后一天来看我的,他刚从秦皇岛回来。



      凌宇走到我的床边第一句话就是,我看到她了。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说,看到谁了?



      stone




      stone




      你忘记了吗?我曾经给你讲过的我复读那一年发生的故事,那个曾经每天晚上陪我去喝酒的女孩,那个把我从绝望中拉出来的女孩,那个在我考上大学后神秘消失的女孩,stone,我看见她了。



      看见她怎么啦,看见她你不高兴吗?



      她的腿断了。



      腿断了,腿怎么会突然断了呢?

      我也不知道。她没有告诉我。那天清早我一个人去北戴河海边看日出。我到海边的时候看见她坐着轮椅面朝大海一动也不动。当时我觉得这个背影非常熟悉,走近一看,确定了是她,是stone。我叫了她一声,她还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只是当她看到我的时候马上掉转头迅速地摇着轮椅走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我当时傻愣在那,也没有追上去问个究竟。我一直搞不懂的是她的腿为什么突然断了呢?四个月前还是好好的。难道就是因为她的腿断了才不肯见我?可是,她为什么见到了我又躲开呢?还有她怎么突然来到了北戴河呢?

      我说,凌宇,你应该追上去问个明白。看你,失魂落魄的样子。



      对呀!我也是这么想的。唉,我真是昏头。不过还好,我至少知道她就住在北戴河附近的医院里。过几天吧,过几天我再跑一趟,一定要找到她。



      凌宇神情黯然,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说,呵呵,兄弟,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是来看你的,结果反倒要你担心我了。



      我说,说哪儿的话,还是不是兄弟啊!要不,我们喝酒去。



      喝酒,你的伤……



      我打断凌宇的话,呵呵,今天我出院,应该庆祝庆祝。



      可是凌宇却没有表现出以往的兴奋劲儿,而是忧虑重重地说,你的伤刚好能喝酒吗?



      我说,没事!我只是陪你去喝酒啊!又没说自己要喝啊。你以前不是总是对我说,我不要求你喝酒,只要你陪着我就行了,今天我就是去陪你,和你说说话!

      我们还是选择了七餐厅。由于是国庆长假,又不是吃饭的时候,七餐厅人非常的少。我们一进去就看见了冰其,这小子,又是一个人自斟自饮,我感觉有点奇怪,每次我和凌宇去七餐厅的时候总能遇到冰其。冰其这小子,脑子里幽默细胞不少,昨天还去看了我。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是,老兄,躺着是不是比站着好受啊。这会儿我也抓住机会忍不住前去幽他一默,冰其弟,吃夜宵呢?这么大的一个餐厅就你一个人也不怕冷清啊?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知道冰其饭量特别大,每天晚上都有吃夜宵的习惯,不吃半夜肚子就会饿得咕咕叫。



      冰其抬起头来,一脸的愁容。怎么了,有心事?我问。



      冰其笑笑,有些尴尬。



      凌宇过来握住冰其的手,彼此彼此,咱们兄弟,今天不醉不归!

      冰其还是不说话,给凌宇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一杯酒,也不举杯,就自个儿一饮而尽了。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也不管我和凌宇,又咕隆咕隆地喝完了。我和凌宇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因为我们从未见冰其如此伤心过,平日里看他笑呵呵的,看不出有什么伤心事啊。冰其越来越猛了,我和凌宇看他快不行了,抢过他的酒杯,阻止他这样作践自己。凌宇劝了他一句,兄弟,有什么事想不开呢?天塌下来有地撑着。借酒消愁愁更愁啊!冰其终于开口了,他迷离着两只醉眼,脸被烧得通红,你们知道吗?我喜欢她喜欢了五年,爱她爱了四年,追她追了三年,可是,可是,她竟然对我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啊!连感动都没有……



