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天下网吧 作者:赵福军
任何行业政策的制定与变革都必然是立法者、执法者、行业厂商、渠道、消费者、相关学者讨论、互动、博弈、妥协的结果,近日继去年第一届高峰论坛之后,文化部市场司、武汉市人民政府又在武汉联合举办了“2006全国第二届连锁网吧高层论坛”,经过两天的激烈讨论、演讲与辩驳,所涉话题触及网吧行业政策趋势、连锁模式、风险投资、网吧法治、产业链共融、网吧协会等方方面面,而非仅仅的局限于连锁网吧,其实无论是连锁网吧还是单体网吧,之间本是相互共存,共存共赢的关系,绝非一种鱼死网破,舍我其谁的斗争角逐。
论坛中涉及了很多敏感的话题,尤其是今后管理政策的导向,也正因为如此,文化部官员才会一再强调所提出的观点仅仅代表自身观点,那么通过这次论坛,是否能够预示或揣测到网吧业今后一些政策的趋向与变化呢?如果是又会是哪些方面的变化呢?笔者预测至少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巨变:
一、网吧业管理圣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即将被修订。《条例》是应严打与整顿之邀,而草草出台的一部管理型法律文本,虽然几年来对网吧由行业向产业变革的道路上功不可没,但缺陷和不足也是显而易见、众所周知的,这一点从媒体上众多人士的口笔诛罚和反思中就可略见一斑。也正因为如此,按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的计划,去年和今年都将《条例》的修订列入了日程,而文化部也已经征求了地方文化管理部门对修改《条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或许现在需要的仅仅就是等待一个时机,一个能够承上启下,为网吧继往开来的时机,笔者预测,2006年,《条例》必然会被修订,而且会以利好、促进、宽松的政策方向为修订依据。
二、网吧连锁圣经——《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将被修订。网吧连锁概念从产生之初就是以政府推进型出现的,然而当年红红火火的“10+3”计划,如今已面目全非,半死不活。《通知》的低位阶性、空洞性、缺乏操作性都影响了连锁本身的发展,修订也是势在必行,方式无非有二:或并入《条例》,在其中单章规定连锁法律,借此提升连锁的法律地位,这是上策;或仍旧以部委规章的形式修订《通知》,只是在操作上、规定上将原则细化,此为下策。
但无以哪种方式修订,以下几个方面都必定需要给予涉及:1、连锁概念必须法治化,必须在修订后的文本中给予明确的法律定义与定性,从而将连锁与单体明确区分为两种法定的网吧经营业态;2、取消连锁的等级化,不再强调和区分国字号连锁与地方性连锁,对其一视同仁,获得连锁牌照的企业既可选择区域性运营,也可选择全国性运营,由连锁自身根据经营状况决定;3、连锁模式内部的分类必须明确化,对特许经营连锁、自由连锁、直营连锁都给予法律定性,并积极提倡根据消费群体不同而细分出的农村网吧连锁、青少年网吧连锁、残疾人网吧连锁,引导网吧集约化发展;4、改变连锁促进方式,由政府、官方推进型转向市场自发调节促导型过渡,只要满足相关核准条件,依照《行政许可法》与《条例》向当地网吧文化监管机关申请牌照的,都应该给予批准。
三、网吧牌照将会开禁,但却会对连锁与单体采取不同的规范分配方式,引入非对称管制思维。牌照是网吧从业者进入市场的符号性标志,然而几年的整顿却将这种符号给予资源化、稀缺化,导致牌照倒卖、炒做丛生,喊出了一个个的天价,网吧从业者无法按照惯常的方式进退市场,造成了行业自身的死循环,危害是巨大的。2005年4月12日,九部委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审批网吧数量要首先分析本地区网吧市场形势,然后科学制定本地区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并报文化部备案、抄送同级工商等部门。形式上是给予牌照开禁,但囿于地方保护、地方政策壁垒的作祟,依旧很少启动审批程序。
因此牌照开禁并非一纸通知就可以完事,今后必然会对审批、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细化,例如对具体的审批流程、总量中的指标分配方案、什么是合理布点,如何布、审批后的稽查和管理等方面都需要给予明确。同时对连锁、单体牌照的审批作出不同的规定,以非对称性管制来达到市场的有效规范,达到资源的高校配置。
四、网吧责任分配机制将被明确化、制度化、法治化。网吧是互联网启蒙的场所,更始网络文化产业的有利终端与渠道,必然需要法治人文关怀,更需要相关制度对其责任明晰化,减少政策碰壁成本。网吧业态现今可以被分为单体与连锁两种,但两者都是以公司化方式来运做,考虑到模式与构成的不同,就需要对两种模式的责任承担做不同的区分。具体对单体而言,无论是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责任都应该由其一身承担,因为其对外是一个法定的民事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而对连锁,尤其是特许加盟连锁而言,行政责任应由连锁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由单体加盟者自己承担,这是由于连锁企业与加盟单店的双重身份决定的。
五、网吧监管将被强化,但区别于以往的运动式事后治理,而是提倡常规式预防治理。无论是在论坛上还是在近日的媒体上文化部市场司庹祖海司长一再强调:依法开展网吧的审批工作绝不意味着弱化对网吧市场的监管,网吧审批政策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严格执法是网吧监管全部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与运动式治理相比,常规式治理是法治的必然要求,通过依靠稳定的制度,成文的规则,进行预防式的治理。由此建立规则和制度的权威,公正,使得网吧业主们相信规则、制度,并对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产生公信心,使得业主门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能够形成合理的预期,这才是治理的根本之道。
同时庹祖海提审慎发展的思路,就是要能够做到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而做到严格市场准入的一个前提就是制定网吧发展的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宏观调控,那么很多地方在制订规划方面摸索很好的经验,比如根据当地的人口、经济发展状况、文化消费需求等因素,按照从上至下不、上下结合、综合平衡的原则,来制定网吧发展的总量和布局的规划。
六、税收优惠将被重提,以兑现从上届论坛拖欠至今的“旧帐”。
3月1日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娱乐场所采用了归纳兜底式定义,虽未明确列举社会中到底那些场所为娱乐场所,但随后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面对媒体就指出:修改后的条例中所说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包括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以及主要依靠游艺器械,如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场所。网吧、酒吧、桑拿浴等场所并不属于该条例的管理范畴,网吧仍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管理,同时目前试行的网吧通宵营业并不会改变。
这意味着对网吧从前娱乐业场所定位的彻底抛弃和反思,几年内网吧业主因为娱乐场所的定性背负了沉重的税收负担,网吧在日常经营中总共需要交纳的税收占到营业额的25.53%。早在2005年的第一届全国网吧连锁高层论坛上,文化部官员就曾提出将连锁网吧连锁网吧纳入到2005年财政部相关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中,享受三年免税优惠的的思路,然而最终不了了之。如今借助《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修订之时,必定是一个为网吧减税、减负的良机,从而兑现拖欠广大业主至今的“旧帐”。这也涉及到网吧监管机关,尤其是税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机关之间复杂监管权的协调和统一。
总之,世异时移,变法宜矣,传统的网吧监管政策和思维经过几年火与血的洗礼,已经显得很不和时宜,无论是内力还是外力都强烈的要求政策变革,相信继第二届高峰论坛之后,网吧业政策导向会转向利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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