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实说话,焦点百度。
——防火防盗防长青
百科上对网络传销的解释是: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
可见界定网络传销具备三个条件:1.手段不公开;2.享受特殊服务(或产品);3.无限扩展人头。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牟长青那干人的行为算不算是网络传销!
1.牟长青“网络推广”行为看似一直在“分享”,但并没有公开过其具体的操作和手段。(当然,人家对外的回应是,一个具备职业道德的人不应该透露这些细节和案例。)
2.大量从网上的招揽人头,不过他所说的是招徒弟。(废话!他敢赤裸裸的说发展人头么)
3.招来的徒弟(人头)可免费享受他多年来积累的网络推广技术服务。(让这些人头去听从牟的号令,以便互推、互吹、互拉,详情请参看A5上的一篇帖子:网络推广者牟长青的传销推广)
所以不难理解,牟长青为什么如此高调面向全国大量免费征收“徒弟”,如果长青此君确实是想为互联网行为做点善事,完全可以通过如此繁多的互联网工具(PS:看看现在的社会化媒体多么方便)面向大众来进行,何至于拿收“徒弟”这一掩人耳目的拉人头方式进行暗箱传销呢?
可悲的是,我们国家目前的相关法律尚未健全,无法给予牟长青这干人的网络传销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再加上好多互联网新人盲目、麻木、跟风的天然弱僻,让牟长青们能够数几年如一日地在互联网上呼风唤雨,用僵尸马甲来裹挟民意,操作手段之下流恶俗不说,而且被牢牢的扣上了“网络推广专家”的冠冕。
嗟乎!但愿不是我一个人的智商出了问题。
网络黑社会
(阅读全文……)
——奴隶是被动的,奴才是主动的
网络蛆虫们的日渐泛滥,随时随刻都充斥着我们对互联网的体验。
前些日子,我在5G上写了篇“发和夸”是牟长青们的所有推广招术,像一计毒针,深深地扎入了那些蛆虫们的屁眼里。
新京报的一位叫肖承胜的蛆虫终于按耐不住,跳将了起来。反驳了一篇前言不搭后语的垃圾帖:实在看不下去了,小欧O你这个垃圾,闭嘴。还傻不拉叽在文中留了句:
5年之后的牟长青在某些方面能达到今天蔡文胜的地步,这话我搁这了;
肖承胜……蔡文胜……谁也无法否定他们之间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蔡文胜是谁呀?他是成功的么?他是有先见之明的么?上篇帖子已经有网友说了,蔡文胜他就是一喷逼。
蔡某人只是生逢其时、投机取巧,钻了一把域名的空子,说破天也只是一个还不算太失败的商人,请问,他给互联网供献过神马?创新?技术?产品?模式?还是影响?
是的,你当然可以说他赚到钱了,所以他是成功的。废你妈的话,商人的工作不就是赚钱么?商业只是一种交易行为,并非创新行为。蔡文胜是拿着并非自己创造出来的域名在跟其他人去交换,然后从中赚取时空差价……你可以说他是具备一定的商业头脑,但不能以此就说他是成功的互联网人。
再看我们的牟同学,他现在虽然说是做网络推广,其实是在给自己画一个圈,圈一些自己“培养”出来的捧手,然后进一步去操纵网民口碑。因为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一个人说什么没人信,两个人呢?三个人呢?三百个人呢?三千个人呢……
牟长青们跟网络黑社会唯一不同的是,前者唤呼“徒弟”;后者称呼“水军”;干得其实都是一个勾当而已。
这是一种以三人成虎的操纵之势(的确带点网络传销的性质)。如果确实发展起来了,那真的很可怕。牟长青他本人也很清楚,他一个人说什么相信,早期做论坛推广时为什么申请那么多马甲?不就是想制造一种千人成局的假相来迷惑网民么?