      冰其说着说着就稀里糊涂地趴在桌子上睡过去了,我猜得没错,冰其又是为情所伤。

      十一长假结束不久,我们系进行了一次轰轰烈烈的期中考试。说它轰轰烈烈是因为在没有硝烟的考场上,我们系有半数以上的战士冲锋陷阵,不幸血溅沙场,魂归西天,以往任何一届都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因为以往任何一届都没有进行过期中考试。我们不相信在大学里竟然还要像中学一样进行期中考试,我们更不相信教我们《古代汉语》的教授竟然是学校的四大名捕之首——无情!该教授生着副女儿身,心肠却比钢铁还硬,每年都有无数学生栽倒在她的手下,尽管你使出浑身解数,软硬兼施,她就是不为所动。59分就是59分,60分就是60分,在“60分万岁大行其道的大学,要想通过她把59分变成60分比登天还难!

      这次《古代汉语》期中考试我们系有半数以上没有通过,只是令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她并没有像中学的老师那样对我们大发雷霆。她只是轻描淡写了一句,期末考试等着瞧吧,你们!



      这句话让我们毛骨悚然,不亚于夜里一个人看恐怖电影。



      我在这次考试当中拿到了系里第一,并不是我有意要拿第一,我和同学们一样都仅仅是在考试前一个晚上抱了一下佛脚。只是我是一个热爱文字的人,对文字非常敏感,有比较强的古文功底,再加上大学里的考试实在是太弱智了,所以就拿了个第一。可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荣耀,反而感到有点羞耻,因为在大学里谁也不会在乎你的考试成绩有多高。大家都是从高考中过来的,都有着辉煌的过去。门门考试都考第一的人普遍不被看好,幸好我只是古代汉语考了第一。

      never看见我高不可攀的分数,眼睛都直了。我靠,你小子古文怎么这么好!早知道考试我就坐你后面了,也不至于我现在无颜见江东父老了! never只考了30分,期中考试占学期总成绩的30%,这就意味着never期末考试如果考不到70分以上,他这一科就挂了,面临的是来年的重修。可是 never从未担心过自己是否会挂,说这只取决于他想不想挂的问题。never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老师。我就不信这个老师这么难搞。

      数学是我最为头疼的科目,高考要不是数学拖我的后腿,我不会落到这个二流学校里来。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只要考上了大学就不要再学数学了。可是我错了,现实把我幼稚的梦想击得粉碎,大一这一年里我一直没有摆脱高数对我的困扰。尽管我每次考试都能拿上个八九十分,但每次上高数课我都提心吊胆。我很害怕老师抽我上去做题,教我们高数的N君有一个习惯,平时讲课的时候讲得特难,任他在三尺讲台上如何激情飞扬,龙飞凤舞,我们仍然云里雾里,台下伏倒一片,都在做自己的春秋大梦。直到老师说抽人上去做题的时候,大家才从梦中惊醒,谁都不希望抽到自己,谁都不会做N君出的题目。可是越是不希望被抽到的人就越容易被抽到。我是最不希望被抽到的人,所以我常常被N君抽到,好几次我都是说,对不起,我不知道。尽管有些题目我会做我也说自己不知道,如此几次之后他就不再抽我做了。而我就可以在课堂上随心所欲地看我的小说或者给同学回信,我喜欢把信拿到课堂上来写,因为这样可以不浪费时间。我一直都认为听课是一件很浪费时间的事情。我高中的时候就不喜欢听课了,老师讲课的时候我总是干其他的事情。我比较习惯于自学。

      我一直很感激N君,因为他不是四大名捕,他从来不抓人。每次期末考试他出的题目都很简单,只要把他指定的公式看上几遍准能过,以至于像我这等数学白痴也能考上八九十分,简直是不可思议。N君还有一点就是从不点名,这和其他科目的老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不点名,逃课的同学越来越多,有一次上课只来了20多个人。他也不恼火,还自我解嘲地说,我也深知你们的苦,我也是从大学里过来的。你们现在这个样子就好比我当初坐在教室听古代汉语一样。我也逃过课,只是我不知道那些逃课的人干什么去了,如果是躺在宿舍睡觉,那我真为他们痛心。后来N君明确向我们表示,他的课以后可以不来,只要考试能过就行,时间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中,都成年人了,应该懂得自己为自己负责。一番话至情至理,说得我们喉头堵得慌。所以,尽N君教的是最残酷的科目,但却被我们系学生评为最人性化的老师。每年一度的评教,我们都把N君的分数打得很高。

      可是我以后再也没有遇到这样的老师,像N君这样的老师,在我们学校应该是百里挑一的吧!我写信告诉昕雯N君的故事。昕雯回信说她很羡慕我,教她们高数的那位老师简直是没有一点人性可言。她说,你知道吗?她会布置很多很多的作业,把我们当小学生一样对待,她每一个月都进行一次考试,每次考试都计入总成绩。她每节课都要点名,三次不到就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而我已经被抓了两次,尤其最令我们不堪忍受的是,她要求我们每次上课都按固定位置入座,上课的时候永无休止地向我们发牢骚。我们简直要疯了,她简直就是一个愤青!狗急了也会跳墙,我们实在忍受不了了,于是联名上书校领导要求换一名老师。无奈她后台强大,我们动不了她的一根毫毛。只是那次上书事件后她似乎也受了很大的打击,上课都不敢再看我们。呵呵,你想想看,整天要面对一群把自己视为眼中钉的学生,心里肯定不好受了。结果你猜怎么着,结果还真令我们感到意外,她竟然主动申请调离了我们这个系。记得最后一堂课她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原本只是打算对你们负责,或许是我的方法不对,没想到你们竟那么恨我。人之将走,其言也善,我们对她的怨恨顷刻间烟消云散,唉,年少轻狂的我们太莽撞了,太不懂得尊师重道了。

      大二的时候我们终于没有了高数课。还记得考完高数的那一天我在阳台上把我的高数课本烧了,看着那曾经把我折磨得头疼脑裂的高数课本一页一页地化为灰烬,我心里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干出这等疯狂的事来,或许我本质上就是一个疯狂的人吧。烧完后,我心里的痛快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悲哀,是无限的悲哀。我不知道两年的高数课给我带来了什么,每次高数期末考试交卷的那一瞬间,这一学期学过的所有的高数知识都忘了。或许很多事情都没有结果,有的只是过程。

      艾怜也是憎恨高数的人,他也过来把他的课本丢进了火中。艾怜说,阿文,你看哥对你多好啊,你做什么事哥都陪着你。只是艾怜在烧课本的时候总是哇哇乱叫,结果艾怜独特的嗓音引来了公寓管理员,一个更年期的妇女,臃肿的脸上布满了阴云。你们干嘛呢?你们干嘛呢?宿舍里能烧火吗?想烧掉公寓啊!我和艾怜没有做任何的反抗,只是在她要记下我们名字的时候,艾怜发话了,不关他的事,火是我烧的,他只是站在这里看而已。简单的一句话,我平安无事,而艾怜的名字却上了学校警告处分的名单。管理员走了好久我才反应过来,我觉得我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原本是自己引起的祸,却要艾怜来承担罪过。而艾怜仍然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呵呵,就让她告去呗!反正我不在乎!其实我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艾怜也是。大一整个一年除非是特殊情况,我从来没有逃过课,从来没有拖欠过老师的作业,从来没有违反过校纪校规。至于这一次我为什么会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来我至今也没有弄清楚。或许下一次我会干出比这更荒唐的事来,我常常在心里这么想。

      还没有上大学之前我就知道了我们学校有一个非常好的学生社团——《跨越》杂志社。我听师兄师姐们说,《跨越》杂志在高校学生刊物中的知名度很高,这里汇集了我们学校各方面的一流人才。每年从《跨越》走出去的人在社会上都混得像模像样,所以一来到大学,我就开始密切关注《跨越》杂志社的动态。我最期待的一件事情就是希望《跨越》杂志社早日招新,我好早日加入《跨越》杂志社。我不敢奢望我能成为一名作家,但至少我可以成为一名好的编辑。

      我很顺利地加入了《跨越》,在此之前我已经在我们系的系报做了一段时间,恰好《跨越》的一个副主编也在系报做,所以经过他的推荐,我就直接过来了。没有履行任何手续,没有像其他成员一样既要参加面试又要参加笔试。我告诉他们我以前是高中文学社的社长,又拿出一大堆在全国各地刊物发表的文章,还有一部已经写好的长篇小说。他们二话没说,爽快地接纳了我,给我了一个责任编辑的位子,刚进来就受到如此优厚的待遇,我受宠若惊,同时心里也充满无限的希望。

      加入《跨越》之前我还加入了另外一个社团,也是文学方面的,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牧心文艺社。我比较喜欢这两个字,牧心,拥有一颗游牧的心灵,即使困顿于脚步,你也可以走遍天涯。缘于名字不可抗拒的魅力,再加上我天生是一个喜欢跟着感觉走的人,所以就非常热心地报了名,也没有任何考试,交了10块钱会费,就进来了。进来之后不久我就发现这是一场骗局。牧心文艺社只不过是一个徒有虚名的社团,成立两年了,什么都没有,一期刊物也没出。而它招新的时候之所以没有任何考试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进来,越多越好,进来的越多他们的会费也就越多。很多人去了一次就没有去了,有几个愤青想退出,索求已交的会费,未果。怨气难平,就在学校网站的论坛上把牧心文艺社骂了个一无是处。

      祥善也加入了牧心文艺社,是我叫他加入的。当时牧心文艺社在大张旗鼓地招新,我和祥善吃完饭从食堂里出来,就顺路来看了看,我被他们天花乱坠的宣传所迷惑,报了名。我问祥善报不报。祥善说听我的,我说,试试吧!或许能学到什么。于是祥善就跟着我报了,报了名之后祥善对我说,哥,其实我不喜欢文学,最讨厌写文章啦。我说,那你为什么还要报名呢?没事,我听你的,你叫我报我就报啊。祥善笑笑,我也笑笑,说不出什么话来。唉,祥善真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啊。

      我退出牧心文艺社之前,该社社长来找过我。他看了我的简历有挽留我并委以重任的意思,只可惜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太糟糕了,不是我损他,整个人长得瘦猴精似的。说起话来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我最不能忍受的是别人的自以为是,不就是比我早上一年大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他直截了当地对我说,如果你肯听我的话,我就让你做牧心文艺社的文字总监。我听了,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脸上浮出一种讥讽的笑。呵呵,听你的话?要我怎么听你的话呢?可是我天生就不喜欢听别人的话!我心里这样想着,嘴上却说,不好意思,你另择高明吧。然后拂袖而去,留给他一个巨大的惊叹号。

      加入《跨越》之后我曾决定不再参加任何其它社团,我想在《跨越》好好干上一阵子,因为《跨越》值得我这么做。可是当凌宇找到我,要我帮他一个忙时,我仍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凌宇说,我的一个哥们儿想成立一个文艺社,一切事情还处于组建阶段,如果你忙得过来的话,就过来帮我们负责文学协会。你是这方面的老手了。我说,好啊。不为别的,因为凌宇是我的好兄弟,兄弟有事,我岂能袖手旁观,假若换作凌宇,他也会这样做的。

      后来我就成了朝月文艺社文学协会的负责人,凌宇和我一样起初也负责一个协会,谜协。凌宇喜欢谜语,精通古诗词,写得一手好对联。凌宇曾经把我们班每一个同学的姓名编成谜语,在班会活动上拿出来让大家猜,赢得了同学们一阵又一阵的喝彩。让凌宇负责谜语协会,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可是现实是无奈的,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谁也没有心思静下心来去猜那怎么也猜不到的谜语。在朝月文艺社的招新会上,谜协即使不要任何考试也很少有人报,而我们文协既要面试又要笔试报的人仍然一大堆。我记得那次招新,凌宇的谜协只招到了5个人,凌宇哭丧着脸要从我们文协中挖人。我说,你挖吧!你看中谁就要谁。后来凌宇还是没有挖,他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凌宇苦笑着说,我就要那5个人吧,这5个人一条心,好办事。

      凌宇是一个做事非常认真的人,虽然谜协不成规模,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那一阵子,凌宇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他的谜语协会上了,每次社团联合会搞活动,谜协是一马当先,总能拿出一两个像样的活动。久而久之,凌宇办的谜展、有奖猜谜活动已经成为我们学校每逢节假日时必不可少的项目。凌宇的心血没有白费他当然很高兴,每次看到有奖猜谜那火爆的场面,凌宇的笑容是那么地欣慰。可是,事实并不像凌宇所料想得那么美好,凌宇举办了一次无奖猜谜,凌宇认为既然有奖猜谜那么地火爆,无奖猜谜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结果凌宇大失所望,偌大的一个活动场地寥寥数十人。凌宇接受不了如此大的反差,不甘心,又举办了一次无奖猜谜,结果还是让人沮丧。别说其他的人,就连本社的人也只来了那么几个。从此,凌宇在谜语活动上激情大减,他说,他们终究是为了奖而来,而不是为猜谜而来。谜语协会往日的士气不再,纵使凌宇一个人再怎么鞠躬尽瘁,也无力回天。苟延残喘数月后,谜协最终还是被取消了。但凌宇的努力和负责是有目共睹的,谜协取消后,凌宇当上了朝月文艺社的副社长。

      凌宇新官上任后反倒成了我的帮手,我在好几个社团干,身兼数职,外面出版社还有兼职,所以我就叫凌宇过来帮我处理文协的一些事情。上次我们文协搞了一个再回首经典音乐会,我只是提供了一份比较完整的策划而已,其他地事情,像拉赞助啊,申请多媒体教室啊,聘请主持人啊,购买纪念品啊等等全由他包了。他忙得不亦乐乎,我感动得悲喜交加。喜的是,凌宇这样一个热心助人的好兄弟被我撞上了,真是三生有幸啊。悲的是,长此以往,凌宇不累垮才怪呢。凌宇的心太软,无论什么人,就算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向他求助,只要他能做到的,二话不说,比对待自己的事情还要认真。所以凌宇的人缘一直都非常好,再加上他是海量,以酒会友,他的朋友遍布天下,三六九等,尽在其中。这也是我比较替他担忧的一点,虽然说朋友多了路好走,但麻烦事也多。像凌宇这样的人,你知道的,别人麻烦他他非常乐意,但他遇到什么困难总是一个人顶着,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才羞羞答答地说。

      大一的时候,我们非常热衷于参加社团。宿舍里除了艾怜一个社团也没有参加外,其他人或多或少都参加了一到两个社团。像never,就乐颠颠地加入了足球协会,别以为never胖就踢不了球。他在球场上跑起来时一改往日笨拙的身态,速度虽然不够快,但却稳稳当当,传球、过人的技术非一般人所能比。是金子,总要闪光的,never很快成为我们系足球队的主力后卫。never的目标是半年后当上我们系足球队的队长,一年后混上学校足球协会的会长。目标很远大,道路也不怎么艰难,据never说,足球协会的会员全是垃圾,至于那个会长球技也臭得要命,要是我早就跳楼了!可他还敢上场丢人现眼。我说,别愤青了,会长可不是球踢得好就能当得上的喔。never傻笑了两下,那倒是,那倒是。

      我曾经问过艾怜,你为什么一个社团也不参加呢?我是很认真地问他的,他也很认真地回答我。你还不了解我吗?阿文,我是一个平庸的人,可以说没有什么追求。我只做好自己就够了,其他的事情我不会主动去做,举个简单的例子吧,人人都要考四级,那么我也必须考,而且必须过。过了四级后我不会去考六级,尽管很多人过了四级后都会去考六级。我一直强调我是一个平凡的人,喜欢过简单的生活。艾怜说完又反问我,那你呢,阿文?你为什么要加入那么多的社团?

      艾怜能一口气回答完我所有的问题,而我想了很久才告诉他,我和你不同,首先我没有你那么好的家庭背景。你可以无忧无虑地不愁吃和穿,而我必须得自己养活自己。我的人生充满了坎坷,我经历了很多苦难,你领会不到要摆脱苦难就必须奋斗到底的滋味。我承受的压力太多,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使我如身负千斤巨石,如果我不反抗,我就会倒下。我何尝不想像你一样过简单的生活?可是我做不到,我无法做到一心一意地为自己而活,我也必须为别人而活。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有很多任务要完成,我可以忍受孤独,可是我却很怕寂寞,尽管我自己已经习惯了寂寞。我尽量使自己忙碌些,再忙碌些,这样我会觉得充实些,而一旦我清闲下来,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一些虚无飘渺的问题。这些问题永远也没有答案,所以我会感到很无助、忧伤甚至绝望,我想,除了忙碌,没有什么可以治疗我心灵的伤痛了。

      艾怜听了我的话很难过,我看见他那悲伤的表情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苦难一样。艾怜很专注而真诚地对我说,阿文,不要难过,虽然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样的人生波折,但我从你的言语里可以感受到你心中的苦和压力。不管怎么样,如果你挺不住了,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的。



      我非常感谢艾怜,感谢艾怜那清澈如水的眼眸和他温暖人心的话语。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系举行了一次学生会干部改选大会。我竟鬼使神差般地参加了改选大会,也因为这次竞选我结识了我后来的好兄弟,他比我大三岁,对我像亲兄弟一般,所以我习惯性地叫他哥,就像祥善习惯性地叫我哥一样。



      其实我来到大学的第一天就见到了我哥,那时候我们彼此陌生,我在宿舍,他向我推销电话卡。我刚到大学,什么都不懂,也没有觉得电话卡对我有多么重要,所以没要。但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好。当他知道我和他是同乡时,他对我关怀备至。我问了很多关于大学、关于这所学校的问题,他都一一给我解答了,非常的耐心,并且还给了我很多如何适应大学生活方面的建议。走的时候,他留下了他的联系方法,说遇到困难尽管去找他。

      第二次我遇到他,是在同乡会上。这次我通过旁边的人知道了他是我们系的学生会主席,而且还是系党支部书记,他高中的时候就入了党。听别人讲述他的情况的时候,我很为自己有这么一位优秀的同乡而骄傲,对他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的同时也感到一点点自卑,因为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样优秀的人。老乡会上,他发了言,侃侃而谈,声情并茂,言谈举止很有风度,所有的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他的身上。下来的时候,他不知怎的坐到了我这一桌,他看见我,笑着说,呵呵,又见到你了啊!然后握住了我的手,而我却不好意思地抽回了手。

      我以前说过,我是一个沉默的孩子,两个人的时候我可以很健谈,三个人的时候我偶尔说上几句,三个以上的人的时候我选择沉默或者离开。我哥很照顾我的情绪,不想让我受冷落之苦。单独陪我说话,还一个劲儿把好吃的夹到我的碗里。这又让我想起了祥善,祥善也是一样,和他一块吃饭的时候总把好吃的菜夹给我吃。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回忆起温馨的画面,我觉得自己很幸福,被这样两个兄弟的爱与关怀包围,这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大的收获。

      第三次是哥亲自来找我的,他听说了我在文学方面的成就,说很高兴能有我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老乡。然后他就问我在系报做得怎么样,想不想有所发展。我说我在系报做得还可以,很想把系报办得更好,只是我的权力有限,很多好的想法不能实现。他就告诉我不久以后系里有个学生会改选大会,让我去竞选实践部副部长一职,成功后系报基本上就由我负责了。他很鼓励我去竞选,说我有能力把系报办得更好。



      哥走后我心里开始不平静,可以说,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我从来没有去竞选过什么学生会干部,连想都没有想过。这一点我和艾怜倒很相似。艾怜常常说,不是我当不了,而是我根本没有想过要去当什么干部,我不想卷入无休止的勾心斗角之中,太累,这年头,官难当,好官坏官都有人骂。我还是做我的凡夫俗子吧。虽然我和艾怜的想法有所不同,但我知道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一直以为学生会不是我这种人呆的地方。

      刚上大学的时候很多人都怂恿我去竞选班干部,我拒绝了。我不知道他们的企图,或许想让我成为笑料,或许想让我成为陪衬或许只是假惺惺的应酬,当然也不排除好心好意。我也没有必要摆出清高的样子,说自己不想当官,当官就意味着权力,谁不爱啊?就好比这次学生会改选,如果我不竞选上实践部副部长一职,那么我有再好的想法他们也会置之不理。但我不喜欢专制,不喜欢做一个制度的平庸执行者。



      现在我面临一个两难的处境,但我不得不做出选择,要么放弃理想继续做自己,要么一边忍受一边追求自己的理想。思考良久,我选择了后者,我听了哥的话,哥说得对,有的时候为了我们的理想,不得不牺牲自己。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在做自己,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存在社会这两个字了。

      也许我命中注定做不了官,我选择了坚忍,可是我仍然实现不了我的理想。我竞选失败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我当时是多么地幼稚多么地可笑,那次竞选没有一个人说真话,说实在话,全都在瞎扯,天南地北,离竞选主题越远越好。有一个人演说只讲了一个纯粹的笑话,大家笑得摸不着北,于是都把票投给了他。只有我一个人傻乎乎地说自己最真实的想法:我竞选只有一个目的,只是想把系报办好。可是没有人理解我,或许他们不习惯我的方式,总之那次竞选惨不可言。结果,我和另外一名女生得了相同的票数,这真是天意,残酷的天意。我和她只能要一个,有一个人必须是要被淘汰出局的。没办法,同学们只好对我们进行重新投票,她站出来要主动退出竞选,你知道她为什么想退出吗?因为她是我的初恋女友,确立关系才几天。可是规矩是规矩,她的要求并没有得到允许。结果她精神可嘉,而我的演讲也实在糟透了,所以我输给了我的女友,这对我来说很像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竞选结束后我留在了教室里,我迈不动脚步,没有勇气和他们一起走出教室。我说不清我当时是什么心情,似乎并不失望,只是觉得心里难受。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巧合还是老天刻意的安排,我为什么偏偏和她是相同的票数呢?而且必须要淘汰一个!更让我无地自容的是,她为什么可以主动退出?而我却傻傻地坐在那儿无动于衷?



      该走的都走光了,哥留了下来,说了很多安慰我的话,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点头,一句话也不说。哥说要陪我出去走走。我点了一下头,跟着哥走出了教室。哥陪我走了很久,讲了很多关于他的故事,我才知道哥其实也经历了许多的磨难,是一个坚强的人。走累了,哥说请我吃冰淇淋,拉着我去冷饮店,买了一支好的给我,而他只要一支最便宜的冰棍。这又让我想起了祥善,他买冰淇淋的时候也是把好的给我,差的留给自己,我常常想,我为什么如此幸运,一个是我哥,一个是我弟,都对我这么好。

      吃完冰淇淋哥说到了吃饭时间了,要请我吃饭。我过意不去,找借口推辞,但哥知道我在说谎,以一种命令却又很温和的口气说,别多说了,跟我走。认识你这么久了,还没有好好招待你一次,不好意思的是我啊。不知怎的,我就听哥的话了,我记得我也常常以这种口气对祥善说话,而祥善就像我非常听哥的话一样非常听我的话。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有意思的角色变换,我和哥在一起的时候就成了祥善,而哥就成了我;我和祥善在一起的时候我成了我哥而祥善就成了我。〖BFQ



      又是七餐厅,哥问我喝不喝啤酒,我说我听哥的,哥就叫了两瓶,说还有些话要对我讲。



      哥喝完一杯酒对我说,你觉得我对你怎么样啊!



      我说,很好啊!我们交往没有多久,你却给我以兄长般的关怀。



      你知道我为什么对你好吗?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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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4年12月28日 8: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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